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我校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華中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2、圍繞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適應的招生選拔制度。
3、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4、充分發揮和規范基層學術組織和導師群體在人才選拔中的作用,提高導師群體科學選拔人才和規范執行政策的能力。
5、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切實加強監督管理,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工作要求
(一) 充分發揮復試作用,切實提高錄取生源質量。
1、復試錄取組織機構
明確學院、學科、專家和相關工作人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的職責,確保組織機構健全,責任落實到人,強化責任追究。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復試考核環境。
(1)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計劃的分配調整、復試錄取辦法的制定、特殊問題的處理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
學校成立復試督查小組,負責督查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各學院(所、中心、研究院)成立由學科專家、學院主要領導等參加的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本單位的招生復試工作,根據學校復試規定和報考上線生源情況,調整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制定本單位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各學院(所、中心、研究院)成立復試小組。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無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對復試教師進行有關復試內容和復試方法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復試小組的職責為:依據各學院復試細則的要求,確定復試的具體內容,負責命題、進行面試及評定復試成績,并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
各學院(所、中心、研究院)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復試資格審核
各招生單位按照《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華中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為依據,統籌考慮本單位上國家線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和本年度招生計劃等情況,按照招生計劃120%—150%的比例自主確定復試資格線,生源充足的單位可以適當擴大復試比例,實行差額復試。
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1)統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見《華中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2)少數民族類考生(含雙少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
雙少生:專指工作單位在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該類考生資格審核由學校認定,占各學院(所、中心、研究院)的招生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該類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專項信息和提交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登記表》(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民教部門蓋章)為準,二者缺一不可,此類計劃不能調入也不能調出。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見《華中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不占各學院(所、中心、研究院)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教民廳〔2013〕7號文件精神,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及復試錄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
(3)推免生:不需要再次參加復試,相關招生單位需提交《復試錄取考核表》。
(4)單獨考試考生:該類考生復試資格由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前提下單獨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見《華中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參加最低復試分數線》,不占各學院(所、中心、研究院)招生計劃。
各招生單位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不合規定的考生不允許復試。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3、制定復試細則。
各招生單位要健全復試工作制度,依據招生政策制定科學、規范、公正的復試辦法,要進一步提高復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完善復試內容,改革考評方法,實行分類指導,對學術型和專業學位考生實行分類復試、分別考評和錄取,尤其是要分別從科教結合的角度考查學術型研究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從產學結合的角度考查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實踐和創業能力。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復試要求。各招生單位復試細則在規定時間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對外公布。
4、復試內容及形式。
各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依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科學規范地設置復試的內容和形式,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范。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1)復試方式和環節
A、筆試。主要是專業課考試,以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一般為1-3小時。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屬于機密材料,各單位在命題后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