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7考研的到來,各地院校也開始公布了相關的考研招生信息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的考研招生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院系簡介
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是我國高校中最早恢復、重建社會學教學和研究的院系之一。自上世紀80年代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以來,為我國培養了一大批教學、科研、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的人才。目前,社會學系設有社會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社會學一級學科碩士點,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點,社會保障二級學科博士點,社會保障二級學科碩士點,應用心理學二級學科碩士點;設有社會學、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社會學學科為湖北省重點學科,并設有博士后工作站。2013年公布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舉行的學科評估,社會學一級學科排名第十位。
社會學系設有社會調查研究中心、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社會保障研究所、人口研究所和城鄉文化建設研究中心5個研究機構和“民政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出版學術年刊《社會學評論》,辦有“社會學研究網”。與各方合作建有18個不同類型的實習基地。建有社會調查研究實驗室、社會工作實驗室,面積350平米,軟硬件設備150余萬元。系資料室有中外文圖書近3萬冊,期刊百余種。
社會學系有較強的教師隊伍,現有教授9人,副教授13人,講師10人,60歲以下教師全部具有博士學位,教授、副教授大多有國(境)外訪學、研修經歷。教師歷年來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和一般項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項目、國際合作項目及各級政府委托項目等100余項。科學研究成果享有很好的學術聲譽和很高的知名度,曾先后獲得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三等獎,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三等獎,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二、三等獎等20余項。
有特色的研究領域有:
農村社會學與政治社會學方向:關注當代中國基層公共權力的運作及秩序建構、鄉村治理及鄉村社會變遷的區域差異,注重“三農”政策的研究與績效評估、政策服務和社會實驗。
人口與社會問題方向:關注社會問題的基本理論,關注我國的人口政策,及出生人口性別比、人口與教育、工程移民等現實社會問題。
社會保障和福利社會學方向:關注世界各國社會保障政策的特征及社會基礎,注重我國轉型期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的理論與政策實踐。
社會文化與社區建設方向:關注社會轉型期存在的社會文化問題研究,關注我國少數民族文化的變遷、碰撞與融合問題,關注我國城鄉社區建設問題研究。
經濟社會學方向:關注社會群體對經濟活動的影響,關注影響經濟發展的各種社會因素及發生作用的社會條件,研究支配人們經濟行為的主要因素等。
社會工作方向:關注社會轉型期不同類型人群的現實生活需求,及社會工作領域理念、理論的本土化研究和創新。
二、招生計劃
1、接收推免碩士生的專業
(1)科學學位:
法學碩士學位: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
管理學碩士學位:社會保障
(2) 專業學位:
社會工作專業碩士(MSW)
2、各專業接收推免碩士生的人數
表一、社會學系2017年擬接收推免生專業和人數
專業 | 專業代碼 | 計劃招生人數 | 擬接收推免生人數 |
社會學類(學術型)含:社會學 |
030301 |
占社會學類招生人數50% | |
社會保障(學術型) | 120404 | 占社會保障招生人數50% | |
社會工作(專業型) | 035200 | 占社會工作招生人數50% | |
合計 |
三、申請條件
(1)申請推免生應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并在教育部推免體系報名成功者。
(2)2017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四、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統報名申請我系。我系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和招生計劃,在推免系統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提供申請材料的電子版,如由本科所在學;蛟合到虅詹块T加蓋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績單、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各種獲獎證書、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攻讀學位研究計劃》及其他證明材料。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
2016年9月29日,我系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推送第一批復試通知,并于9月30日,對已明確其復試意向的考生進行復試。10月1日,發送待錄取通知。發出通知二十四小時內,考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網上確認錄取視為考生放棄待錄取資格,我系可撤銷其待錄取。
若因第一批考生放棄(發出通知兩天內未接收視為考生放棄復試資格)而未招滿,我系將撤銷相應考生的復試通知,于2016年10月8日前確定第二批考生名單,并網上推送復試通知。第二批復試考生報名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6日。10月8日,公示第二次復試考生名單(根據第一批復試錄取情況如確定是否安排第二次復試)。
10月9日,第二次復試。復試方式與第一次復試相同。隨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待錄取考生盡快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系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我系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五、復試細則
詳見《社會學系2017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附件一)
六、培養工作
被我系接收的免推碩士生,在大四期間可提前開展若干研究生階段的培養過程,包括:
1.進入導師課題組,參與科研活動。
2.可在大四期間提出讀研期間短期出國研修計劃,由該生導師和所在學院同意、批準后,報研究生院培養處擇優資助。
七、學費與獎助學金
學費: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物價文件執行,以物價局核定為準。
獎學金:按照關于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2014]11號)執行。碩士免推生在第一學年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從第二學年開始統一參加評定。
助學金:按照關于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2014]10號)執行。
八、服務與信息提供
1.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
電話:027-87543252, 郵箱:5496846@qq.com
網址:https://soci.hust.edu.cn/
2.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招生監督小組
電話:027-87543152
附件一 社會學系2017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石人炳(組長)、丁建定(副組長)、高順文、王茂福、譚靜
2、復試組織工作由研究生教務、面試小組與學生工作組共同組織。
(1)研究生教務負責整個復試具體組織工作,包括復試考生名單和復試工作細則的公示、復試成績統計、擬錄取名單公示、復試考試檔案整理和管理、及時與復試考生的聯系以及申訴處理、結果上報等;
(2)面試小組由不少于3名教授或副教授組成,負責對考生進行面試;
(3)學生工作組負責學生報名、各類獎勵規則與加分認定等。
3、碩士研究生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本系接收推免工作,公布咨詢、舉報渠道。
監察小組組成:高順文(組長)、柯卉兵、孫秋云、周清平
二、復試工作的基本原則
1、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2、公正、公平、公開,規則明確、有章可循。
三、招生計劃和復試資格
1、招生計劃
我系2017年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共計?人,其中社會學專業(學術學位,含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社會工作)?人,社會保障專業(學術學位)?人,社會工作(專業學位)?人。擬按50%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合計?人,其中社會學專業(學術學位,含社會學、人類學、人口學、社會工作)?人,社會保障專業(學術學位)?人,社會工作專業(專業學位)?人。(見表一)
表一、社會學系2016年擬接收推免生專業和人數
專業 | 專業代碼 | 計劃招生人數 | 擬接收推免生人數 |
社會學類(學術型)含:社會學 |
030301 |
||
社會保障(學術型) | 120404 | ||
社會工作(專業型) | 035200 | ||
合計 |
2、參加復試考生比例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關于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系計劃錄取名額,確定本次推免碩士研究生復試的人數比例為120%。
3、專業調劑原則
如果專業學位考生擬錄取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參加復試后未被擬錄取的學術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專業學位。
4、考生的復試資格
(1)申請推免生應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并在教育部推免體系報名成功者。
(2)2017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5. 考生的復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未經公示復試名單者,均不予復試。
四、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專業考察和能績考核組成。
專業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研究計劃,按百分制給出成績。
能績考核內容:在學術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調查報告;非英語專業在國家大學生英語六級考核中成績達425分以上;英語專業通過國家專業英語八級考核;獲省級及以上級別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或相當稱號(證書中蓋有省、部級政府印章者);通過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達到三級水平;省級以上競賽獲獎等。(詳見表二和表三)
表二、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主要能績加分項目匯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備注 |
01 | 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 限排名前三位的學生享受指標單列 |
02 | 全國大學生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 | |
03 | 全國大學生智能汽車競賽 | |
04 | 全國大學生(文科)計算機設計大賽 | |
05 | 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 | |
06 | 全國大學生物流設計大賽 | |
07 | CCTV中國大學生機器人大賽 | |
08 |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 |
09 | “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 限排名前四位的學生享受指標單列 |
10 |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 |
11 | 國際大專辯論賽(中國區) | |
12 | 全國高等醫學院校臨床基本技能競賽 | |
13 | 全國大學生數學競賽 | |
14 | 全國大學生物理實驗競賽 | |
15 |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競賽 | |
16 | 全國大學生廣告藝術(新聞策劃)大賽 | |
17 | ACM\ICPC 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大賽(亞洲區) | |
18 | 微軟“創新杯”全球學生大賽(國際級) | |
19 | 微軟“創新杯”全球學生大賽(中國區) | 限代表中國區到全球參賽者享受指標單列 |
20 | 省級大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 |
表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獎勵加分項目匯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備注 |
01 | 表二中所列各項目 | 未獲指標單列者和較低級別獲獎者可分別獎勵1—3分 |
02 | 全國機器人足球錦標賽 | 獲獎者可按獲獎等級分別獎勵1-3分 |
03 | 美新杯中國MEMS傳感器應用大賽 | |
04 | 全國大學生基礎醫學創新論壇暨實驗設計大賽 | |
05 | 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 |
06 | “U+L新思維”全國大學生概念設計競賽 | 獲獎者可按獲獎等級分別獎勵1-2分 |
07 | 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 | |
08 | 全國大學生交通科技大賽 | |
09 | 全國大學生信息安全競賽 | |
10 | 全國大學生物理學術競賽(CUPT) | |
11 | 全國大學生光電設計競賽 | |
12 | 全國大學生軟件創新大賽 | |
13 | 全國高等院校斯維爾杯BIM軟件建模大賽 | |
14 | “瑞薩杯”超級MCU模型車大賽 | |
15 | 全國虛擬儀器設計大賽 | |
16 | 全國大學生先進成圖技術與產品信息建模創新設計大賽 | |
17 | 全國大學生水利創新設計大賽 | |
18 | 全國高校給水排水工程專業本科生科技創新競賽 | |
19 | 中國大學生公共關系策劃大賽 | |
20 | 全國大學生基礎力學實驗競賽 | |
21 | 全國周培源大學生力學競賽 | |
22 | 全球華語大學生影視獎 | |
23 | 西門子杯全國大學生過程控制仿真挑戰賽 | |
24 |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 獲相應級別證書者分別獎勵1-1.5分,文科生獲獎分值可上調0.5分,此欄目兩款獎勵取高分,不累加 |
25 | 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 |
26 | 全國建筑、規劃、景觀設計(含論文)優秀獎 | 獲獎者可按獲獎等級分別獎勵0.5-2分,此欄內各項目獎勵取高分,不累加 |
27 | 中國建筑學會室內設計分會、中國美術家協會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委員會、中國建筑裝飾協會組織的大學生專業設計競賽 | |
28 | IDAA國際設計師美術大獎賽 | |
29 | 紅點(Red dot)設計大賽(國際級) | 獲獎者可按獲獎等級分別獎勵1-2分 |
30 | 博郎國際工業設計大賽 | |
31 |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 | 獲獎者可按獲獎等級分別獎勵0.5-1.5分,此欄內各項目獎勵取高分,不累加 |
32 | 海峽兩岸全國口譯大賽 | |
33 | 外研社杯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 | |
34 | 外研社杯全國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 |
35 | 中國模擬聯合國大會 | |
36 | 北京大學模擬聯合國大會 | |
37 | 21世紀杯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 |
38 |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 | 獲A級以上證書者可獎勵0.5分 |
39 | 國家級或國際級體育類競賽 | 可按獲獎級別分別獎勵0.5-2分 |
40 | 國家級或國際級文藝類比賽 | |
41 | 省級“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 獲獎者可按獲獎級別分別獎勵0.5—2分 |
42 | 省級“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 |
43 | 全國大學生數學競賽省級賽區賽 | 獲獎者可按獲獎級別分別獎勵0.5—1.5分 |
44 | 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省級賽區賽 | |
45 | 省級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 |
46 |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省級賽區賽 | |
47 | 省級機械創新設計競賽 | |
48 | 省級大學生物理實驗創新設計競賽 | |
49 | 省級本科生生物實驗技術競賽 | |
50 | 省級高校大學生化學實驗技能競賽 | |
51 | 省級營銷策劃挑戰賽 | |
52 | 省級高等學校大學生生物學實驗技能競賽 | |
53 | 省級大學生運動會及省級體育競賽 | 獲獎者可按獲獎等級分別獎勵0.5--1分 |
54 | 省級文藝活動比賽 | |
55 | 獲專利 | 發明專利獲得者可獎勵1分,實用新型專利獲得者可獎勵0.5分,專利項目須經院系認定,獎勵數目不超過三項 |
56 | 發表文章 | 在國內外核心或權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文章可獎勵0.5-2分,文章須經院系認定其相關性,國內刊物須正式發表,國外刊物可以錄用通知為準,論文獎勵加分不超過三篇. |
57 | 全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省級青年五四獎章稱號 | 榮譽稱號獲得者可按級別獎勵0.5—2分,此欄目各款獎勵同年度取高分,不累加 |
58 | 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校青年五四獎章稱號 | |
59 | 省級優秀共青團員、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稱號、校三好學生標兵 | |
60 | 校優秀黨支部書記、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產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干部、學習特優生 |
能績考核時以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提供的以上材料為依據。
2、復試方式
專業考察由系專業教師分組集中評閱研究計劃的形式進行,對研究計劃按百分制給出成績。
面試按專業分成社會學、社會保障和社會工作三個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由本系3名及以上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員組成,通過電話訪問的形式開展。
能績考核統一由系學生工作組負責進行。
五、復試審核和擬錄取
1、成績計算及審核:
復試最終成績為專業考察成績與能績加分之和。
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派專人計算和復核考生復試總成績。
2、錄取原則和方式
嚴格按考生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偝煽兣判蛟谕蔚膹驮囍羞M行,不同批次復試學生的成績不具有可比性。較前復試的批次錄取者具有優先權。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予錄。
經審查發現不符合復試資格者;
復試中有舞弊或弄虛作假行為者;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有明顯缺陷者;
逾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者;
依考生和導師的雙向選擇未達成一致,考生不同意變更導師者。
六、工作進程和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1、9月25日前,《招生簡章》和《復試工作細則》上網。
2、9月29日,發放第一批復試通知。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復試。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復試。同意復試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信息為準。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經電話溝通后,我系可撤銷該生復試通知。
3、9月29日,社會學系會議室,參加的復試教師、工作人員培訓。
4、9月30日,電話復試開始。
5、10月1日,待錄取通知。發出通知兩天內,考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網上確認錄取視為考生放棄待錄取資格,我系可撤銷其待錄取。
6、10月8日,發放第二批復試考生名單(根據第一批復試錄取情況如確定是否安排第二次復試)。
7、10月9日,第二次復試。復試方式與第一次復試相同。
8、10月9日,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
9、10月12日前,待錄取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我系可撤銷該生待錄取。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系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我系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10、10月19日,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報校研究生院。
七、錄取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后,于2016年6月下旬寄發本人。
本細則解釋權在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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