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陜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供參考。
陜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額度
1、繳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遇到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0)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3)項中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比例,由管委會根據當地情況確定并公布;第(6)項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符合上述(4)、(5)、(6)、(8)情形之一的,可提取個人賬戶全部余額并辦理銷戶手續。
2、繳存職工可提取的`最高額度不超出以下規定限額: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額,不大于支付所購住房的總價款、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當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和或當期實際支付的房租等實際支付額。
3、辦理非銷戶提取的,提取后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一定余額。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的具體余額由管委會或管委會授權管理中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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