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知識:簽約的六大注意事項
1.簽署合同之前必須查產權
在簽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進行初步的產權查詢外,還要親自進行產權的確認,特別是對于二手房的交易,產權確認是至關重要的一環。你應當在賣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親自拿著賣方的房產證當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狀況的核實。 只有在你對產權狀況熟悉后,才能和賣方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新房也同樣如此,一般來說,新房的查詢核實主要是查詢核實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信息。
2.認真閱讀任何一項交易條款
合同簽署是至關重要的,你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前對標準合同中需要約定的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學習,請你細讀標準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個條款。
3.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后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賣房業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新房標準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
4.保留任何費用的發票
對于房產交易來說,交易過程中會有很多稅費的發票,也有各種其他費用的發票,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資料的一部分,必須妥善地保存。當交易產生糾紛時,發票是重要的證明文件,并且,發票本身就是交易過程中某些環節要提供的資料,尤其是各種稅費的發票,必須保留齊全。在辦理房產過戶時,沒有完稅單,是辦不下來的。
買新房的時候,同樣也要注意保留發票,而且要主動向開發商索取各種費用的發票,比如,交了訂金,你就應當向開發商索取定金發票,至少也是蓋有公章的收款收據。
5.不輕易簽訂委托書
委托書是一種授權書,你一旦與別人簽訂關于某些事情的委托書,則代表你將某些事情的權利和義務交給了被委托人。通常情況下,買房過程中,會涉及兩種不同情況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產權確認、按揭貸款申請、貸款發放進度跟進、過戶手續辦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結構簽署的經紀服務協議,其實就是一種委托書,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幫你辦理買房的事情,而你同時支付給中介服務傭金。二是委托了開發商辦理房產的按揭手續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等。對開發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簽委托書,是一種隱性的委托。通常情況下,開發商也會主動幫你辦理按揭貸款的手續,并且辦理房產證。對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應當有所知曉,當你認為某項委托并不需要時,可以與中介或開發商具體約定,比如說,關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最好親自轉賬。
6. 購房發票丟失該如何處理
買房作為一件大事,每個人都希望可以順利完成每個環節住進精挑細選的房子。但是總有一些意外發生。這里給您介紹一下購房發票丟失該如何處理。
首先要知道購房發票丟失了,房產證還是能辦理的,但是需要更長的辦理時間,也會浪費您很多精力去辦理手續。這種情況發生后,您首先要登報聲明該發票作廢,并注明房屋地址、購房者姓名和發票號碼等相關要件。然后,到開發商處讓其出具相關丟失情況說明,并證明購房人確實在公司購買過商品房,最后再由房產部門核實丟失的真實情況。購房者還需要到開發商處查詢發票底聯,開發商處會有存底,可以給購房者出具購房證據,購房者可帶著購房證據前往房產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除了收樓、房產交易過程需要購房發票外,在首次提取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也需要出具購房發票,因此提醒大家務必妥善保存好這些證明,以備不時之需。不過一些開發商在購房時不開具發票,而只是開具收據,等到收樓時持收據換取發票。如果您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提取公積金,可以拿著購房時開具的契稅發票、購房收據和購房合同代替購房發票,到銀行辦理業務。這里還是要提醒大家,購房發票丟失后,雖然還是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一件比較勞心勞力的事,所以買房的朋友們一定要好好保管購房相關票據,以免給自己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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