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對復試后擬錄取的考生,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根據各學院政審結果以及與定向培養考生簽訂錄取合同后確定錄取名單,經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通過后,發出錄取通知書。
3. 已經錄取的推免生、統考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得參加今年的就業,應在2015年9月按時入學。若有學院批準推免生、錄取的應屆生參加2015年分配,將在2016年碩士生招生工作中減少該學院的免試生指標和招生指標。
八、工作進度安排表
3月16日 召開全校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布置錄取工作
3月16日-3月19日 各學院制定復試工作方案
3月19日 上報復試工作方案,領取復試單等材料
3月19日-3月30日 通知考生復試,進行復試資格審查,開始錄取及校內調劑工作
3月26日-3月27日 到校醫院體檢(3月26日在長安校區,3月27日在友誼校區)
3月30日 各學院結束復試工作。
3月31日后 未錄取考生向校外進行調劑
西北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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