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陷阱 請擦亮你的眼睛
大學生求職陷阱層出不窮,大家在求職的時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一、一個美麗的謊言
“高職誘惑”:“儲備經理人”本是保險業務員
“我是應聘經理助理,為什么變成業務員了呢?”中山大學應屆畢業生吳春向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前幾天,吳春在人才市場看到廣州某傳媒公司招聘經理助理的信息,月薪1800元,對工作經驗沒什么要求,唯一要求是大專以上學歷。
吳春報名后被告知,無需面試三天后直接接受培訓。當吳春三天后趕到培訓現場時,發現前來培訓的有二三十人。再三詢問下,吳春才知道“經理助理”變成了業務員,主要銷售保險和保健品,工資待遇是一個月800元。
北京某學院網絡編輯方向的應屆畢業生劉軍也有相同經歷。去年11月,劉軍接到一家自稱是太平人壽保險公司的電話,被告知已被錄取為“儲備經理人”。劉軍在興奮之余不免納悶,自己從未向該公司投送過簡歷,他們怎么會知道自己的電話?但劉軍還是興沖沖地來到該公司。原來該公司從某招聘網站上的公開資料里“選”中了他,而所謂預先被錄取的職位“儲備經理人”則被換成了“理財專員”。經過一番咨詢后,他才明白公司要招的是保險業務員。劉軍所學的專業是網絡編輯,而不善言談的他竟然被業務經理夸成了“他見過的最適合做保險的畢業生,不做保險將會是終身遺憾!”
“這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劉軍說,這種遭遇在他們同學中并不少見。
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就是典型的“粉飾崗位”陷阱。招聘單位因擔心招不來業務員、推銷員、代理員等,就把職位美化成“某部經理”或助理等,以此來誘惑求職者。“在當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千萬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獲得高收入。”
“我沒有報這個單位,怎么會收到他們的面試通知?”對于這一疑問,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大多數應屆畢業生都會把個人資料公開于各大招聘網站上,以求得用人單位的賞識,不承想會給一些別有用心者提供了制造陷阱的機會,很多公司招聘業務員都是到各招聘網站搜集應屆畢業生的資料。
中國傳媒大學畢業生王延輝曾收到一個房地產公司通知面試的電子郵件。由于并未向該公司投送過簡歷,他決定上網先查一下。讓小王驚訝的是,他搜索后發現該公司居然用同一個電話、地址注冊了4個“公司”,涉及醫藥、保險、建材等不同領域。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了解得知,該公司已不存在。
二、一場面試的悲哀
“面”里藏針:面試作業實為“騙財奪智”
“辛拉面”,這是在激烈求職競爭的背景下誕生的求職新名詞,指辛苦拉來面試機會。據統計,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大學生往往要投出50份以上的簡歷才能獲得不到4次的面試機會。
“在招聘會上能找到工作的人并不多,太多的企業在變相宣傳。”某財經大學經濟系畢業生小華就是典型的“辛拉面”,先前所投遞的簡歷,沒有任何回音,但她仍不依不饒地挨門自薦,試圖獲得面試機會,小華說:“重要的是為自己爭取機會。”
前不久,一家還不錯的企業通知面試,小華樂壞了,簡單的幾句問話后留給她一堆“作業”。“面試的是翻譯,費了特別大的勁,翻譯了十篇文章作為筆試題目,面試還讓幫忙接待一個國外客戶,最后卻杳無音信,師哥告訴我肯定是‘無償奉獻’了。”這位才女見人就說她的“悲慘遭遇”。
以往有些單位以招聘為幌子,待到應聘者交完體檢費、培訓費之后就“人去樓空”。人力資源專家周園說,“現在畢業生已經基本能識破先交押金類型的就業陷阱,但決不可掉以輕心,并不是只有收費才是求職陷阱的特征,現在不法企業利用畢業生求職者涉世不深,而大肆侵占勞動者權益的事情已經成為‘求職陷阱’的新形態”。收取簡歷、組織面試,竊取應聘者殫精竭慮做出的一份份計劃書、策劃創意……求職者沒得到工作,而用人單位卻吃上了一頓營養豐富的“免費快餐”。
“不管哪種就業陷阱,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用人單位利用求職人期待過高、求職心切、經驗不足的'特點,通過各種手段榨取他們的錢財和勞動力。”長期關注校園招聘及學生就業的麥可思教育咨詢公司總裁王伯慶博士表示,畢業生就業不僅要主動和多嘗試,還要多與有經驗的人交流,要辦理正規書面手續來維護自己合理的利益,不要抱有“中彩”心態去輕信那些“太好”的招聘職位。這樣,絕大部分求職陷阱可以輕松躲避。
三、一面實習的幌子
崗前實習:“試用期到頭成了白用期”
“這算什么呀!”2009年11月,北京信息科技大學何玉好不容易在一家計算機培訓學校找到了一份實習輔導員的工作,校方承諾試用期月工資1000元。何玉非?粗剡@個機會,每天早出晚歸,干得很賣力。一個多月后,校方突然以“年齡太小,不適合這個工作”為由辭了她,而且沒有一分錢工資。何玉去找他們“理論”,校方負責人以各種理由躲著不見。“我那時氣壞了,干了這么長時間,單位卻以這么爛的理由就把我辭了。”何玉說。
一家重點大學的本科畢業生小瑞幾個月前就找到了工作,讓同學羨慕不已?伤齾s說,“我在一家大公司試用啊,累死累活干了快2個月,公司說試用期不合格需要進行培訓,請先交500元培訓費。我對此提出質疑,公司卻說,不交培訓費可以走人。”
除此之外還有“協議陷阱”,包括口頭承諾和就業協議替代勞動合同等;“安全陷阱”,主要是信息安全以及人身財產安全隱患;“招聘會陷阱”,有些“雙選會”打著畢業生就業的名義,實質未經有關主管單位審批,等等。
“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畢業生在試用期沒有通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至于培訓費,一般應由公司擔負。”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少具有欺騙性質的公司,利用很多畢業生不了解勞動法,都以崗前實習為由白白占用勞動力。因此,畢業生在實習時也要簽訂勞動合同,必要時咨詢學校和老師的意見。作為畢業生,如想要招聘單位兌現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入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用合同的約束力來督促用人單位向畢業生履行承諾。在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后,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防止就業欺騙,最根本的問題是大學生要自強,應有識別能力。”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湯敏一直關注大學生就業,他認為,全社會也應該創造條件,讓大學生了解社會,能在大學期間更多參與社會實踐,可以讓大學生提前認識社會尤其是就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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