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原則
(一)2015年新疆醫科大學碩士招生計劃900名(其中含長學制臨床醫學7年制121名)。按教育部1:1.2差額復試要求,我校參加復試的人數約935人左右。
(二)達到教育部B區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全部參加復試。
(三)調劑考生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規定的B區分數線;
3、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
4、第一志愿報考公共管理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專業;
5、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應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專業調劑;
6、全日制本科生優先調劑;
7、生源充足專業不調劑;
8、初試外國語科目非英語的考生不調劑。
二、破格原則
1、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
2、優先基礎學科、艱苦專業、國家急需但生源不足學科。
3、破格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總規模的3%。
三、復試內容
(一)筆試
1、考核內容:按專業進行
2、地 點:逸夫教學樓
(二)面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1)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能。
(2)外語聽說能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能力的考核
(1)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會團體、志愿服務)及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人文素養。
(3)舉止、表達和禮儀。
3、心理健康狀況的測試
(三)加試: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包括高職高專、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網絡教育和自學考試屆時畢業生),除參加上述兩方面的測試外,還必須參加復試專業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加試),加試方式為筆試,成績各100分。該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按200分計算,其中筆試100分、面試100分(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各占50分),心理健康狀況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注意事項
1、面試工作必須全程錄像錄音,面試結束后影音資料報送研究生處(學院)招生辦公室留檔;
2、學院復試地點必須將考前和考后復試人員嚴格分開。
3、面試工作按學科專業分組進行。
4、每生面試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其中外語聽說能力約占5分鐘。
5、面試情況要有記錄,復試專家組須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情況現場記錄和試卷不得更改,學院須妥善保存。
6、同一學科專業面試的方式、時間、試題的難度和成績的評定標準應統一。
7、面試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體現對考生的人文關懷。
8、4月9日之前各學院須將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紙質版及電子版)報送至研究生處(學院)招生辦公室。方案的內容應包括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復試時間、復試地點、工作流程、二級學科分組情況、面試工作的具體要求。
9、學院須在面試前公布面試的要求、安排及流程。4月13日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并報送研究生處(學院)招生辦公室。
四、錄取原則
(一)政治審查合格者;
(二)體檢合格者;
(三)全程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者;
(四)面試成績合格者;
(五)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合格者;
(六)符合上述條件者,按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排名順序錄取。
五、時間安排
2015-04-8 考生資格審查
2015-04-9 召開學校復試工作會議
2017-04-10 下發培養單位復試人員名單
2017-04-10 各學院組織復試培訓
2017-04-10 學院公布面試要求、安排及流程
2017-04-11 專業筆試
2017-04-11 同等學力人員加試
2017-04-11/12 各學院組織面試
2017-04-12 專業試卷改卷及成績錄入
2017-04-13 考生體檢
2017-04-16 擬錄取名單公示
2017-04-25 上報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