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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中的違約
即將畢業的大學生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就業協議后毀約,另謀職業,放用人單位“鴿子”的情況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能否依據就業協議要求賠償違約金呢?就業協議中的違約金條款是否無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學生就業中的違約,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1、畢業生就業協議違約金
收取畢業生的違約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石家莊四藥是國企嗎?他們不應該自行制定這不合理的違約金收取。不過,有些單位只有違約金的規定,但實際上不敢收取。你現在正在改派期內,和四藥要一份退函,再找一份新工作,去學校改派。
2、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的違約金怎么算雖然是工作單位填的但我也想
一種是與單位簽合同,然后到單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場可以放;一種是簽合同單位所在地不能解決戶口和檔案掛靠,如北京或上海部分企業,那就只能送檔案回原籍,地址就寫戶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場。您好,我國勞動合同法約定違約金的部分只有這個部分的,內容如下: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趧诱哌`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我是個大學生剛簽完就業協議書但違約金是兩萬這合理嗎是否符
要的不合理的一般兩三千吧非常不合理,而且用人單位違規違法,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局投訴。不合理05年,還是哪年,具體我不記得了,有政策規定,畢業生違約,違約金不得多于學生1個月的工資。何況,如果你當時簽協議時,協議書上面沒有約定違約金的話,我個人覺得是不需要交違約金的。再說,協議書寫的很清楚,單位應為畢業生買5險1金什么的,如果單位沒有給你辦這些,單位同樣也是違約的!學生永遠是弱勢群體,協議書違約,學生輕而易舉的被牽制,而單位卻根本無法被約束。其實,真的很不公平!
4、大學生就業協議違約金問題
按合同執行那個2萬違約金是針對畢業正式工作前的還是正式工作后的?畢業前的話,一般數目是幾千,違約的話是要交的,也就是說協議是有法律效益的,不過你這個好像太多了,可以咨詢下專業人士若是畢業后的,比較出名的就是比亞迪的本科生2萬,研究生2萬5,新勞動合同法認為這個辭職(簽了正式合同上崗后)違約金是不合法的,比亞迪今年已經取消了,以前有打官司的,學生有輸有贏吧違約后,需要簽約單位開 證明證明已經取消簽約,然后拿著證明到學校重領協議書,我們學校是這個樣子的,具體情況你可以問你老師至于影響,有一個方面,要是那公司辦事效率低,給你拖著讓你拿不到新協議書 ,而你看中的公司又不等你。。。會很麻煩啊所以說,協議還是要很慎重!祝好運羅!
5、就業協議如何規定違約金
就業協議違約金最高賠償金額5000元。 根據2008年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我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約定違約金。這兩種情形是:勞動合同法第22條:這一條的意思是,單位出錢送勞動者到專門的培訓機構學習,勞動者答應學成之后,為單位服務若干年。而未滿若干年,勞動者違約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這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是培訓費除以約定的服務年限,乘以違約年限,是勞動者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第23條: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從事保密業務,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勞動者答應一定年限內不到與原單位存在競爭的崗位上工作,單位支付保密費。如果勞動者違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除了這兩種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違約金都是違法。勞動合同法第25條: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對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因此,如果你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除了公司答應你送你培訓的違約金外,不用管其他的違約金。因為其他的違約金天然無效。
6、就業協議違約金
如果學校沒有蓋章的話,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詳細就業協議要求如下:
1、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后果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后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對學校懷疑,以后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后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后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信息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 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2、對違約畢業生的處理規定 "違約"特指"三方簽約",學校強調畢業生要講誠信、講法治、認真履約。但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交納違約金后才可重新簽約。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退函,交納完畢違約金),然后將原協議書上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并換取新的協議書
需要注意的問題
就業協議書主要兩個作用,一是規范公司和學生的行為。二是戶口、轉檔用。而實際上第二個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如果單位不能解決戶口,實際上就沒有權利簽就業協議書,如果簽了,只會讓學生浪費申報戶口的機會!更大的麻煩是:提出不給你辦戶口卻要和你簽就業協議書的要求的單位,往往是對應屆畢業生就業制度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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