如何領取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受工傷后往往希望能盡快的拿到工傷保險待遇,但孰不知從受傷之日起到最后拿到工傷保險待遇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本文將主要介紹需要經歷的流程。
一、什么情形才算工傷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二、如何認定工傷
(一)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用人單位不同意申請或者超過30日未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于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申請工傷認定時應提交由《工傷認定申請表》(去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索要)、受傷職工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3個月以上的工資發放證明、繳納社保證明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15天內應作出決定。做出決定后于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
三、如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也需要一個不算太長但也不短的過程。
(一)單位或者受傷職工本人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向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索要),同時向勞動能力鑒定機關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等;
(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根據提交的材料進行判定,同時對被鑒定人進行詢問和一定的檢查。
(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延長30日。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需要說明的是,傷殘等級共分為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
經歷了上述認定、鑒定程序后(通常需要4-6個月的時間),受傷職工才可以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拿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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