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積金繳存個人下限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西安公積金繳存個人下限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西安公積金繳存個人下限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最低工資180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1700元/月。西咸新區、西安鐵路局最低工資參照1800元/月執行。
其他事項
1、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利息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免交所得稅。
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
3、自主繳交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4、本通知由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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