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癮標準惹爭議 IT業網友都可算工傷?
日前有消息稱,備受關注的網癮診治標準有望年內出臺。在網癮的'界定上,初步認定每周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40小時標準一出,立即引起熱議,逾六成網友認為如此搞"一刀切"實在不科學,還有各行各業的網友紛紛貼出工作時間表反駁,表示"無網絡無工作",若都按照40個小時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網癮"了。
一位網友發帖給出工作時間表,稱"40÷7=5.71",IT業、媒體人、文職人員等上班族通常從上午8時到下午5時,除了吃飯幾乎都在電腦前,"這么一來都被網癮了。"蘇州網友"fireyu"則調侃稱:"IT業的所有人,都是網癮患者。作為一個網絡工作者,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是否可以申請工傷?"網友楊某跟帖稱,用時間來衡量所謂的網癮根本不科學也不可靠,"除了工作,我還會在網上買東西、看電影等等,網絡也是一種生活,和以前沒有網絡時去逛街一樣,現在就是'逛網',以前都沒有誰說要治逛街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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