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和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對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注重考察考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和科研潛力,綜合考慮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初試和復試成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統籌規劃,合理取舍。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長新
副組長:張巨松、閆敏
成 員:劉向暉、賽福丁·阿不拉、田子珩、陳建
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制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復試工作,審批錄取方案,解決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經報請學校黨委批準后決定。
(二)錄取督查
研究生復試、錄取涉及考生切身利益,要秉承公平、公正、嚴肅、有序的理念,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校紀檢監察室全程負責監察,與研究生處一同受理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申訴。
申訴或舉報方式:
受理部門:紀檢監察室、研究生處
監督電話:8762328、8762956。
電子信箱:xjauyzb@xjau.edu.cn
(三)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分管領導擔任組長,負責對本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制定本學院的《復試工作細則》,按招生簡章要求組織復試階段的命題,做好調劑宣傳和復試錄取工作。
(四)各學院成立復試專家組
復試專家組原則上按一級學科組建,至少有5位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并且指導過或正在指導碩士研究生的教師組成,組長原則上應由學科負責人擔任。復試專家組在本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指導下負責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做出是否錄取的決定。
復試專家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組織實施對考生的復試。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根據考生復試的情況,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考生評分。
各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各學院要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開展各項工作。
三、復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首批復試定于3月20日至23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各學院自行確定),各學院須提前協調好復試組成員的時間安排;其余批次復試學院可根據本院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提前報研究生處備案。全部復試工作須在4月20日前完成,4月23日前報送復試材料。
各學院務必于復試前3天將《復試工作安排表》(附件1)、《復試工作細則》報研招辦備案,組織多次復試的學院,每次復試結束后都要及時向研招辦報送擬錄取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擬錄取名單須按復試總成績排序,其他復試材料學院暫時保存,報送材料時一并交研招辦。
各學院編制的《復試工作細則》須經過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組討論后形成,復試時間、成績計算辦法、各階段分值所占比例等要與學校文件保持一致,最終上報的復試細則要經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簽字。
(二)資格審查
各學院在復試期間須對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考生信息表(調劑考生情況表)、身份證與考生本人是否為同一人;
2.查看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一份;
3.查看畢業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留存復印件一份;
4.學信網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復試內容
1.英語能力測試
各專業均需對考生進行英語水平測試,測試為筆試或口試。各學院(專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劃定分數線,未到達要求的不予錄取。
2.筆試或實踐(實驗)能力測試
各學院按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和加試課程組織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可采取閉卷或開卷的形式。答卷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如有需要,學院可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考生除復試課程外,須按照招生專業目錄規定,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或擬調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可采取閉卷或開卷的形式,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應在兩天內通知考生。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各學院復試專家組負責實施,基本要求如下:
(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2)復試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
(3)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備查;
(4)同一學院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綜合面試以口試形式為主,可以輔以簡要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外語應用水平、分析問題的能力、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心理承受能力測試等。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如有必要可再次進行復試,對考生全面考核。
4.考生體檢
參加首批復試的考生3月23日或24日10:00,到校醫院參加復試體檢,其余批次的體檢安排在3月30日至4月20日期間的周二、四10:00進行,學院根據復試安排組織學生參加體檢。
《新疆農業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格檢查表》(附件4)由各學院打印發給考生,并有以下要求:①照片處須加蓋學院公章;②提醒學生空腹、按時體檢;③主動與校醫院聯系詢問考生體檢情況;④及時取回已填寫意見的體檢表(須有體檢意見和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