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6浙江省大學生就業補助政策
YJBYS小編第一時間為大家介紹大學生就業補助政策的相關信息,希望大家多多關注,以下內容僅作參考,具體以官網公布為準!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對你有幫助!
為了更好地推動高校畢業生的良好創業就業,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五部門日前聯合出臺相關保障政策,四類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可申請政府補貼。
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的對象和標準分別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技師班的畢業生參照執行):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持證殘疾人;在學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貸款)。
但是,升學、出國、應征入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定向培養以及暫無就業意愿的除外。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登錄“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系統”注冊申請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為1500元/人。
作為我省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的求職創業優惠還真不少。杭州就業創業新政27條的配套實施細則剛落地,2016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的通知昨天就來了:2016年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為1500元/人。
這次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的對象首先得是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并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兒;3。持證殘疾人;4。在學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貸款)。
具體申報需要以下流程:首先畢業生自愿申請。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于3月15日至3月25日登錄“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gxbys.zjjy.gov.cn)注冊申請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如果申請人信息與省民政廳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省殘聯殘疾人信息庫相關信息核對通過,或者是高校統一提供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名單,并加蓋學校公章和貸款發放銀行公章的,可免予上傳證明材料。
其次是學校初審、公示階段,3月16日至4月10日, 各高校通過“系統”進行初審。對免予上傳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學校僅需核對畢業生個人信息,無需收取紙質材料和公示。對其余申請人,學校需將申請人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門進行網上預審核,預審通過后還需要提交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等其他紙質材料。接下來,學校查驗材料原件后需將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并于4月20日前將這些紙質材料報送人力社保部門。
最后,5月15日前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完成審核后,6月15日前就會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畢業生個人賬戶。
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如實填報相關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誤導致補貼款不能發放到賬的,后果由申請人自己負責。申請人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須退回補貼資金并由高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
此外,因故無法在5月15日前通過審核的應屆畢業生,可于次年與2017屆申請者一起向學校提交申請。如果審核通過后將在2017年發放求職創業補貼,未通過則不可再次申請。
附:2016江西省大學生就業補助政策
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今年起,對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籍且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將給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記者獲悉,日前,江西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聯合出臺了《關于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48號)文,即從2013年起,對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籍且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經本人申請,有關部門審核合格后,將給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同時,為確保求職補貼發到申請人手里,在程序上做了嚴格的規定,除了高校就業部門審核原始材料外,還必須經過“二次公示”,即在申請學校公示、受理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統一辦理銀行卡,直接發放到申請人的銀行卡上,且必須由申請人本人憑身份證才能激活銀行卡,領到求職補貼。
6月25日,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大學生就業,從今年開始,具有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籍且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有就業愿望的可獲得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另外,對于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也將給予1000元至1600元的創業補貼。
貧困畢業生就業可獲800元求職補貼
為了實現高校畢業生更好就業,我省人社廳、教育廳、財政廳聯合出臺了《關于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48號)的文件,即從2013年起,對我省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學籍且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經本人申請,有關部門審核合格后,將給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畢業生創業培訓可獲1000-1600元補貼
“從2013年起,將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自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鼓勵有創業意愿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人均1000-16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省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符合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條件的,可向創業項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所屬小額擔保貸款經辦機構,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符合二次扶持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不超過30萬元。
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可減免相應稅費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已進行就業失業登記并參加社會保險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人社部門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繳費基數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養老保險補貼12%,醫療保險補貼3%,失業保險補貼1%,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入駐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三年內按季支付每月不超過實際費用50%的補貼。
此外,大多數高校畢業生就業都有一個見習的過程,記者了解到,我省規定見習單位應當合理分擔并為見習學員先行墊付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
【浙江省大學生就業補助政策】相關文章:
江蘇省大學生就業補助政策08-26
多項就業政策力保大學生就業順暢07-31
就業補助流程06-19
優化支持政策促進大學生創業就業05-28
天津:完善就業政策06-30
2016浙江省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09-22
工傷就業補助流程07-31
成都就業創業政策201507-05
全國各地區大學生創業與就業政策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