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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公布的職場十大求職陷阱
現在想找個好工作,不留一百個心眼都不行,到處都是坑。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職者急于找到工作、防范意識不強的心理,頻頻布設騙局從中獲利,坑害勞動者。有些年輕人初入職場,錢還沒賺到就被騙到負債了,也有職場老人稍有不慎就翻了船。所以大家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多留心眼,今天找法網帶大家解讀以下這幾種求職騙局,今后遇到千萬要識破。下面是職場十大求職陷阱,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公布了一份“十大求職陷阱”目錄。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布該份目錄是為了提醒目前正處于求職高峰期的眾多求職者,“不要因為急于求職,而輕易上當”。
這十大陷阱是———
試用陷阱:以新招人員替代試用期滿人員。案例:吳先生應聘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的汽車駕駛員崗位。單位承諾3個月試用,錄用后發現,該單位仍在進行汽車駕駛員招聘工作。吳先生按約定做滿3個月,卻接到了單位的辭退通知。
培訓陷阱:以招聘為名為培訓學校拉生源。案例:張小姐在網上應聘某廣告有限公司的檔案文員崗位。面試時,公司要求必須先到培訓學校參加多媒體作品制作員的培訓才有錄用的資格。培訓結束后,張小姐卻被該公司以條件不符等原因而不予錄用。
實習陷阱:利用“實習”名義使用廉價勞動力。案例:去年7月,某高校英語專業的小芳欲利用。
大三升大四暑假增加實踐經驗,于是找到某中介公司并交了200元錢。當小芳滿懷希望地實習后,卻發現公司每天安排給她的僅為一沓又一沓的資料打字錄入而已。
收費陷阱:招聘過程巧立名目收取各類費用。案例:部分人力資源公司或社會中介以網上代理所謂“500強”企業招聘高薪崗位為名吸引求職者前去應聘,向求職者收取報名登記費。
侵權陷阱:以考察為名,無償占用設計成果。案例:某軟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員,應屆畢業生小張初試合格后進入筆試階段。筆試內容為上機編寫一段程序。八個求職者,每個人的試題不同,看似八段程序,其實恰巧能整合成一個項目……結果可想而知,八人無一被該公司錄用。
廣告陷阱:招聘信息不是招人是賣貨。案例:張小姐看到一則xx商貿公司發布的養老金發放員招聘信息。然而張小姐在面試的過程中才發現,該商貿公司實際上招聘的是推銷員,并規定其每個月必須完成的業績數量。
名稱陷阱:招聘名稱誘人,實際工作差。案例:某互動傳媒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發布“客戶服務專員”崗位,要求不高,待遇相對較好,在很短時間內便有百余位求職者爭相前往應聘。但許多求職者在該公司僅上了幾天班便都提出要離開。原來該崗位的具體工作是向大眾發送虛假的獲獎信息等不法短消息。
保險陷阱:錄用當文員,進來全當保險代理。案例:方小姐于不久前應聘了某保險公司的行政文員崗位,但面試時公司告知需出資考取保險執業資格證書,原來公司其實并不是招聘什么行政人員,不過是通過這樣的形式讓更多的人員來應聘,就算最后錄用,其實質安排的崗位也就是保險業務員和營銷員。
勞務陷阱:說招聘“合同制”,錄用變“勞務工”。案例:王先生,51歲,近日應聘了xx管理服務公司的大樓保潔人員崗位,單位在招聘信息中寫明工作性質為合同制。誰知在面試的過程中,單位明確表示該崗位只招聘勞務工,不繳納社會保險金。
推銷陷阱:招聘“銷售人員”,實為推銷、傳銷工。案例:“你有信心挑戰管理20人的店長嗎?”———這句話,是某網絡通信設備的招聘廣告。吳女士應聘后發現,所謂“店長”是一個空頭銜,而是要在規定時間內尋找20個公司產品代理的下家,并鼓動大家用不菲的價格購買了相當數量產品。
職場求職陷阱
一、兼職陷阱
一些詐騙分子打著高薪兼職、點擊鼠標就賺錢、刷單返現等幌子進行詐騙。其特點是門檻較低,號稱輕松兼職、薪酬豐厚。
防范提示:高校畢業生不要輕信既輕松又賺錢的好差事,應當了解當前崗位的市場薪資水平,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的往往是陷阱。同時注意個人信息安全,不要輕易泄露銀行卡、網銀、支付寶等密碼信息,不要隨意打開陌生網址鏈接。
二、收費陷阱
用人單位或者中介機構以招聘為名,收取高校畢業生報名費、服裝費、體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等費用。有些中介機構與不法用人單位合作,先由中介機構以推薦工作為名收取費用,畢業生到該用人單位入職時,不法用人單位編造各種理由拒絕畢業生上崗或中途辭退。還有些機構向畢業生承諾提供高薪行業實習崗位,但畢業生必須繳納相關服務費用。
防范提示:畢業生要謹記,應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費用,對于將先交費作為條件的招聘面試實習等都需要謹慎對待,核實有無收費的法律依據。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并加蓋單位公章,為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
三、借貸陷阱
個別中介機構或用人單位以高薪就業作為誘餌,向高校畢業生承諾培訓后包就業,但須向指定借貸機構貸款支付培訓費用。培訓結束后,培訓機構往往難以兌現承諾,或推薦的工作與原先承諾相差甚遠,畢業生可能會面臨身負高額借貸又沒有實現就業的不利局面。
防范提示:高校畢業生要增強辨別意識,看機構或企業經營范圍是否包含培訓內容,看承諾薪資是否與社會同等崗位大體一致,慎重簽署貸款協議或含有貸款內容的培訓協議,注意保留相關材料。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確有需求參加職業培訓的,請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查詢公布的正規培訓機構。
四、傳銷陷阱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其繳納費用或者以購買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發展他人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傳銷一般以親友極力推薦的途徑傳播,基本都以輕松賺大錢、無需面試直接上崗為噱頭。傳銷面試或工作地點都比較偏僻且轉換頻繁,公司業務不能清晰說明。
防范提示:高校畢業生務必清楚傳銷屬于違法行為,在求職中要了解傳銷的基本特征,對發展下線的宣傳,要保持頭腦高度清醒,防止陷入傳銷設計的圈套中。如果不慎進入傳銷,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時間脫身報警。
五、合同陷阱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個別用人單位為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而侵犯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有的僅簽訂《就業協議書》,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事項,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的合同內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內容。有的以少繳稅款為由,同時準備兩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條款”,要求幾年內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
防范提示: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高校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與用人單位認真協商、慎重對待,不可草率簽訂。要注意勞動合同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條件等),特別要高度警惕其中于法無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防止掉入陷阱,難以維權。
六、試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超過法定上限約定長時間試用期,或者重復約定試用期。有的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不繳納社會保險。還有的用人單位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約定較低的工資,等試用期結束后,便以各種理由解聘,“假試用,真使用”。
防范提示: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約定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有不同的時限限制,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期間,應正常繳納社保,工資水平不低于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七、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增加對高校畢業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單位規模、業績、發展前景、工資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單位玩弄文字游戲,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內容做模糊化處理,將銷售員、業務員等職位美化成“市場部經理”、“事業部總監”等有誘惑力的名稱。
防范提示:高校畢業生可通過企業官網、媒體報道、工商登記注冊信息等查詢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仔細甄別各類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輕信。求職時要詳細詢問崗位信息、工作內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職后發現實際工作與預期有出入,浪費求職時間和精力。同時,可以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對長時間大量招聘、離職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綜合上述案例,提醒廣大高校畢業生,要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信息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到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公共招聘網站,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薦認定的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網站求職。多種途徑了解用人單位背景,不盲目輕信,接到招聘邀約后,盡量多和有一定社會閱歷的親朋好友溝通情況,冷靜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一旦遭遇上述情況,請立即撥打12333電話或前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舉報。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害,請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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