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農民工欠薪 2020年實現“基本無拖欠”
為了全面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在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紀韶看來,國務院專門發文強調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是說明近期拖欠農民工q工資的現象可能有所加劇;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預防今后過剩行業去產能過程中將可能出現的新欠薪風險。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5年前三季度,全國共發生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突發事件達到11007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長34%。
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
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在1月20日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雖總體得到遏制,但目前仍未得到根治,特別是受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因素影響,一些地區還有所反彈,少數地區甚至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了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
以農民工外出大省四川為例,2015年前10個月,四川各級仲裁機構受理農民工爭議案件2.1萬件,涉及人數2.6萬人、勞動報酬4.2億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61%、146%,為24.4萬農民工等勞動者追討了工資21.4億元。
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邱小平解釋說,主要由四大因素導致。一是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范;二是建設領域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范;三是當前一些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業、煤炭等行業的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逐步成為新的欠薪風險源;四是保障工資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
而在這其中,欠薪最為多發的領域是建設領域,但呈現向其他領域蔓延的態勢。“從各地反映的情況來看,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同時,加工制造、采礦等各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逐步增多。”邱小平說。
為此《意見》明確,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的.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拖欠工資的行業,同時將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此外,針對一些企業工資支付主體責任難落實問題,《意見》特別提出,要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納入政府考核指標
除了針對重點行業,《意見》也就不同主體提出了具體要求。
針對企業,《意見》要求,將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而一旦企業拖欠工資違信,將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邱小平解釋,因為“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用人單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來自人社部統計數據顯示,雖然近幾年在大力解決這一問題,但農民工欠薪金額仍居高不下。2013年,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為471.21萬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268.52億元;2014年為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279.4億元;2015年前三季度為勞動者追發工資345.5億元,呈現明顯的逐年遞增態勢。
為厘清主體責任,推動政策落實,《意見》提出,將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制定實施辦法,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同時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
“建立問責制度,形成部門之間的聯動很重要”, 紀韶說,因為很多時候尤其是建設領域的欠薪,之間往往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導致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難以落實,農民工討薪無門。
她近期到東北調研發現,一些中小企業倒閉停產,隨之而來的工人工資成為一大隱患。“今后幾年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過剩行業去產能的加快,勞動關系會越來越尖銳。”
根據《意見》安排,在中央層面將建立由人社部、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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