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已經到來了,相關的考研信息也開始出臺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北京理工大學2017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基本要求
我校2017年擬招收博士含本科直博、碩博連讀、公開招考、專項計劃四類,考生報名必須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3.經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
4.定向就業的應屆畢業(或在讀)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現正在履行合同約定的在職人員考生,需征得定向就業單位的同意。
5.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公開招考和專項計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達到以下要求:
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境外獲碩士學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是國家學歷教育碩士生且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后6年或6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2017年9月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還需具備下列條件:(1)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全國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考試;(2)已修完相關專業的碩士學位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的證明);(3)已在所要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的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兩篇以上的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
二、選拔方式及要求
(一)公開招考
我校2017年公開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將在全部學院實行“申請審核-考核制”(具體名單見下表),選拔時間為2016年12月17、18日和2017年3月18、19日。實行“申請審核-考核制”的學院可在以上兩個時間同時進行博士生選拔工作,也可在其中一個時間進行。具體考核時間、內容、形式及錄取標準等均由各學院自定。
具體情況如下表:
(二)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生的選拔工作時間與公開招考一致,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專項計劃
我校2017年博士招生專項計劃包括:“2011”協同創新中心專項、高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專項、工程博士專項三個類別,具體招考方案及安排請關注我校后續通知。
三、公開招考報考程序與時間安排
公開招考的考試報考程序與時間安排參照《北京理工大學2017年博士學位研究生公開招考(申請審核-考核制)報考指南》(附件1)。
四、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分兩類: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1.非定向就業:人事檔案等關系須轉入我校,畢業后自主擇業者。
2.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專項計劃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須在錄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簽訂相應少數民族專項計劃協議書,畢業后按所簽署協議工作。其他在職考生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等關系不轉入我校,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訂相應定向就業協議書,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2017年我校錄取定向就業名額控制在總錄取人數的10%以內。
五、體格檢查
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習年限
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于2017年9月辦理入學報到手續,經北京市教委審核通過后,獲得博士研究生學籍,并開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5年,以碩博連讀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6年(碩士三年級開始碩博連讀,工科、理科專業)、5.5年(碩士三年級開始碩博連讀,管科、文科專業)和5年(碩士二年級開始碩博連讀),以公開招考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為4年。
七、學費及獎助
按照教育部相關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其中,博士的基本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獎、助學金具體評選條件和要求詳見《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方案》。
八、其它說明
1.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⒂浫肟忌恼\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博士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3.在錄取過程中,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就業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自己解決。
4.考生可登錄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網查閱2017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導師情況,或直接與報考學院聯系咨詢有關招生情況。(專業目錄中標注*的為兼職博導,標注#的為雙學科導師的第二學科,標注△的為新增博導)
5.雙學科導師的招生計劃在第一學科,第二學科是否有招生計劃在錄取時由導師與相關學院協商確定。
6.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7.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