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已經公布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查看。
為做好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依據《江蘇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本著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選拔拔尖創新人才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機構及職責
1、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復試工作組負責考生綜合能力考核。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考生報考材料審查和信息核對,重點審查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報考類別等信息。
二、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初試成績達到學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破格參加復試的條件按學校要求執行。
以推薦免試方式或導師自主招收方式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參加本次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專業能力考核按《江蘇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復試科目測試,成績以百分制計。考試時間為2小時。
綜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試形式,成績以百分制計,由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組就考生外語聽說能力、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進行綜合測評。同時,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復試時間
報到、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5月11日上午8:30-9:00
地點:材料樓304。
復試科目考試時間: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
地點:材料樓304。
綜合能力面試時間:2016年5月11日下午2:30-
地點:材料樓308,等候地點:材料樓304。
三、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我院2016年博士招生指標為15人,其中,已推免和導師自主招生9人。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學院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偝煽冇嬎愎綖椋嚎偝煽=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3、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1)非定向就業考生
學院按非定向就業考生的復試合格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定向就業考生
學院按定向就業考生的復試合格總成績排序,確定備選名單,根據招生指標使用情況,按備選次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在校研究生院、材料學院網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詢電話為:0511-88780190。
本辦法由江蘇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