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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解讀

        時間:2020-10-04 17:07:17 住房公積金 我要投稿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5解讀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再次釋放利好消息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5解讀

          9月30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繼今年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降低首付比例、開展異地貸款等政策實施后,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加大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我市進一步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自10月15日起施行。此外,為規范我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管理,確保商轉公資金安全,我市制定出臺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將于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4日。

          放寬提取條件

          取得購房憑證,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市將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人群。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后5年。我市將加快農民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出臺工作進度,讓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利益。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稱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擴大提取范圍,物業費可每年取一次

          公積金提取不僅僅用于購房款,新政策規定,繳存職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提取額度每人每年1000元。“物業費提取每年只能辦理一次。”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強調,這項業務待網上服務廳調試完成后,可通過網上服務廳自助辦理,根據提示填寫有關材料,提交后經系統自動審核將資金劃入申請人填報的銀行賬戶內。但是目前網上服務廳尚未開通,繳存職工可持本人身份證及銀行賬戶(卡或折)至各分支(辦事)機構網點現場辦理。至于網上服務廳具體開通時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另行通知。

          繳存職工可在取得有效憑證3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總額。

          優化辦理流程,逐步取消單位的審核

          為讓有限資金使更多人受益,已取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在未償清所有貸款本息前,不得辦理除償還貸款以外提取(大病提取、臨時困難救助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除外)。

          我市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流程,將逐步取消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審核環節,實現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和申請書直接到各分支(辦事)機構辦理提取手續,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后支付到申請職工個人銀行賬戶(職工死亡、判刑入獄的提取根據《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其提取應先撥付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支付職工或其家屬)。

          若貸款結不清,則將無法提取公積金

          市民提取公積金時,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申請一次提取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同一個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為不同的家庭成員提取使用,以申請辦理提取時間為準,3年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已辦理過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職工,可再次申請提取除職工本人及配偶以外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如配偶未參與過提取的也可以一并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繳存職工可用其公積金賬戶內的可用資金余額辦理以下一項提取或多項提取業務,包括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還貸提取、購房提取、租房提取、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物業費提取等。

          已申請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結清的職工,如申請提取時有逾期貸款,將不允許以任何名義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承諾人參與貸款額度凍結部分不得提取。

          加強風險防控,相關政策掛鉤個貸率

          當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公積金貸款余額與累計繳存余額之比)超過85%時,將暫停執行以下提取政策: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所規定的放寬購房提取條件和擴大提取范圍的政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文件所規定的租房提取政策,租房提取將僅限于能提供納稅憑證和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

          將采取預約登記方式,為符合上述兩類提取條件到營業廳辦理提取的職工進行預約登記,待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80%時,根據預約先后順序通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等騙提套取行為將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并取消職工兩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向所在單位通報,將相關信息通過公積金網站向社會公開并作為不良信用記錄記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房貸“商轉公”

          分先貸后還和先還后貸

          商轉公是指已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將原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下簡稱“原商貸”)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分先貸后還和先還后貸兩種方式。

          先貸后還指借款人以原商貸抵押房屋以外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為抵押擔保,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發放公積金貸款,償還原商貸。

          先還后貸指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并解除抵押后,將用于原商貸抵押房屋用于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后發放公積金貸款。

          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辦法》規定,申請商轉公除應符合相關規定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原商貸所在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款;商轉公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商轉公的借款人應為原商貸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商轉公對應的原商貸記錄計入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套數,執行申請時公積金貸款關于房屋套數界定的政策;商轉公涉及的房屋應符合辦理抵押的條件;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房屋作為抵押物的價值,應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比例確定抵押價值。

          原商貸為期房并仍選擇該房屋作為抵押物辦理商轉公的,須由開發企業同意辦理解除預抵押,并協助借款人重新辦理預抵押手續。開發企業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借款人選擇先貸后還方式辦理商轉公業務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商轉公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應與申請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所在地一致;借款人應當保證商轉公資金全額用于提前償還原商貸,并在商轉公發放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將銀行已結清貸款證明(載明還款金額)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公積金管理機構。

          借款人若選擇先還后貸方式辦理商轉公的,經借款人申請、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提前償還原商貸的相關手續。借款人應在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提前償還原商貸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記的相關手續,并持《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商轉公的后續手續。超過1個月的,原申請審批手續作廢。

          額度不足部分需要自籌

          商轉公額度除應符合有關規定外,還需按以下規定最低額度來確定:不得超過原商貸剩余的借款本金;用于抵押的房屋價值,房屋年限為10年(含)以內的,可以抵押的最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值的70%;房屋年限為10年至20年(含)的,可以抵押的最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值的60%;房屋年限為20年以上的,可以抵押的最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值的50%。

          借款人實際可享受商轉公額度不足以全額償還原商貸本息的,需自籌資金補足。商轉公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原商貸剩余年限及抵押房屋剩余使用年限,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

          借款人還清商貸并將抵押物解除抵押后,若發生變更原抵押房屋所有權人,對原抵押房屋設定其他抵押,原抵押房屋被法院等有權機關查封及其他影響公積金中心抵押權實現行為,需提供其他符合抵押條件房屋,否則不能辦商轉公。本報記者 齊英華

          “商轉公”辦理流程

          咨詢受理

          借款人攜帶準備齊全的證明材料原件,到公積金管理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交申請。

          考察審批

          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初審的商轉公申請,并于受理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予貸款的答復。

          簽訂合同

          借款人相關證明材料,與商轉公相關人一起到受委托銀行簽訂合同。

          辦理抵押

          受委托銀行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

          確認放款

          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實無誤后,根據借款人選擇商轉公的不同方式將資金劃撥。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5解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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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5解讀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再次釋放利好消息

              濰坊市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15解讀

                9月30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繼今年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降低首付比例、開展異地貸款等政策實施后,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加大對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我市進一步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自10月15日起施行。此外,為規范我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管理,確保商轉公資金安全,我市制定出臺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將于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4日。

                放寬提取條件

                取得購房憑證,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市將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人群。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后5年。我市將加快農民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出臺工作進度,讓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利益。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稱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擴大提取范圍,物業費可每年取一次

                公積金提取不僅僅用于購房款,新政策規定,繳存職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提取額度每人每年1000元。“物業費提取每年只能辦理一次。”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強調,這項業務待網上服務廳調試完成后,可通過網上服務廳自助辦理,根據提示填寫有關材料,提交后經系統自動審核將資金劃入申請人填報的銀行賬戶內。但是目前網上服務廳尚未開通,繳存職工可持本人身份證及銀行賬戶(卡或折)至各分支(辦事)機構網點現場辦理。至于網上服務廳具體開通時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另行通知。

                繳存職工可在取得有效憑證3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總額。

                優化辦理流程,逐步取消單位的審核

                為讓有限資金使更多人受益,已取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在未償清所有貸款本息前,不得辦理除償還貸款以外提取(大病提取、臨時困難救助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除外)。

                我市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流程,將逐步取消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審核環節,實現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和申請書直接到各分支(辦事)機構辦理提取手續,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后支付到申請職工個人銀行賬戶(職工死亡、判刑入獄的提取根據《濰坊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其提取應先撥付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支付職工或其家屬)。

                若貸款結不清,則將無法提取公積金

                市民提取公積金時,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申請一次提取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同一個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為不同的家庭成員提取使用,以申請辦理提取時間為準,3年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已辦理過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職工,可再次申請提取除職工本人及配偶以外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如配偶未參與過提取的也可以一并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繳存職工可用其公積金賬戶內的可用資金余額辦理以下一項提取或多項提取業務,包括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還貸提取、購房提取、租房提取、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物業費提取等。

                已申請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尚未結清的職工,如申請提取時有逾期貸款,將不允許以任何名義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承諾人參與貸款額度凍結部分不得提取。

                加強風險防控,相關政策掛鉤個貸率

                當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公積金貸款余額與累計繳存余額之比)超過85%時,將暫停執行以下提取政策: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所規定的放寬購房提取條件和擴大提取范圍的政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文件所規定的租房提取政策,租房提取將僅限于能提供納稅憑證和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

                將采取預約登記方式,為符合上述兩類提取條件到營業廳辦理提取的職工進行預約登記,待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低于80%時,根據預約先后順序通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等騙提套取行為將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并取消職工兩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向所在單位通報,將相關信息通過公積金網站向社會公開并作為不良信用記錄記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房貸“商轉公”

                分先貸后還和先還后貸

                商轉公是指已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將原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下簡稱“原商貸”)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分先貸后還和先還后貸兩種方式。

                先貸后還指借款人以原商貸抵押房屋以外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為抵押擔保,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發放公積金貸款,償還原商貸。

                先還后貸指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并解除抵押后,將用于原商貸抵押房屋用于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后發放公積金貸款。

                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辦法》規定,申請商轉公除應符合相關規定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原商貸所在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還款;商轉公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商轉公的借款人應為原商貸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商轉公對應的原商貸記錄計入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套數,執行申請時公積金貸款關于房屋套數界定的政策;商轉公涉及的房屋應符合辦理抵押的條件;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房屋作為抵押物的價值,應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比例確定抵押價值。

                原商貸為期房并仍選擇該房屋作為抵押物辦理商轉公的,須由開發企業同意辦理解除預抵押,并協助借款人重新辦理預抵押手續。開發企業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借款人選擇先貸后還方式辦理商轉公業務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商轉公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應與申請地公積金管理機構所在地一致;借款人應當保證商轉公資金全額用于提前償還原商貸,并在商轉公發放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將銀行已結清貸款證明(載明還款金額)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公積金管理機構。

                借款人若選擇先還后貸方式辦理商轉公的,經借款人申請、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提前償還原商貸的相關手續。借款人應在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提前償還原商貸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記的相關手續,并持《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商轉公的后續手續。超過1個月的,原申請審批手續作廢。

                額度不足部分需要自籌

                商轉公額度除應符合有關規定外,還需按以下規定最低額度來確定:不得超過原商貸剩余的借款本金;用于抵押的房屋價值,房屋年限為10年(含)以內的,可以抵押的最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值的70%;房屋年限為10年至20年(含)的,可以抵押的最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值的60%;房屋年限為20年以上的,可以抵押的最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值的50%。

                借款人實際可享受商轉公額度不足以全額償還原商貸本息的,需自籌資金補足。商轉公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原商貸剩余年限及抵押房屋剩余使用年限,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

                借款人還清商貸并將抵押物解除抵押后,若發生變更原抵押房屋所有權人,對原抵押房屋設定其他抵押,原抵押房屋被法院等有權機關查封及其他影響公積金中心抵押權實現行為,需提供其他符合抵押條件房屋,否則不能辦商轉公。本報記者 齊英華

                “商轉公”辦理流程

                咨詢受理

                借款人攜帶準備齊全的證明材料原件,到公積金管理機構或受委托銀行提交申請。

                考察審批

                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初審的商轉公申請,并于受理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予貸款的答復。

                簽訂合同

                借款人相關證明材料,與商轉公相關人一起到受委托銀行簽訂合同。

                辦理抵押

                受委托銀行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

                確認放款

                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實無誤后,根據借款人選擇商轉公的不同方式將資金劃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