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簡介
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成立于1994年,是國內最早培養“法律+外語”復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搖籃。2012年成功入選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該基地的建設充分依托上外獨特的學科特色和優勢,以服務國際法律事務與涉外法律事務為人才培養導向,致力于培養涉外復合型高級法律實務人才。2015 年起,面向全國招收首屆法律碩士。
上外法律碩士培養的目標定位:以法學學科為基礎,依托和整合校內外國際關系、國際金融貿易等學科資源與人才培養優勢,發揮上海的地緣優勢,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跨文化溝通能力,法律功底扎實,外語技能精湛,能勝任國內涉外法務與國際法務的多語種復合型高端法務人才。
上外法律碩士在培養方案和課程設置上注重對學生的涉外法律知識、涉外法務技能及跨文化溝通能力的培養與訓練;有針對性地構建了國際法律前沿、國際法律實務技能、外國語言文化、管理學、經濟學等復合課程體系,著力培養涉外高端法務人才所需的較為全面的知識結構與職業素質,凝煉“法律+外語+復合知識”的培養特色;在指導模式上推行“三導師”制,給學生分別配備法律專業導師、外語技能導師與法律實務導師,實行國內外聯合培養與校內外聯合培養,彰顯“上外特色、法律特征、實踐特長”。
由上外培養的具有扎實涉外法律功底和較高跨文化溝通能力的法律專業碩士,適應上海乃至全國涉外高端法律服務市場的需求,在就業市場與職場上具有獨特而鮮明的競爭優勢,主要去向為:各級政法機關、國家機關涉外機構、各類涉外企事業組織、金融機構、涉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跨國公司或國際機構的法律實務工作。
二、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計劃招生法律碩士(非法學)30人;法律碩士(法學)20人。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5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注: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獲得由司法部統一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須在520分以上(新題型)或有大學英語六級優秀證書(老題型)。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名前征得所培養單位同意,并于規定日期前向我校研招辦出具書面證明。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項的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項的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四、報名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詳情請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部主頁。
2.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3.考生可任選報考點報名,但必須在現場報名點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
(一)初試
專業代碼及名稱 |
擬招生人數 |
考 試 科 目 |
035101法律碩士(非法學) |
3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外國語(各語種)③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
035102法律碩士(法學) |
2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外國語(各語種)③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
初試時間約為2015年1月,具體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為準。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及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公布時間一般為4月初。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