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教學日志
駕駛,指操縱車船或飛機等使行駛。語出清魏源 《圣武記》卷十四:“今即實估實造,而停泊不常駕駛,風浪無從練習,非若夷船之日涉重洋,則亦不過數年而艙朽柁蔽矣!苯酉聛硇【帪槟銕眈{駛教學日志,希望你喜歡。
按照2013年元月頒布實施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教學日志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只有理論教學;其他每個階段教學過程分為理論和實際操作兩部分;各階段明確提出了教學項目、教學內容、教學目標、和學時安排,是學員在校學習駕駛培訓的日常記錄,是貫徹教學大綱的重要手段,也是作為教練員的日常工作。如何填寫?
一、首先要熟悉大綱的基本教學要素
在每一個階段的理論或實際操作中,均有“教學項目”、“教學內容”、“教學目標”和“學時安排”。
教學項目
教學項目是每一個階段的理論知識或實際操作下的一級目錄。或者說,這個模塊下的一個子項。例如第一階段理論知識下的“1..機動車基本知識”、“2.法律、法規及道路交通信號”等;又如第二階段實際操作下的“1.基礎駕駛”、“2.場地駕駛”等。它是以駕駛操作的屬性關系或層級關系劃分的。以便于學員的操作及教學。
2.教學內容
從名稱上看,實際上包含著全部的具體的教學內容。但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中,也是一個小標題。稱為每一個階段的理論知識或實際操作下的二級目錄比較準確。因為在此目錄之下,深藏著巨大的內容空間。
3.教學目標
教案中稱之為教學目的,多來源于教學大綱的要求,比較抽象,可操作性差,不便于對教練員進行客觀評價;教學設計的教學目標可由教練員依據教學大綱和學員的實際水平來制定,并要求用可操作的'行為詞進行描述,在認知領域一般分為識記,理解,應用三個層次。如“道路通行規則”的教學目標之一是“熟練掌握道路交通信號的種類、識別和作用”。那么,在你教授本項內容之后,學員在實際交通行為中,就能夠“熟練掌握道路交通信號的種類、識別和作用”。否則,就不能稱之為達到教學目標。
4.學時安排
在基于上述內容并達到教學目標的情況下,需要一定的學時就是學時安排。按照理論上,這些學時是經過實踐、研究得出的最少時間統計結果。即便如此,仍有人低于此學時就能完成該項內容的目標。當然也有超過此學時并不能完成該教學目標的。有些人反對學時制故為之。作者曾在2007年發表《基于個性特質的駕駛技能培訓研究》,就是根據個人的綜合情況確認對應培訓學時情況的一項研究。但目前適用時機還不夠成熟。
二、如何填寫教學日志
以第一階段為例,說明教學日志填寫得過程。
。ㄒ唬┙y籌規劃
每個學員的理論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4個學時。共12個學時。以此推算,如果按滿負荷安排課程,最少3天時間。在C1教學日志中,共有4次學習培訓日期,基本滿足填寫要求。
。ǘ┤绻3天完成教學任務
對應每天4學時安排。從“教學項目”上看,共2部分。但每一項目對應的學時從“教學日志”上看不到。需要從“教學大綱”第一階段查看。查看后發現,“1.機動車基本知識”共分“車輛結構常識”、“車輛主要安全裝置”等8項“教學內容”,對應學時數為3個學時。
由此可知,第一次(天)課程講完“1.機動車基本知識”后,還空余1學時時間。為保證滿負荷,可以將“2.法律、法規及道路交通信號”中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1學時)提前到第一次(天)進行。
即第一次(天)學習內容如下:
在填寫教學日志時,“教學項目”只有2個。在第一次空格內填寫“1”是必須的。但“2”中的部分內容也講授過。按說,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比較合適,但空格比較小,只能填寫“2.法律、法規及道路交通信號”中的代號“2”。這就我們看到的第一次空格內填寫得是“1,2”.需要說明的是:“1,2”中“1”和“2”之間用“,”分離而不用其他符號分離。如“1.2”。其中的“2”不是“2.法律、法規及道路交通信號”的全部內容,而是其中的一部分,即“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
以此類推,第一階段的“教學日志”填寫應為如下格式。
(三)如果4天完成教學任務
第一次(天)可以只完成“1.機動車基本知識”的教學任務。這樣安排有利于學員課后單一復習對應內容。自身具有體系性。能更好地掌握本部分內容。剩余12學時-3學時=9學時,可以合理地安排在后三天內。在安排時,掌握同類同次的原則進行教學比較好。在下列內容中:
可以將“道路通行規則”放在第二次(天)共4學時;可以將“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駕駛行為”和“違法行為處罰”放在第三次(天);“機動車登記”和“交通事故處理”放在第四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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