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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亮點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相比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中有哪些亮點?將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哪些影響?要注意什么?
1.公積金的提取范圍擴大租房、物業、裝修等可提取
“修訂送審稿”擬放寬提取條件,滿足這些條件均可提取公積金:
第一,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
第二,離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第六,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職工有以上六種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其中,因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此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中,擬首次將支付物業費納入到公積金的提取范圍內。
此前,上海、河北、山東、遼寧等省市,都已經推出了可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的政策。而此次《條例》的修訂,意味著有可能將來全國都普遍實施該政策。
目前,北京提取公積金政策中,無房職工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但還無法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專家說,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實際操作中,有物業企業的小區比較容易,因為交納物業費時,物業公司會提供正式發票,再配上自住住房的權證或購房合同等證明文件就可以。但一些小區、尤其是老舊小區沒有物業公司提供服務,有些小區則將保潔、保安等分包給專業公司提供服務,業主很難出具證明自己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證明材料。如何確定物業費的提取金額需要具體的操作細則。
專家認為,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對于近兩年以來買房的家庭,實際用處不大。“購買房屋可以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的提取總額是房屋的總價。如今一套房動輒數百萬,提取的額度很難用完。”
而對于較早買房的家庭來說,這仍是一個好消息。由于當時房價較低,房屋總價也較少,不少房屋只有區區幾十萬,如果不再買房,提取公積金總額度就這么多,容易用完,而增加了支付物業費這個情形,相當于提取的總額度增加了。
2.四種情況可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
《條例》規定,只要滿足下面這些情況,就可以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第一,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
第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第三,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第四,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個體戶、靈活就業人員可個人繳存公積金
在目前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只有正式單位的職工,才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同時繳存。個體戶、自由職業者等則無法繳存公積金,也享受不了公積金貸款等政策。在此次《條例》的修訂中,專家就曾建議,擴大公積金的繳存范圍。
昨天公布的修訂送審稿中擬規定,除了單位及職工外,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由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享有提取、貸款等權益。
4. 繳存金額“限高保低”
修訂稿明確,公積金繳存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確定。以職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為參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目前執行的《條例》中,只有5%的下限,沒有設上限。因此業內人士認為,此次設定上限,很可能與此前被曝光一些單位繳納數額驚人的公積金有關,為的是防止一些單位繳納不正常的高額公積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 而北京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定為12%,如果單位虧損困難并征得職工同意,可以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于8%。
目前的2015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各自的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
而北京公積金的繳存下限,則是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市人保局公布的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當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這兩種情況分別為412.8元和288.96元。
5. 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構成
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構成,減少行政機關人員數量,規定繳存職工代表不得低于總人數的1/3.
6. 簡化單位出具證明的環節
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銀行按照委托合同辦理有關支付手續,簡化了單位出具證明的環節。
7. 縮短提取和貸款審批時限
貸款審批時限由15日縮短為10日。
8. 單位不繳、少繳公積金須受罰
對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逾期不繳、少繳、多繳住房公積金的違法行為,增設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應繳數額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少繳或者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可處欠繳或者多繳數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9. 騙貸住房公積金或被處3倍罰款
新條例不僅僅放寬了提取條件,還針對騙提騙貸公積金的現象加大了處罰力度。條例規定,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騙提騙貸,將被責令退回,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送審稿明確,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并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此計算,騙提騙貸的處罰金額不低。如果欺騙提取了1萬元,幾萬元的罰款對于個人來說已是不少。而按照北京公積金貸款120萬的上限計算,如果是騙貸,罰款的金額就達到12萬元至36萬元之間,而且還取消貸款資格,處罰力度著實不輕。
此次《條例》的修訂中,加大對騙提騙貸公積金的處罰力度,也是焦點之一。而在目前執行的《條例》中,則沒有相關的罰則。
關于住房公積金,這些你也得知道:
在之前,9月份公積金新政,已經帶來了很多福利!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聯合通知,自9月起,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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