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民工醫保繳費比例看齊職工
北京:農民工醫保繳費比例看齊職工
今年8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網站發布《關于落實社會保險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此前,諸如律師、會計師等從業者因合伙人等身份,一度游離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保護范圍之外,通知中,首次明確律師會計師須上五險。
農民工按照社會平均工資60%的'1%繳納醫療保險費,其繳費比例統一調整為12%,與城鎮職工繳費標準一致。具體來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照10%的比例繳納,個人按照2%的比例和每人每月3元繳納。由此,參加醫保的農民工也會遵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建立個人賬戶、享受醫療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生育醫療待遇將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以確保生育保險全覆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生育醫療待遇由城鎮職工醫保報銷;女員工的生育津貼按照其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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