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住房公積金的最新決定
10月15日,衢州市人民政府發文,10月15日衢州市出臺了《關于促進衢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2015年10月15日起,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重大調整。這是我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政策調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也是呼應國家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積極信號”的具體體現。(衢州市房產新政重磅出臺 利好真的來了。
本次的調整涉及公積金首付款比例、貸款最高限額、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等多個方面。
衢州住房公積金新政三大調整解讀
1.降低首付款比例
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為20%。對個人未結清住房購房商業貸款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房,首付款比例降為30%。
解讀:2015年樓市復蘇的'主要原因緣于2014年9月30日和2015年3月30日先后放寬信貸政策放。我們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要低估政策的力度,房地產作為保增長的引擎之一,市場越差,政策出臺會越頻繁。公積金首付比例的降低實際影響有限,但對購房者心理影響較大。每一次政策放松,都會推動一批購房者入市。
2.調整貸款最高限額
政策:對中低收入職工因繳存基數過低或年齡較大等因素導致可貸額度較低的職工家庭,每戶最低可貸款額度由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解讀:對于申請貸款的職工來說,只要滿足條件,獲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大幅度提高,直接增強了職工購房融資的能力。
3.提高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
政策:凡第2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利率執行住房公積金基準利率的1.1倍。
解讀:此次發布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僅適用于純公積金貸款業務,對于組合貸款業務,要同時滿足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審批條件,利率分別執行商業貸款金額的利率和公積金貸款金額的利率。筆者認為,目前在衢州,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的條件限制,雙方共同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房屋總價如果控制在100萬元以內,那么正好用足這一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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