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創新拔尖人才培養選拔機制,保障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以人為本、科學選拔、寧缺毋濫和公平公正原則,結合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筆試
各專業自行命題復試科目,考試范圍以招生目錄公布為準,試題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基礎知識及應用基礎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課復試一律采用筆試?荚嚂r間為2-3小時(藝術類專業考試時間由學院自定)。
二、面試
1.面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含外語聽說測試教師),面試成員必須是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職稱的碩士生導師,外語測試教師需精通相關外國語。
2.面試主要采用問答形式。重在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創新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心理健康情況及外語水平。同時,在面試過程中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了解考生對一些重大事件的看法和認識。
3.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面試過程要有記錄和評語。面試成績分為專業面試成績(滿分70分)和外語聽說成績(滿分30分),面試總成績=專業面試平均分+外語聽說成績,以百分制記,當場評分。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與復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筆試時間每門2-3小時,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可作為專業面試成績評定的一部分,作為最終成績評定的參考。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由各專業自定。
四、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2010年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布的最新文件執行。
五、錄取說明
1.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2)×50%,最后錄取以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民漢考生分別排名)。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
(1)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合格者;
(2)同等學力考試加試科目有一門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4)英語測試成績與初試成績相差較大者;
(5)復試過程中任何一門(項)缺考者。
六、破格復試
對個別上線人數不夠、且調劑錄取仍難于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經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以適當安排個別分數受限的優秀考生參加復試,但必須保證質量,單科線和總分必須在國家允許破格幅度之內,且破格人數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破格比例。
七、復試過程中需注意的問題
1.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2.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本單位未被錄取考生的咨詢,應做耐心細致、熱情周到的解釋工作。
3.堅決抵制不正之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督查小組將加強招生復試過程中的巡查與監督力度,對于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復試機構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以紀檢委書記為組長的校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全面指導、監督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各院成立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實施辦法的要求,指導、協調全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在復試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專業綜合素質考核。
九、復試內容
復試由專業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將在復試中加大外語水平測試力度,并提高外語測試的分值比重。復試總成績為200分,筆試100 分,面試100分(外語聽力與口語為30分,專業面試為70分)。各學院要制定出本學院外語測試方案,并嚴格執行,對于在復試中外語成績與初試成績相差較大者,提交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是否取消錄取資格。
此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