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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培訓引出的話題
萬 象
北京市首期商業經紀人資格認定培訓班的近百名學員,經過4天時間的授課學習,已經通過考試的形式結業。首批商業經紀人培訓認證已于3月18日開班,只有考試合格的學員才能取得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資格證書,成為北京歷史上首批商業經紀從業人員。
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由北京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負責商業經紀人認證培訓班的報名事宜。 經紀人的產生和發展適應了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司介紹,從1978年以來,部分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特別是沿海城市,一直在進行著發展經紀人的探索,并取得了可貴的經驗。在1995年,上海、四川、陜西、河南等14個省市登記在冊的經紀人已有54 455人,到了1997年,僅廣州一地,專門從事中介服務的各類經紀機構已逾5000家,相對固定的經紀人超過10萬人。
隨著保險、證券、房地產、體育、文藝等領域紛紛引入經紀人制度,各類經紀人才已從長期以來的“黑箱運作”中走出,在經濟活動中大顯身手。在北京,新近出現的有商業經紀人、舊汽車經紀人。
1995年11月13日頒布了我國第一部規范經紀人活動的全國性行政規章《經紀人管理辦法》。很顯然,國內經紀人行業正在逐步規范化,人們對此也非常關注。于是,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爭論。
人們常說,真理越辯越明。相信國內對于經紀人以及經紀行業的理解亦會同樣。 1經紀人與代理人 是什么關系 《經紀人管理辦法》使得長期以來一直處于地下狀態的經紀活動合法化,保障了國家、企業、消費者以及經紀人自身的利益。它對經紀人的概念是這樣定義的:經紀人,是指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關文件則認為,經紀行為具有兩個特征,一是促進他人交易,而自己不直接進行交易活動;二是以收取傭金為目的,而不賺取交易差額。 于是,有專家認為,《經紀人管理辦法》中所界定的經紀人實際上就是中間人,它為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并獲取傭金,它不代表實際交易的任何一方。而代理人是接受委托行使委托人事務的一方,它代表的就是委托方。由此便引起了質疑:經紀人與代理人究竟是什么關系。
針對這個問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人士則認為,這個問題之所以會成為一個問題,全在于人們對于一些概念的生吞活剝。套用概念者認定經紀人就是中間方,于是便由此斷言《經紀人管理辦法》中經紀人的概念不應包含有代理人。該人士認為,對于實際操作中的經紀人來說,它是要參與到實際交易中去的,是以收取傭金為目的,而不賺取交易差額,促進他人交易。 2培訓了考試了 就可以拿證嗎 北京市此次商業經紀人認證是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規定,結合北京市的具體情況,對報名者進行培訓。據北京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宣教處王幼民部長介紹,不是每個拿到了證書的人都能夠從事經紀行業,干這一行既要看能力,還要看機會,光有證書是不夠的,因此,對于報名者的限制非常嚴格。 而據有關專家說,在國外,從事經紀行業的人需要通過非常嚴格的資格審查。
而看看北京這次商業經紀人資格認定培訓的報名條件,簡單地說,只要不是“三無”人員,有著高中以上的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培訓。 有關人士還提到,拿美國的體育經紀人資格認證來說,申請人是需要有多年在體育圈中實際操作經驗的,并且審核手續非常嚴格。假如不對申請人的資歷嚴加把關,是會造成諸多不便的。
王幼民則認為,諸如體育經紀人這類的經紀人是需要具有相當專業的操作手續的。而商業經紀人則與之有很大的不同,因為在如今這個時代,幾乎可以說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地都在從事著商業活動,只是程度有著輕重的不同。你也不可以說,只有那些在商業機構里工作的人才有資格申請經紀人證書,只是相比之下他們更有資格而已。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人士十分同意王幼民的意見,而且還認為,國外對從事經紀行業的人員和組織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是有其原因的,因為它們經歷了較長時間的行業發展,人員、組織等都日趨規范化了。而我國國內經紀行業在歷經半個世紀后重新蹣跚起步,無論是行業氣候上還是人員素質及觀念上都無法與之比擬。她說,目前的資格審查不是很嚴就是基于這方面而考慮的,相信隨著行業的發展是會日漸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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