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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五證合一辦理流程
五證合一”是指將原先分別到工商、質監、稅務、人力社保、統計5個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證、統計證這5本證照統一合并到由工商部門向企業頒發加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社會保險登記證號和統計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整理提供的相關辦理內容,快來閱讀看看吧。
吉林省五證合一辦理流程
一、業務概述
非“一照一碼”企業發生登記事項變更或要求換發新版執照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市場監管部門核準后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將變更信息即時共享至寧波市信息交換平臺,同時收繳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機關接收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后更新稅務系統內納稅人對應信息。
二、所需資料
(一)發票領用簿
(二)稅控專用設備(納入稅控系統的納稅人報送)
(三)當月已開具發票存根聯、紅字發票、作廢發票以及空白發票;
(四)U盤(用以拷取新的CA證書)
操作要點
(1)、納稅人當月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應先在防偽稅控系統內抄報稅,如還有未開具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再進行發票退回操作,同時認證完所有已收到的進項發票(變更完成后將無法再認證原稅號的進項發票)。然后到稅務機關進行抄報稅(網上抄稅不能實現抄當月稅)和防偽稅控系統的重新發行,再重新讀入退回的發票。防偽稅控系統的重新發行后,納稅人應及時聯系稅控系統技術服務單位進行安裝調試。當下月申報期正常抄稅后,應到稅務機關進行上門申報。
(2)、使用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應將所有空白發票作廢并上傳電子信息,再到稅務機關進行發票驗舊并完成變更。
(3)、變更可選擇月初完成抄稅和申報后進行,暫不開具發票,并將全部空白發票在上月在防偽稅控系統內作廢,同時在上月認證完所有已收到進項發票,這樣只需在工商變更后持防偽稅控設備到稅務機關進行重新發行即可,無需再進行當月抄稅和退票處理,下月也可正常進行網上申報,無需上門申報。
(4)、變更完成后收到原稅號的進項發票需退回銷售方并按新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新開具。
(5)、納稅人變更后應領取新的CA證書用于網絡申報。
(6)、納稅人變更后應及時更換發票專用章。
“五證合一”疑問解讀
“五證合一”的確給企業帶來不少便利,不僅節約了時間成本,還節約了人力成本,但面對“五證合一”還是有很多疑問,為此,記者將熱點疑問進行了整理,并逐一請吉林省工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對熱點問題給予了解答。
“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后 如何查詢企業登記信息?
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企業登記后,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及時公示企業登記信息。社會公眾可直接鏈接該網址免費查詢企業有關信息,也可以通過掃描企業營業執照左下方的二維碼直接獲取企業信息。
如何查詢和領取新的企業登記申請表格及提交材料規范?
改革后,企業登記申請表格和提交材料規范可登錄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門戶網站(http://www.jlgs.gov.cn/)下載,也可在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窗口免費領取。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包括幾部分,分別代表什么含義?
今年6月,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國發〔2015〕33號),明確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代碼制度。統一代碼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穩定性和全覆蓋等特點。分為5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是登記管理部門代碼,例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代碼為9;第二部分(第2位)是機構類別代碼,例如1表示企業;第三部分(第3-8位)是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例如長春市工商局代碼為220100;第四部分(第9-17位)為主體標識碼,也就是原來的組織機構代碼;第五部分(第18位)是校驗碼。
2015年10月1日后,是否所有企業都需要換領“一照一碼”
按照國家規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作為“五證合一”改革過渡期,在此期間,企業應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換領“一照一碼”。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自動失效。不過,對于登記無變更的企業,建議2016年1月1日以后開始更換。
企業換領“一照一碼”的時間截止到何時?換領“一照一碼”是否收費?
企業換領“一照一碼”的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在此,企業登記機關提醒廣大企業:為避開改革后業務辦理高峰,2015年10月1日后登記事項發生變動、確需辦理變更登記的企業,可到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時直接換領“一照一碼”;如登記事項暫無變更,企業可在2016年1月1日后、2017年12月31日前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換領“一照一碼”。換發“一照一碼”不收取任何費用。
2015年10月1日前設立企業,變更登記或換證要啥材料?
對2015年10月1日前已設立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領“一照一碼”時,除原有變更登記材料外,還應當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提供其原發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和社保登記號,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并存檔。
另外,2015年10月1日前已設立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遺失的企業,應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遺失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企業名稱、遺失的證件名稱、遺失的證件號碼。工商(市場監管)可依據企業原發證件號碼核發新的“一照一碼”。
2015年10月1日前設立企業,除營業執照外未領相關證件咋辦?
2015年10月1日前已設立企業,若只領了營業執照,如果未領取過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社保登記證,應如何申領“一照一碼”?
2015年10月1日前已設立企業,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社保登記證的企業,應當提交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情況說明,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核發加載新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相關證照并存檔。
改革后企業若注銷 《清稅證明》咋辦理?
按照國家規定,改革后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要提交《清稅證明》。請問《清稅證明》應如何辦理?
已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申請注銷前須先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清稅,填寫《清稅申報表》。企業可向國稅、地稅任何一方稅務主管機關提出清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后應將企業清稅申報信息同時傳遞給另一方稅務機關,國稅、地稅主管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進行清稅,限時辦理。清稅完畢后另一方稅務機關及時將本部門的清稅結果信息反饋給受理稅務機關,由受理稅務機關根據國稅、地稅清稅結果向納稅人統一出具《清稅證明》。
沒有換領“一照一碼”的企業如果申請注銷,需要如何辦理?
2015年10月1日前成立、尚未換領“一照一碼”的企業申請注銷,按照原有規定辦理。
辦理營業執照時間是否會延長?
實行“五證合一”后,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需要審核的登記材料多了,需要采集錄入的企業信息也大量增加,企業辦理營業執照的時間是否會因此延長?
改革后,雖然工商登記窗口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但全省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做好相應預案,通過充實窗口人員力量、改進登記服務方式、合理調整登記管轄權限等方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以適應“五證合一”改革要求。在此,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向社會鄭重承諾:今后,全省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一如既往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的市場準入服務,全力確保改革后辦理營業執照時間不延長。
實行“五證合一”后 從外省遷入的企業應當如何辦理遷移登記?
對于已經在外省領取過“一照一碼”的企業,只需在我省屬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窗口正常辦理遷入登記即可;對于在外省沒有領取過“一照一碼”的企業,我省屬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遷入登記時,直接換發“一照一碼”,同時收繳其原發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代碼證。
企業領取“一照一碼”后 應當到稅務部門辦理哪些手續?
新設立企業在領取“一照一碼”后,應及時分別向主管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咨詢、辦理領取發票、申報納稅、相關資格認定等事宜。如果您逾期未咨詢、辦理,可能會影響您辦理涉稅事宜,甚至造成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后果。
2015年10月1日前已經設立且申請變更或換領“一照一碼”的企業,如果沒有依法辦理過稅務登記或者屬于非正常戶的,請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及時到主管國稅機關和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相關事宜。
企業領取“一照一碼”后 應當到社保部門辦理哪些手續?
企業應于用工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單位參保相關事宜。逾期不辦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參保手續時,需攜帶“一照一碼”、《授權委托證明書》等材料,《授權委托證明書》可登錄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網站下載表樣,也可到當地社保局領取。需攜帶的其他資料請登錄吉林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網站查詢(www.jlsi.gov.cn),也可到當地社保局咨詢。
企業領取“一照一碼”后 應如何辦理公章刻制手續?
辦理營業執照后,如企業所在地為市轄區的,請于30個工作日內,持“一照一碼”到所在市城區內任一合法公章刻制企業刻制印章;如企業所在地為縣(市)的,請于30個工作日內,持“一照一碼”到所在縣(市)轄區內任一合法公章刻制企業刻制印章。逾期未刻制的,須到屬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后方可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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