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總結
總結是對某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幫我們理順知識結構,突出重點,突破難點,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那么你知道總結如何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總結1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辦發[xx]23號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貴州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和縣委辦、縣政府辦荔黨通字[xx]23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我縣在年初已作了詳細的安排部署,將貫徹執行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即第一階段是開展調查摸底,并寫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調查報告;第二階段是建立健全鄉、村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第三階段是對新調整的人民調解員進行提高業務素質的業務培訓;最后一個階段是總結表彰,F將培訓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從5月10日開始,由縣司法局局長率分管基層工作的副局長、政工科、法治辦、基層工作管理股負責人赴全縣17個鄉鎮與當地黨委政府協商認真貫徹落實本鄉鎮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事宜。
通過協調各鄉鎮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縣司法局:一是調整、充實、明確本鄉鎮、村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全縣共調整人民調解員85名,新增加人民調解員88名;二是積極組織本鄉鎮兩級人民調解員參加由縣法院、縣司法局舉辦的專題業務培訓;三是落實培訓經費;四是各鄉鎮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牌子、印章和人民調解員的證書。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范文書的制作。
經與各鄉鎮協商后,決定于5月17日至29日對全縣17個鄉鎮開展完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縣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委出臺了[xx]43號文件,調整了縣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經費保障、工作要求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由縣財政劃拔1萬元的人民調解專項經費,為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提供保障;縣人民法院和縣司法局共同組建了一支由院領導和局領導組成的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他們中有精通法律業務的資深法官,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過一定研究的人員。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三、培訓人民調解員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具體化。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為使人民調解員能在培訓會上真正地學到業務知識,所有鄉鎮的培訓會都進行專題培訓,不搞以會代訓或部分鄉鎮人民調解員代表集中培訓的方式。在全縣17個鄉鎮中都安排了每一個鄉鎮的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員進行專題培訓。在開展這次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整個工作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了以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為主、各鄉鎮黨委、政府配合,從而使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任務既有分工,又有協作,職責分明,整體互動的工作新格局。保障了此次涉及上千人大規模的全縣范圍內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的人力、物力的有效投入到位,確保了培訓工作的質量與效果。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農村四五普法法律知識讀本》。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10余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縣人民法院判決支持茂蘭鎮和佳榮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行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余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范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以考促學,鞏固人民調解員業務理論知識。
為克服培訓不走過場,提高聽課注意力,檢查學習效果,促進廣大人民調解員學有所成,學有所用,在理論培訓結束時即對培訓學習的主要內容進行書面考試,并規定凡考試不及格的不得聘任為人民調解員。通過考試結果看,及格率達100%,使接受培訓的人民調解員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性質、任務、工作原則、工作紀律、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方面知識有了較為全面的掌握。
七、開展人民調解模擬觀摩會,提高人民調解員實際調解工作技能。
在縣人民法院縣與司法局共指導下,法庭和鄉鎮司法所的積極參與配合下,有效的組織了現場人民調解模擬觀摩會,使廣大人民調解員加深了對調解工作程序上的直觀認識,掌握到了實際調解工作操作的基本方法,把所學理論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廣大人民調解員普遍反映良好。
八、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縣級財政、縣司法局、縣法院和各鄉鎮在本次培訓中共計投入73260.00元,主要用于培訓資料印制、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910人,鄉級人民調解員88人,鄉鎮領導121人,鄉鎮包村干部198人,共計培訓1317人。在這次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制了5100份內容為中央兩辦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司法部統一制定的人民調解協議文書格式3480份。發放1300冊的《農村四五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歷時12天的專題培訓授課,使全縣17個鄉鎮998多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總結2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辦發[xxxxx]23號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根據縣局在年初作的`詳細的安排部署,我鄉貫徹執行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F將培訓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我鄉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調整、充實、明確鄉、村(居)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二是落實培訓經費;三是各村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范文書的制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鄉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分管領導積極協調由鄉政府為調解員培訓工作提供經費、場所;我鄉組建了一支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有精通法律業務的律師,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綜治辦專職主任。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三、培訓人民調解員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具體化。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3余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我鄉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余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范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鄉在本次培訓中共計投入510元,主要用于培訓資料印制、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18人,鄉級人民調解員11人,鄉鎮領導2人,共計培訓31人。在這次全鄉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制了50份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發放50冊的《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此次培訓使全鄉5個行政村18名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xxxxx鄉司法所
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總結3
人民調解員培訓總結 為進一步提高我鄉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深入宣傳《人民調解法》,根據長順縣司法局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鄉人民調解工作實際,我司法所在前一階段對全鄉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的基礎上,又于20xx年9月1日組織鄉轄5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人民調解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了《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F將培訓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為加強對這次培訓工作的領導,研究成立了以鄉主管領導為組長,司法分局副局長、長寨鎮司法所所長、公證處主任為成員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認真制訂了《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對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組織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安排。三是精心編撰《人民調解員培訓資料》,培訓資料不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臺的一系列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還包括《信訪條例》等一些人民調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識。四是精心選配講授人員。這次培訓,我們選配的講授人員中,既有身處基層人民調解崗位、公證崗位多年,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調解員”司法所長陳邦亮,又有精通各項法律法規,辦案多年的資深公證處主任胡家寬,還有身處基層一線的司法助理員王樹凱,他們的講解從農村常見的矛盾糾紛入手,從身邊的人和事說起,融理論知識于實踐經驗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訓之前就盡早與鄉主要負責人聯系,做好培訓場所落實和人員組織。六是培訓經費保障充足。本次培訓鄉政府共投入一千余元,縣司法局印發《人民調解法》20冊、鄉司法所印發人民調解協議標準文書140份,保證了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保證培訓課時,嚴格培訓紀律,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為達到通過《人民調解法》的培訓,使全鄉人民調解員的理論知識、工作技能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的目的,在培訓中,嚴格按照《培訓方案》的規定,從參加人員、培訓課時、內容、紀律上都進行嚴格要求,確保培訓不走過場、不搞以會代訓。一是達到5課時,邀請鄉分管領導參加,實行簽到制度,考勤結果計入最終考評之中。二是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規條款與農村典型的矛盾糾紛案例有機結合起來,從人民調解基本理論知識、調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訪接待和調解協議的起草、檔案的收集與整理等方面進行講授,不僅提高了大家的聽課興趣,同時也增強了大家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三是在理論培訓結束時,針對所學內容進行書面考試。通過考試,優秀率達96%,及格率達100%。
三、對這次培訓的總體評價
本次培訓工作從20xx年5月5日開始至20xx年9月1日結束,現場參加培訓的村級人民調解員24名,占全鎮人民調解員的98%,參加培訓的鄉領導2人,縣司法局7人,共計33人。從各鄉鎮的培訓到會情況看,鼠場村、安樂村、杜鵑湖村、灣河村、立木村等大多數村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村支書、主任能夠親自到場督促指導,落實人員人民調解員的參訓率達到98%。但同時也要看到,個別村不夠重視,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不到位,組織培訓不得力,致使參訓率較低。
總體來看,本次培訓領導重視、組織到位、講授簡明易懂、學習效果明顯,切實起到了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的作用。
新寨司法所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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