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華中科技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細則,供大家閱讀查看。
根據校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精神,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將于1月13日組織復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基本要求:
考生GCT總分要求:有學士學位≧202分、無學士學位≧206分: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應有學士學位、有三年工作經驗。
二、復試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2016年1月13日全天
報到時間:8:15 ~9:15 地點:動力樓201室;
筆 試:9:30~11:30《內燃機原理》 《熱工基礎》 地點:動力樓附樓507;
專業面試:14:00~5:30 地點:動力樓201、202
三、報到復試時,請提交以下材料:
1、必須持全國聯考的準考證件和有效身份證件復試報到。
2、《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一式二份;
要求:考生登錄學位網,下載本人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同時也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
3、“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式二份;
要求:在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上加蓋考生本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簽字。復試報到時還需提供證書原件核查(核查后退本人)。
4、學信網上認證報告原件1份及復印件二份:
考生(包括部隊院校畢業的考生)須提交學信網、學位網進行認證的有效學歷和學位認證報告(學信網址:https://www.chsi.cn/;學位網址:https://www.chinadegrees.cn/rz/;湖北省學位網:https://hbxw.e21.cn/)。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5、提交《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附件2)
6、準備一份面試材料;
要求:字數不少于600字。
(1)簡述本人專業教育學習簡歷,包括學校、專業和時間、本科階段畢業設計的內容;
(2)簡述本人工作簡歷,包括科研成果或技術管理工作的簡歷和主要業績。
(3)結合本人在專業技術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問題談談對未來攻讀學位的研究工作設想。
7、復試費:180元(自備零錢)
違規處理: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資格審查材料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階段,一經發現核實,即取消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含電子檔案)等材料,均屬違規行為。上述行為在錄取前發現,學校不予錄取;上述行為在錄取后學位申請前發現,學校取消錄取,其錄取證書無效并予以沒收,同時,其所修課程學分無效、所交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上述行為在授予學位后發現,按照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予以撤銷學位。學校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違規及處理情況。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系電話:027-8755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