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廣東出臺56條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昨日,廣東省政府在其官方網站上轉發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公布了減稅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56條具體政策措施。其中,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5億元,支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
資金 省財政安排?2.5億
記者注意到,對于“減負”,財政支持力度非常大。其中,省財政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5億元,重點支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及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另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和服務等技術創新活動;還安排5000萬元設立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給小企業、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涉農貸款發生的損失給予適當風險補償;同時給予外向型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000萬元,資助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參加境內國際性展覽會。
補貼 企業保證不裁員可獲得
另外,利用產業轉移相關資金對產業轉移工業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給予貸款貼息、補助。對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為其在崗職工支付社會保險、崗位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
統籌省財政現有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重大科技專項、結構調整、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進口等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給予大力支持。
貸款 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支持
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培育一批素質優良、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
適當放寬中小微企業注資、出資時限,注冊資本為1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除外),可申請免繳首期注冊資本,但須在法定期限內繳足;對守法經營,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期出資的中小微企業,允許其申請延長出資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屬外商投資企業的,須經外資審批機關批準。
市場 專款支持開拓國外市場
省財政安排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專項資金3000萬元以上,并繼續爭取中央財政展位費補助,統籌使用企業繳納的展位費、廣告費等,切實辦好第九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實施190項廣貨市場開拓活動,積極拓展國內二線城市市場。
依托省財政安排的“走出去”專項資金,對中小微企業在境外投資設廠、建立營銷渠道產生的前期費用、啟動資金、貸款等方面給予支持。
資格 縮短企業證照辦理時間
各類企業登記許可申請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其中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城鎮退役士兵、殘疾人等符合“綠色通道”條件的申請人創辦中小微企業的,原則上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微企業項目用地申請開辟“綠色通道”,在申請資料齊全、質量保證的情況下,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的審核手續。
支持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工商登記及相關前置許可事項均依變更手續辦理,并在收費等方面提供便利或優惠。
稅收減免政策出臺
●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小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中小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小企業從事農、林、牧、漁項目所得,按規定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經有權限的稅務機關審批,可延期繳納稅款,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緩繳期間免予加收滯納金。
【廣東出臺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相關文章:
我國出臺多項政策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11-15
重慶合川大力支持微型企業發展促進創業就業11-21
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02-23
金融行業用人新標準出臺02-18
金果坪出臺鼓勵全民創業方案11-21
無錫出臺扶持自主創業政策11-22
南陵供電出臺農電員工紅線制度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