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出差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
根據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公司有責任慎重考慮出差的安全性,保證出差人員自身安全,降低公司損失,保障公司和員工利益,特制定本規章。
一、使用范圍
1、本規章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本規章適用于因公出差和因激勵員工而組織的旅游;
3、本規章不適用于私人請假及旅游等個人行為。
二、指導原則
1、公司對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的安全負有管理責任;
2、公司有責任保護公司和股東免受損失員工的'風險;
3、公司有權利規避因出差安全問題帶來企業損失的風險。
三、規定
(一)人身安全
1、員工出差必須辦理出差手續,在總經理允許后到財務室支取合理差旅費用;
2、員工出差必須選擇合理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選擇順序為:火車、客車、小汽車、飛機;
3、員工在攜車外出調貨時,應保證同去貨車性能正常并符合國家標準,確保貨車駕駛人員技術閔熟,并有貨車駕駛經驗在三年以上;
4、員工出差前應將行李物品整齊打包,所帶物品以少為宜,差旅圖中,應保持警惕,防止被盜;
5、員工出差盡量避免一個人單獨行動,如單獨一個人出差時,必須確認出差地的治安條件,并要求客戶陪同;
6、員工出差食宿應選擇干凈安全的地方,住宿優先選擇連鎖酒店;
7、員工在出差地有乘車要求時,應優先選擇正規公共交通工具;
8、員工出差期間如遇突發性緊急事件,如火災、洪澇、地震、臺風、瘟疫等,有人身安全威脅時,應及時向公司匯報,并服從當地政府部門指揮,或向有關部門求救,確保自身安全;
9、員工出差期間如遇交通事故、失盜、搶劫等個人突發事件時,應緊急自救,首先要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其次及時向相關部門求助,并第一時間通知公司;
10、員工出差期間,不得從事黃、賭、毒等行為,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當地法規;
11、公司組織員工不得到風險系數高的地區旅游活動,不得安排蹦極、跳傘等安全系數高的活動,所組織活動必須確保零風險、零意外;
12、員工因公出差受傷,所產生的的一切費用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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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差期間,對于公司的一切財物如筆記本、錢款等,應妥善保管;
2、出差期間丟失損壞公共財物的,應按折舊后100%賠償;
3、出差期間丟失公司財產的,應按實際價格的100%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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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出差要對公司、客戶信息及保密資料嚴格控制,不得丟失,對于因個人原因致使信息丟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員工出差期間收集的客戶、市場等書面和電子資料,應及時匯總上報,對一些保密資料需嚴格控制,不得泄露給他人,不得刻意隱瞞;
四、備注
1、本規章有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一經通過,立即執行;
2、本規章種條款并未完善,如有異議,請及時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溝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保留對本規章的修改完善權。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掌握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一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二條出差人員因特別緣由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需延長滯留的,依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狀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五條因伴隨客戶外出或其他特別狀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六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詳細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x時以后,午前x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款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款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依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省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x元以上的款待費必需先請示部門經理;
超過x元以上的款待費必需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伴同高層人員出行的一般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緣由。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一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二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x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x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三條業務款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需有稅務部門的正式x,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楚,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款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四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覺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厲 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3
1.0目的
因公司對外往來及業務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出差人員出差申請、借款與費用報銷的流程及要求,遵從真實、節約的原則,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本管理制度。
2.0適應范圍
適用于公司人員因公出差、業務辦理、參展等所有外勤活動的申請,以及公差借款與費用報銷等手續辦理。
3.0職責
3.1出差人員負責出差申請單的填寫、借款與費用報銷單據粘貼;
3.2部門經理負責出差申請與費用報銷的審核;
3.3經部門經理審核的出差申請與費用報銷單據由出差人員遞交行政存檔;
3.4總經理負責特殊或重大事項的費用報銷單據的最終批準;
3.5財務部復核后按制度對出差借款進行預支及出差費用進行報銷。
4.0程序
4.1出差申請與借款:
4.1.1員工因公出差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相關項目,交由部門經理審核后,遞交至行政部存檔。
4.1.2員工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門經理視實際情況核定,因公務需要、意外災害或患病滯阻,需延后回公司時,以電話告知部門經理,待回來后補辦出差或請假手續。
4.1.3《出差申請單》的原件交行政部作為出考勤依據,復印件由出差人員自己保留,待出差回公司時作為注銷憑證,交給財務部。
4.1.4出差人員必須對出差費用進行合理預算,填寫《借支單》,按程序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借款。
4.1.5財務部有義務在預算內合理安排出差人員的外出經費,保證出差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別是借支大額現金時,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
4.2出差借款流程:
《借支單》——部門經理確認——總經理審批——財務部借款
4.3費用報銷流程:
《出差報告單》——填寫《支出證明單》或《費用報銷單》粘貼票據——部門經理核實——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報銷
4.4出差報銷標準:
4.4.1差旅費分長途車費和出差包干費用(含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話費及雜費等),其標準如下:
4.4.1.1長途車費
公司按實報銷出差人長途車費。
長途車費為跨省、市、縣的交通費。市內或縣內的交通費不屬于長途車費。
公司按實報長途車費,但以優先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
出差地當地交通費、住宿費等按以下標準包干報銷(須住宿):
城市
出差地當地交通費和通訊費標準
省會城市及單列市
180元/人/天
其它城市
150元/人/天
4.5報銷標準說明:
4.5.1省內周邊地區當天去當天回來的業務除車票實報實銷外,補助餐費及市內交通費30元/天。
4.5.2出差當天和返程當天包干費按1天計算。
4.5.3公司所在地出差,按交通費實報實銷,沒有補助。(外派人員駐地出差不報銷交通費)
4.6出差報銷要求:
4.6.1業務人員出差報銷時,必須提供能有效證明其在出差時限內的乘車、用餐及其他必要的開支的真實合法的全國統一或地方稅務票據。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4.6.2只有提供出差當地住宿發票的才有補助;
4.6.3業務人員因業務外出期間,不得開支與業務無關的費用,不得借出差之際游出玩水,不得繞道坐車,特殊情況必須經部門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
4.6.4公司有關人員因公出差,不慎將車、船、飛機等長途路費票據遺失的,需由本人申明原因,經核實批準后,按長途車費的80%報銷。
4.6.5員工出差期間,無論平時、周末或假日,均不算加班。休息日與假日出差可調休。
4.6.6員工外出回公司上班次日內必須向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匯報出差工作情況,并在出差申請單上確認任務完成后方可報銷。
4.6.7出差人員應當按財務規范粘貼票據,對于粘貼不規范的,財務部有權不予報銷。
4.6.8所有票據不得涂改,一旦發現視為廢票,并取消與之關聯的補助。
4.6.9出差人員應據實報銷,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予以嚴懲。
5.0話費補助
5.0.1駐外人員話費補助按150元/月標準報銷。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4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 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動身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別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別狀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來回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動身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來回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需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殊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殊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自然 不行抗力之緣由,并有的確證明者外不得任意轉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覺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加強資金控制,明確各項費用標準,理清借款及報銷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標準。
二、范圍
本規定適用全體干職員工;
二、 借款管理標準
(一)借款的范圍僅限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出差、報關、現金采購物料等,不包含任何私人借款用途;
(二)借款時必須使用一式二聯《借款單》(第一聯掛賬,第二聯核銷沖賬),填寫好該單據后,按照審批流程審核后,方予以借支;
(三)借款人員在借款后三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帳,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報賬的,經總經理確認可以順延,但最長不超過12天(含三天);財務部按周進行匯總并予以核銷借款,對于核銷結欠部分金額或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所有借款人員在借款后,因故未能按期辦理相關業務的,資金應退回出納處保管,凡因本人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損失的,一概由本人負擔;
(五)對于處于試用期期間、離職交接期或據掌握有明顯離職傾向的人員,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原則上不予批準借款,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該部門主管或經理須承擔可能由此造成潛在損失的直接責任,若財務未能按照制度按期核銷其借款,需承擔連帶責任;
對于自離人員離廠時,人事部在簽發物品放行前必須到財務部確認其欠款是否結清(不得以工資抵銷欠款),否則不予放行,因人事部疏忽而造成損失的應由相應責任人承擔責任;
三、 出差費用開支管理標準
(一)出差誤餐補助
所有因公出差的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趕回公司用餐,不能趕回公司用餐的,可依據以下情況分別予以報銷:
A、市內及其他中小城市:經理級(含)以上干部早餐按5元,中晚餐各按20元補助,除此之外的職員或干部,早餐按3元,中晚餐各按15元補助。
B、省會等大城市:經理級(含)以上干部早餐按5元,中晚餐各按25元補助,除此之外的職員或干部,早餐按5元,中晚餐各按20元補助。
(二)出差交通費用
A、 市內短途交通費,原則上以乘座公交大巴出行為主并憑票據報銷;特殊情況需要派廠車或打的士的,必須獲得相應部門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B、 長途出差交通費,分為省內和省外兩種:
a)、省內出差,原則上以乘座大巴出行為主并憑票據報銷,特殊情況經批準可以安排廠車出行;
b)、省外出差的,原則上以乘座火車出行為主,在務實節儉這一前提下,由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根據距離遠近決定選擇硬座或臥鋪方式出行,報銷時按規定填寫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賬;特殊情況下需乘座飛機的,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
(三)住宿費
因業務需要到外地出差住宿的,原則上以選擇中低旅行社或賓館住宿為主,住宿標準按以下執行;
A、市地中小城市: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平均每天不超過150-200元,主管級干部按每天不能超過150元,其他職員每天不得超過100元;
B、省會等大城市:允許在市地中小城市標準基礎上按相應級別各上浮20%執行;
若因工作特殊需要住宿費超過標準的必須先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予以報銷。
(四)交際應酬費
只適用經理級以上干部因特殊原因與客人的'交際應酬費用,應本著務實節儉的原則,嚴格控制開支額度;所有屬于該項費用范圍的支出,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請示批準后方可進行,原則上不允許有先斬后奏的行為,特殊情況下必須事后向總經理詳細說明,否則財務將不予以報銷;實際報銷時,對于所有屬于該項范圍的列支費用均需進行審批;
(五)電話費用
A、在工廠內上班因公事需要與外界聯絡的,原則上提倡以使用公司固定電話進行溝通為主,每次通話時間需控制在5分鐘以內;
B、因公臨時出差,需要使用個人手機進行公事溝通的,原則上電話費用據實報銷,但市內每天按不超過3元、市外省內按每天不超過5元、省外按每天不超過10元給予報銷;
若因業務需要經常出差或據實報銷難以撐控的,各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可根據情況嚴格制定相應的按月報銷標準,報經總經理審批并送財務部備案后,方可執行報銷;
(六)報銷單據要求:所有出差人員實際報銷時,應認真增寫報銷用《資金報銷表》并注明所屬部門;
A、出差交通費及住宿舍費:詳細填寫《差旅費用列支明細單》(含事由、往返路線、時段等),及相對應的相關票據;出差住宿的必須提供相應發票及收據;
B、出差誤餐或交際費:詳細填寫誤餐或交際費用類別(早中晚餐),多人一起就餐的需注明人數和具體對象;
C、電話費:臨時出差報銷電話費用的需填寫通話對象、通話時段及溝通主題;按規定按月報銷的,需注明報銷月份或時段;
對于凡經財務部審核不符合規定的一概退回重新填寫或不予以報銷。
四、審批流程
A、正常業務:對于借款或報銷金額在由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不在公司可以通過授權或電話請示后審核確認;
B、非正常業務(由財務部判斷):除正常審批程序外,不區分金額大小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予以借支或報銷;(注:所有屬“交際應酬費”項目均列入該項管理);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狀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打算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來回,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別狀況下采納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別狀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掌握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方案、月方案,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方案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方案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準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值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一般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別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緣由審批。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之前必需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行政部據此支配差旅、住宿等事宜(見行政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后應馬上返回公司,并于3日內(含出差回來當天)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后,必需每日下午4點前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具體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批閱。
(6)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按曠工處理。第十條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員出差,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別兩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個房間,以節約差旅費開支。
業務人員施工監理期間每日補住50元,電話補助10元。
出差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公司行政、財務部、市場部等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住宿費憑票據報銷,標準按以上各級別標準報銷。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到地市級、縣市級地區出差,當日完成工作能夠返回的分別綜合補助50元,能夠當天返回的,須當天返回,特別狀況需相關領導批準。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參與公司的參展(培訓)會議,統一支配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無任何支配狀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9:00前動身、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實行“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號出差12號返回者,賜予3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依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屬業務特別范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將扣除住宿補貼。
第十三條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審批單、出差審批單
表2、出差報告單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7
為了規范員工出差申請程序,合理控制差旅費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申請程序
1、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見附表2),明確出差事由,報中心主管領導批準。經批準的《出差申請表》遞交至銷售助理處,由銷售助理負責安排有關事項。
2、各人員要有計劃的安排當月的出差計劃,除突發事情外,正常情況下須提前一周通知銷售助理,以便各項事務能合理安排,也可降低相關交通費用的支出成本。
二、交通工具
1、出差本市以外的地區
1)火車、長途汽車 火車單程不超過 3 小時,長途汽車單程不超過 5 小時的情況下,須乘坐火車或長途汽車;交通費必須憑正式發票按實報銷。
2)船 除非比其它陸上交通更快捷及直接,否則不建議搭乘此類交通工具。
3)飛機 在使用陸上或其他交通工具均需超過 10 小時單程的情況下, 可選擇乘坐飛機;
4)出租車
1、出租車僅限用于出差城市市內交通使用。
2、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正常情況要選擇地鐵、公交巴士等交通工具。如公務緊急或其他事先允許情況下,可選擇出租車。
3、 市內公務 有公務車的公司的員工,可提前申請公務車的使用。在公司公務車無法滿足需要的情況下,選擇地鐵、公交巴士等交通工具。如公務緊急或其他事先允許情況下,可選擇出租車。交通費必須憑正式發票按實報銷。
三、住宿
1、酒店費用的報銷將按標準(見附表1)實報實銷,報銷時須提供酒店結帳清單及正式發票。以下酒店費用公司予以報銷:房費、當地市政城建基金或稅。
2、出差人員相同性別兩人同時出差時,應住一個房間,住宿費按照其中一個標準高的人執行,不得將兩人的住宿費用標準進行累加,兩人以上以此類推。
四、其他支出
1、機場建設費、航空保險費 因公出差的機場建設費、航空保險費予以實報實銷。
2、參觀費用 員工出差、培訓期間, 因旅游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 均由個人自理不得報銷。
五、出差預支款
因公需要先行預支借款時,須由借款人本人填寫借款單,由銷售助理提供出差申請表一起送至主管領導及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由銷售助理至財務室領款送交個人手中,出差人員回來后持有效票據進行報銷。
六、費用報銷
1、差旅費用需要報銷時,需把要報銷的票據交銷售助理處審核無誤后,填寫支出證明單,在經手人處簽署姓名,并將有效票據附后,將其與填寫的“差旅費報銷明細表”(見附表3)一起交由銷售助理送交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并由銷售助理憑簽字后的報銷憑證在費用報銷日到財務室報銷領款后交到個人手中。
2、每月6號、20號為費用報銷日。
七、來客招待
若有客戶來訪,需要陪同招待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向主管領導提出招待費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于事后報銷。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在報銷憑證后附上真實有效的發票。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為平衡公司的整體利益以及營銷人員的基本利益,同時為使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指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銷售人員。
三、銷售人員出差管理制度
1、銷售人員出差借支流程
在公司事務部領取《銷售人員出差申請表》
填寫《銷售人員出差申請表》和《借支單》
遞交總經理審核和審批
憑審批通過后的《銷售人員出差申請表》、《借支單》向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費,且每次預支的費用不超過¥2000元/人,借支金額超過¥2000元/人/次時需總經理審批
《銷售人員出差申請表》交由公司事務部存檔
1.1在外出差的銷售人員,須辦理《借支申請》手續。
1.2銷售(銷售部)人員途中差旅費用余額不足且長時期內不能返回公司時,須提前將個人差旅報銷單據寄給營銷事務部助理審核,并由營銷事務部助理幫其代辦借支事宜,借支人員收到款項后發手機短信給營銷事務部助理,以證實費用到賬。費用借支必須建立在前期借支費用平帳的基礎上進行,否則非特殊情況,財務部將拒絕借支申請。
1.3銷售人員如在短期出差途中費用不足時,可先自行墊支,憑相關單據返回公司后審核報銷。
1.4借支部分,異地提款手續費的補充:出差外地的銷售人員,未開辦異地銀行卡賬號而產生的異地提款手續費用,個人需提供ATM取款憑條,公司以借支額1%的上限給予異地取款費用報銷。
2、銷售人員出差相關登記流程
2.1離開公司外出前,需在前臺填寫《出差登記表》。多人一起外出時,可一人代表填寫,備注同行人員名稱。
2.2所填內容必須真實、及時。
2.3銷售人員出差目的地(以市級范圍界定)發生變更時,需提前知會到營銷事務部助理記錄,方便公司內部人員協調工作及費用稽核。
2.4如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登記,應先告知周邊及相關同事,并在回公司第一時間內補填。
3、銷售人員出差住宿規定
3.1出差目的地住宿30天以上(包含30天)的,須在當地通過經銷商協助租房住宿,房租標準暫定1000元/月,每月憑有效支付費用收據報銷。在當地租房住宿的須向營銷事務部提供房主電話、住房詳細地址、起租日期。
3.2出差目的地住宿30天以下(不包含30天)的。報銷上限按下列上限標準執行,實際產生的費用若低于上限標準的,必須實報實銷。(此表格費用已包括餐補和市內交通補助)公司職級
城市類別
四等級范圍
三等級范圍
二等級范圍
一等級范圍
4級~8級
9級~10級
11級~13級
14級~15級
A類城市
140元/天
180元/天
200元/天
220元/天
B類城市
130元/天
160元/天
180元/天
200元/天
C類城市
120元/天
140元/天
150元/天
160元/天
以上“等級范圍”詳見公司職級表。
3.2.1A類城市:即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3.2.2B類城市:即除A類外的各省會城市及蘇州、寧波、青島、大連、廈門、溫州;
3.2.3C類城市:即除A、B兩類城市以外的其它城市。
3.3原則上,兩人一起出差入住雙人房;三人一起出差入住三人房;異性同行出差,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如有超出費用范圍的情況下需經營銷事務部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將按對應標準額度報銷。
3.4銷售人員在出差地若有條件享受免費住宿的,須提前向公司申請,公司給予住宿費用補助50元/天;不享有50元/天住宿補助,公司將根據不同區域而制定補助標準,以知會函的'形式通知到對應區域銷售人員。
3.5銷售人員如在出差過程中實際行程與原審批的《銷售人員出差申請表》行程發生變化時,須提前經直接上級審批,并知會營銷事務部助理,為后期費用稽核提供依據。
3.6若查明核實有虛報住宿費用者,將立即解雇,公司并將其所虛報款項追回。
3.7出差住宿費憑正式、有效的實地發票按實際產生金額報銷,并且需提供住宿酒店的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共享資源,便于后續人員聯絡住宿及公司稽核。
4、銷售人員出差選擇交通工具規定
4.1選擇標準
由公司與異地之間往返
乘坐飛機
乘坐火車(不含軟臥)、汽車
乘坐飛機省份:
新疆、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內蒙古、青海、西藏、寧夏
乘坐火車、汽車省份:廣西、福建、海南、湖南、湖北、江西、浙江、上海、江蘇、安徽、河南、山東、北京、河北、天津、貴州、云南、四川、重慶、陜西、山西
緊急或突發性情況需要,部門人員需經部門主管或經理批準;部門主管和經理需經銷售總監批準
由A省跨到B省
票價格(含燃油費及建設費)與火車票價相比,價格幅度在±15%以內
4.2未經審批同意,出差乘坐軟臥或者飛機的,公司只給予出差區域的硬臥火車票標準費用報銷。
4.3長途車費憑電腦打印的車票實報實銷,若車票遺失則不予以報銷。
4.4銷售人員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辦理差旅費用核銷手續,不得無故拖延,超過規定期限將不予受理。
4.5報銷單據按財務部要求整理:黏貼整潔、賬目清楚、票據完整有效;未達到以上標準的,退單自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5、銷售人員行為規范
5.1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按質按量完成各類工作表格,及時與部門主管和相關客服人員取得工作聯系。
5.2員工出差外地,應注意與公司保持聯絡,向直接主管報告住所、聯系電話等。
5.3注意儀表儀態,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5.4言而有信,不能輕易承諾。要有良好的耐性,要耐心地聽客戶闡述自己的意見。
5.5嚴禁銷售人員私自向經銷商承諾超越本職工作權限外的條件。
5.6營銷人員應保守本公司商業秘密,不得向公司的競爭者和任何人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
如產品售價折扣、經營政策、銷售優惠辦法、獎勵規定、經營決策、財務資料、技術數據、未上市的新產品信息等。若因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被即時開除并要向公司作出賠償,影響嚴重的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5.7不得接受經銷商的禮品和招待,不得以個人名義與經銷商發生經濟往來。
5.8不得誘勸經銷商透支或以不實理由向愛護公司申請相關費用。
5.9不得私自收取經銷商的訂貨款、保證金或其它相關費用。
5.10在任職期間,不能兼任其它企業的職務和從事任何有直接影響正常工作的私人商業行為,經查實者將立即解雇。
5.11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5.12出差期間,無故不執行任務者,一經查證屬實,以曠工處理。
5.13出差期間,有任何違法亂紀行為(如賭博、盜竊等),經查實者將立即解雇。
5.14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不能將公司文件用于非公司業務處理。
5.15不打聽同事的考核結果和薪酬待遇,也不將自己的考核結果和薪酬待遇透露給其它同事。
5.16須積極主動的配合上級主管、協管部門的稽核工作。
5.17出差人員如不能提供特殊證據證明其休息日仍在工作,公司可以不提供該日的任何補助。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9
一、出差審批
。ㄒ唬┕締T工因公出差,應至少提前天填寫《出差審批單》,根據《出差審批單》內所需填寫的事項明確出差事由、地點、時間等,根據公司出差審批權限規定經有權批準人批準后方可出差。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立即出發,無法在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請審批單的,應該事先口頭請示有權批準人批準,在出差回來后個工作日內補報出差審批單,并說明補報原因。
。ǘ⿲徟蟮摹冻霾顚徟鷨巍愤f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有權對出差人員的出差事項進行監督,并提出疑問,經查實確需出差的情況由人事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人事行政管理部門憑《出差審批單》記錄員工考勤并按照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代訂往返車、船、飛機票;財務部門憑《出差審批單》及《借款單》(如有)暫支款項。
(三)未按上述程序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時間按曠工論處,并不予報銷任何費用。
。ㄋ模┏龀霾顖箐N標準而需特批費用的必須事先口頭向集團分管副總裁級別
二、出差審批權限
。ㄒ唬┓止芨笨偛谩⒓瘓F總裁直管中心總監及城市區域公司總經理出差由集團總裁或董事長審批,行政人力中心備案;
。ǘ┘瘓F總部各中心員工(包括中心總監)由分管副總裁審批,行政人力中心復核(無分管副總裁由總裁直接審批);
(三)各分子公司副總經理(含)以下員工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出差由授權委托人代簽)。
。ㄒ唬﹩T工按公司崗位級別及出差規定的標準,持有效票據在限額內據實進行報銷。
四、出差天數計算
出差天數的確定:以車、船、飛機票所載時間為依據,按自然日計算天數。
五、出差借款審批及標準
。ㄒ唬┏霾罱杩钣山杩钊颂顚憽督杩顔巍,填寫的事項進行明確出差事由、時
間、用款額度,按照《出差審批單》的審批流程辦理,財務部門憑《出差審批單》及《借款單》暫支款項;
。ǘ┏霾顣r間在天及以上(指從離開本公司之日起至回到公司所在城市為止)
可借支出差借款,天以下不能借支出差借款,出差期間所發生費用回公司后按照差旅費用報銷標準據實報銷;
六、差旅費用報銷限額標準
指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及市內交通費(出差期間在出差目的地城市乘坐公共汽車、出租車、地鐵等短距離合理交通費,一律在本制度規定標準內報銷;凡公司提供車輛的均不予報銷市內交通費。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門不能提供公務車的情況下,員工可據實按標準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市內交通費用(此費用不在出差補助范圍內)。
指出差目的地城市入住公司簽約賓館或同標準賓館,到公司有簽約賓館地區出差者,由當地公司行政人事管理部門根據《出差審批單》統一安排入住簽約賓館,若遇簽約賓館入住滿員,則在本制度規定的`住宿費用標準內統一安排住宿。
指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在當地每日發生的吃飯費用。凡駐地公司或主辦單位(參加會議、培訓等)未提供伙食,員工可據實按標準報銷餐飲補助。
4、出差補助(包括市內交通及餐飲補貼及出差津貼等雜項支出)等。
。ǘ└鶕霾畛鞘胁煌M水平劃分如下:直轄市:上海、天津、北京、重慶;
省會城市: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拉薩、南寧、呼和浩特、銀川、烏魯木齊;
沿海城市:大連、秦皇島、青島、煙臺、威海、連云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深圳、珠海、汕頭、廈門、三亞;
其他地區:除上述直轄市、省會城市、沿海城市外的其他地區。
1、員工連續出差滿天(含),視同公司派駐外地工作,應當在當地租房,租房標準、市內交通、餐飲補貼及駐外津貼等出差補助費用采用職務級別標準執行。出差補助實行在核定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渥ⅲ撼霾钊藛T因工作需要發生交通費超標情況時,集團員工要求請示分管副總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員工要求請示總經理批示同意方可發生。)
3、集團副總裁和區域公司總經理級別及以上的人員不享受餐補,其他人員按“餐補標準”據實執行;
4、凡是長期駐外人員在出差所在地租房,根據級別按“住房補貼限額標準”執行;
5、駐外津貼為公司對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期駐外而給予的福利,按“駐外津貼
6、凡是長期駐外人員(不分級別)可享受每月元的洗衣補助,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憑有效票據報銷。
1、短期出差人員即除長期駐外人員界定以外的其他所有出差人員。
2、員工因公短期出差(天以內),其出差補助實行在核定標準內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其核定標準中包括員工至出差地的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和餐飲補貼。短期差旅費標準如下:
(備注: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交通費超標情況時,集團員工要求請示分管副總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員工要求請示總經理批示同意方可發生。)
七、出差期間相關補助標準細則
(一)集團副總裁、區域公司總經理及以上級別在外地出差期間,如當地有公司,由當地公司安排公務用車,其他級別人員按以上標準在限額內報銷市內交通費;凡是駐外人員報銷交通補貼的,不再享受本公司交通行車補貼福利(按出差天數計算),如因特殊情況另行審批;凡是出差所在地城市有上下班班車的,副總裁級別以下人員原則上乘坐班車,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車輛則按“交補標準”據實執行;
。ǘC場往返:總監及以上級別可自主選擇交通工具去出發地機場;經理及以下各級員工原則上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發地機場(航班時間在早上點之前,晚上點之后出差的員工可報銷出租車費,要求乘坐出租車按多人同車原則執行,如因特殊情況另行審批;
(三)出差人員的出差補助在限額內按自然日天數(出發時間至返程時間)計算,憑出差當地合法票據總額控制、據實報銷。實際差旅費(扣除往返交通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ㄋ模┕ぷ魅藛T參加會議、講座、培訓或業務活動,會議和活動期間的伙食、住宿由主辦單位統一安排,費用從會務費支付的,不得報銷住宿、交通及餐飲補助,可報銷駐外或出差津貼;如果未統一安排食宿,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單等證明,方可在財務部門按標準報銷住宿、交通及餐飲補助。
。ㄎ澹┏霾钊藛T在出差期間發生業務招待費,報銷時需按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要求,另附招待事項說明和有權審批人書面確認,并不再報銷當日餐飲補貼;
。┘瘓F經理級(含)以下及區域公司總監級(含)以下員工住宿費用原則上同性兩人按一套房計算,住宿標準按照就高原則執行;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出差應按各自享受標準作為本次出差報銷的控制標準。
。ㄆ撸┏霾钇陂g,因游覽、探親等非工作需要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包括繞道車票,均由個人自理,并且不得享受期間出差補助。員工出差購買繞道車票,且無特殊原因
(八)出差期間,員工自行解決住宿的,公司給予其享受住宿限額標準%的補貼;
。ň牛┮淮纬霾钊蝿战浻啥嗟赝瓿傻模嘘P票據須一一對應,出差補助亦按照不同區域標準據實報銷。
八、出差休假
(一)長期駐外人員執行駐地公司的作息時間。每個月可享受天的帶薪探親假期,
并報銷派出工作地或其他探親地至派遣駐地往來交通費。若因工作未能享受此假期,可按總部至派遣駐地往來飛機票款的%予以補償。對個別特殊情況可另行審批。
(二)短期出差人員在出差過程中,如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但是,如遇出差單位公休日,無法開展工作時,可安排休息。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出差前,應事先與相關單位聯系,做好出差計劃。出差回來后,可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調休方式,一對一補足休息日。
九、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業務經辦人員按規定粘貼需報銷發票,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ǘ恫盥觅M報銷單》需按時間順序填寫,不得將出差期內某一項費用合計填寫,并在“備注”欄中注明單據的張數。
。ㄈ┏霾钊藛T應嚴格按申請出差的內容進行報銷,不得虛報、重報、多報或將無關單據列入差費報銷,如有違反報銷規定者,予以倍扣罰。
(四)業務經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對支出事項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負責。
(五)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人對出差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出差費用標準進行
。┴攧詹块T相關審核人員對票據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
。ㄆ撸﹩T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須周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0
一、出差管理
。ㄒ唬﹪鴥炔糠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按規定標準發給交通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出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銷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銷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1、主管級:每日120、00元;
2、一般級:每日100、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乘坐出租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
2、通訊費用應以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3、郵費應以郵局的證明為憑。
4、因公宴客的費用應以統一專用發票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出具正式的運費收據。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部門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兩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銷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銷單”,送請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銷。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銷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銷車費外,另可報銷誤餐費。
1、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2、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銷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銷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到崗若超過一天但又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ǘ﹪獠糠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和有關津貼照領外,并準予報銷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銷,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銷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而費用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ㄈ└絼t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可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第十八條本公司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變動需調整時,可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二十條本辦法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三日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國內出差:三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銷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還要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1、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4、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1、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都應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2、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須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報銷費用,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3、出國人員返國后,應于兩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情況報告。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交流情況及工作計劃方針。
4、國外出差旅費報銷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5、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金和津貼仍準照領,并可預支核定日數的差旅費。
6、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得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7、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的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費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8、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部門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的費用較本辦法所訂費用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9、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立承諾書人
××因公經××公司派遣出國,謹保證:
1、按期歸國返回公司工作。
2、返國后三年內決不自動離職,如有違背,愿依本公司所訂辦法負責賠償,保證人愿負擔一切連帶賠償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 ×公司
立承諾書人:
連帶保證人:
地址:
身份證號:
說明:
1、因公出國者,其手續由總務部代為辦理。
2、在同一地區內停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膳宿雜費以八折計算。
3、低職人員隨同高職出國者,其費用得酌實情比照高職人員報銷。
4、美金幣值如有變動,可視該地區匯率做調整。
四、員工出差實施細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因公務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均應依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條員工出差均由主管安排,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第三條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規定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部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來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第四條員工出差得按實報銷出差旅費,差旅費報銷不得超出公司標準,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須經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出差完畢向總務部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差旅費,如三日后仍未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旅費在工資中先予扣回,待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六條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七條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的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第八條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銷,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銷。
第九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銷。
第十條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啟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可認可。
第十一條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其提出的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況,除將所領款追回外,并視情節的輕重,酌予懲處。
第十二條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五、員工出差旅費支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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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本公司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的支給概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第四條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如因實際需要必須在外住宿,則在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后,可按遠途出差辦理。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經理或主任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之員工得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以此向財務部門預借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后方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疾病或天災等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得據出差者之申請,經調查確實無誤后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公畢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請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經理以上人員核準后,可搭乘飛機。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三輪車等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在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可依實數支給。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員工遠途出差旅費,按財務費用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當日21:00時以后,次日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第十九條當自出發之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給付,但午后出發或午前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二十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因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而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得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支給憑證支給予上級人員同等之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十六條出差國外人員得憑核準之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概算,于出國前向財務部門預借旅費。
第二十七條出差國外人員渡航費,總經理得按頭等艙位實額支給,其他人員均按二等艙位實額支給。
第二十八條出差國外人員的出差旅費,按財務費用標準支給。
第二十九條前條之出差旅費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費、住宿費、雜費。
第三十條國外出差去程當日不論何時啟程概以一天計算,回程當日不論何時返回均不予計算出差日數。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修改。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1.1. 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完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a) 適用范圍
凡屬本公司市場部銷售人員(另有規定除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制度執行。
b) 權責單位
(1) 市場部負責起草本辦法制定、修改。
(2) 總經理負責核準本辦法制定、修改。
二、常規制度
2.1.出勤管理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實際需要,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2.1.1.在總部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應按規定打卡。
2.1.2.在外地出差的銷售人員應按規定的出勤時間投入工作。
2.2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行政及財務管理制度外,應盡力完成下列各項工作職責:
2.2.1部門主管職責
(1) 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或行業的銷售目標。
(2) 執行公司所交付的相關事項。
(3) 監督指導所屬部門銷售人員完成銷售及產品推廣任務。
(4) 策劃準備參與設計或投標的工程項目;
(5) 控制所屬銷售部門的經費并對下一銷售季度進行費用預算。
(6) 銷售相關賬目處理并隨時稽核各銷售單位之各項報表、財務單據、業務費用。
(7) 按時呈報下列表單:
A、銷售報表《銷售周報》《項目狀態分析表》。
B、費用報表(或計劃)。C、工作日志。D、考勤報表。
(8) 定期拜訪轄區內的設計院或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2.2.2銷售人員職責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保持服裝儀容整潔。
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項目策略、客戶關系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時間內酗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的行為。
(2)銷售事項
A、熟悉產品性能,并努力引導設計院以及客戶對本公司經營產品(系統)的興趣;
B、努力學習公司經營產品或系統工程的性能、配置,并能準確表達說明。
C、維護往來客戶關系,并按計劃走訪拜會新客戶。
D、定期拜訪客戶并收集反饋下列資料:
a、設計院以及用戶對所經營產品或系統的特性及配置要求;
b、所經營行業動態,新項目報批計劃;
c、市場需求量變化,新設計項目動態;
d、用戶對競爭品牌評價及銷售狀況;
e、與行業用戶和設計單位相關的.人際關系信息;
f、新產品或新系統動態;
E、定期了解在跟蹤的項目進度并及時反饋回報;
F、定期處理收集設計院新承接的項目設計信息;
G、準備項目投標方案及費用計劃;
H、處理本人所銷售產品的款項及時回收到賬。
I、整理各類銷售信息資料并歸檔保存。
(3) 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G、不得將貨款與銷售費用混淆混用。
2.3.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2.3.1銷售單位主管離職
(1)移交事項
A、財產清冊。B、公文檔案。C、銷售帳務。D、貨品及贈品盤點。
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G、領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項
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
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督交接。
2.3.2.銷售人員
(1)移交事項
A、負責的客戶名單及工程項目。B、應收帳款單據。C、領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
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收款之責任。
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室(監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三、日常工作規定
3.1.工作計劃
3.1.1.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3.1.2.作業計劃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呈主管核準后實施。
3.2.客戶管理
(1) 銷售人員應填制《市場部周報表》和《項目狀態分析表》,反映日常工作進度;
(2) 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之銷售業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及客戶拜訪計劃之參考。
3.3.工作報表
3.3.1.銷售工作日報表
(1) 銷售人員依據作業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內容,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
(2) 《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月收款實績表
(3) 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銷售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帳款收取審核與對策之依據。
3.4.售價規定
(1) 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2) 如需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3.5.銷售管理
(1) 各銷售單位應將所轄區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銷售推廣、招投標、收取貨款等工作。
(2) 銷售單位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擔考查客戶信用之責任。
(3) 貨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
(4)如有質量問題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
3.6.收款管理
(1) 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2) 銷售人員應按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 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4) 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擔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公司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統一出差費用報銷標準,參照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下屬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
第二章出差規定
第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按領導指派到異地工作發生差旅費和生活補助費,執行本規定。財務部是本規定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實施。
第四條員工出差必須事前填寫“出差派遣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行程、時段等,由部門經理、綜合管理經理簽字,經主管領導批示后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員工,出差時間超過三天的,還應經本公司總經理批準。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查,員工出差完畢后,應及時回公司報到,并填寫“出差派遣單”的情況欄目,憑員工所在部門(金稅公司還應由客戶中心)、行政部簽署認可意見,方可憑此表附其它票據到財務部據實報銷,沖抵借款。
未填制“出差派遣單”的,財務中心一律不得給予報賬。
第五條、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車費據實報銷,其他費用實行包干辦法,按以下標準報銷:
1、普通員工,省內出差為60元/天;省外出差為80元/天。
2、部門經理級別,在普通員工報銷基準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會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標準基礎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別批準的情況,由總經理在出差登記表上批示載明。
4、前項所指省會城市不含深圳及北京、上海等計劃單列市。
5、出國工作(含香港、澳門)不執行本規定。
注:上述標準包括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公司在地區有辦事處并能解決住宿的,每人每天按20元補助。
第六條、員工出差允許乘坐的交通工具
員工級別公司經理級別部門經理級別其他員工
允許的交通工具飛機/汽車/火車(軟硬及以下)/輪船(二等艙及以下)飛機/汽車/火車(硬臥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飛機/汽車/火車(硬臥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
備注:不夠級別的員工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軟臥的,須事前獲得總經理批準;乘車4小時以下(不含4小時)的硬臥車票,臥鋪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異地工作但當天能返回單位的,只報銷往返車費,市內交通和伙食補助費按20元/天實行包干。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進行異地工作的,按每天補助10元誤餐費執行。
第八條、異地工作當日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數計發包干費,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九條、因公出差發生的城市交通費、餐飲費票據不作為財務報銷憑據。
公司按日計發的包干費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第十條司機出差發生的差旅費,除按上述標準執行外,每次出差旅程達到10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給予5分錢的駕駛特別津貼。
第十一條、員工出差期間遇有節假日,出差后不予補休。
第三章借款及報銷制度
第十二條、允許借款標準一覽表
出差地點省內北京及沿海地區其他省外業務費不超過
一般員工100元/人x天400元/人x天300元/人x天500元
部門經理級別150元/人x天600元/人x天500元/人x天3000元
員工因私借款,每次不超過、1000元,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出差借款程序
(一)員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審批單”在財務部領取并填寫“借款單”;
(二)、經部門經理及公司主管副經理審批簽字;
(三)、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超出標準的由總經理審批簽字;
(四)、在財務部出納處借款。
第十四條、員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履行報銷手續,并未向財務經理說明原因者,不得再行借款。
第十五條、業務借款包括:招待費、禮品費、備用金以及其他。
第十六條、業務借款的借用范圍。
(一)招待費用原則上只借用給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以及對外聯絡人員。
(二)禮品費只借用給行政部。
(三)備用金借用給銷售部銷售人員、采購人員及對外聯絡人員。
第十七條、業務借款程序
(一)在財務部領取并填寫"借款單";
(二)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
(三)經總經理助理審批簽字;
(四)財務部經理審核;
(五)在財務部出納處借款。
第十八條、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財務部領取并填寫"借款單",同時附上書面的借款申請;
(二)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超過因私借款標準的經總經理助理審批簽字;
(三)經財務部經理審核;
(四)在財務部出納處辦理借款。
第十九條、借款審批人責任
(一)公司員工借款(差旅費、業務費和因私借款),無法償還并且扣除工資也無法償清的,審批人有連帶責任。
(二)公司試用期員工借款,須由該員工的直接上級出具書面證明,方能按照相應的標準和程序辦理借款手續。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該員工的直接上級負有還款責任。
第四章、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第二十條經營性費用,系指公司購買材料等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經營性費用開支無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憑單據核準報銷。
第二十二條、交通費
(一)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經主管經理書面同意,事后報總經理助理核準方可報銷;
(二)異地的市內公共交通費(地鐵和公共汽車),憑票據核準報銷;
(三)銷售部銷售人員每天可憑票據報銷40元的異地出租車費;
(四)主管經理異地出差,市內交通費憑票據核準報銷;
(五)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公司借用車輛者不得報銷交通費。
第二十三條、出差補貼的.計算
(一)出差補貼天數以住宿天數為基礎加異地至異地的路程時間計算;
(二)、出差參加會議,會務費中含有食宿費的,不再給與補貼。
第二十四條、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雜費
(一)其他雜費包括:存包裹費、電話費、貨物運輸費等。
(二)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雜費,憑單據核準報銷。
(三)異地電話費報銷中,如購買IC卡、IP卡,報銷完畢后應將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客戶服務部員工出差的手機漫游費,憑單據核準報銷。
第二十五條、業務招待費有關規定
(一)除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務的員工之外,其他部門員工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原則上不予報銷。若確屬工作需要應提前報請主管經理同意,并事后經總經理助理審核后方可報銷。
(二)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務的員工需要開支業務招待費的,應填制“業務費用申請單”,載明業務招待的對象、聯系方式、招待原因等,獲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開支;特殊情況來不及按程序辦理的,應在事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
(三)業務招待費的報銷應及時辦理,費用發生一次報銷一次。未填制“業務費用申請單”的,財務中心不得給予報銷。
第二十六條、公司任何部門的禮品均由行政部統一購買。需派送禮品的情形,由具體派送人申領,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財務部、行政部應每月匯總派送禮品數量、金額,報總裁備查。
第二十七條、其他非經營性的各項費用規定:
(一)公司電話費、電費、水費等,由行政外勤憑單據校準報銷。
(二)核準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每月可憑單據按核準額度報銷手機費。
第二十八條、費用報銷時間的規定
(一)借款出差員工回公司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備用金、招待費的報銷,應在業務發生后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三)因私借款約定還款日的,應按照還款計劃中的時間辦理還款手續。
(四)報賬后仍有結欠或五個工作日內無故不辦理報銷/還款手續的員工,財務部門向其發出催促報帳通知書,被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仍未結清者,財務部有權在該員工的工資中從當月開始,根據具體情況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二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序
(一)報銷人出具書面報銷明細、附派工單或費用開支申請單,連同全部發票粘貼在一起,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
(二)報銷人將經部門經理審批后的報銷明細交行政部審核;
(三)報銷人將經行政部審核后的報銷明細交財務部經理;
(四)財務部經理收報銷明細后,應認真核對,仔細計算,剔除不合乎財務制度的發票,并向報銷人說明原因;
(五)財務經理將發票與報銷明細核對完畢后,對需報銷出差補貼的,再計算補貼等添寫在“報銷單”上,并在其上簽字;
(六)總經理審核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七)財務經理通知報銷人到財務部完成報銷程序。
第三十條補充說明:如借款、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按對應管理權限向上遞延。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分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辦法
第三十三條、各公司設立在地州的分公司,其發生的費用采用備用金制度,每月由公司給分公司保有一定的備用金,本地發生的費用在備用金中支取,然后月底到公司報賬核銷。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員工的報銷程序
由分公司經理或其制定的派工人員填制“派工單”;“派工單”應確定派工路線、派工內容和時限等;如員工出差過程中需增加派工內容和時限的,由分公司經理告知派工員補錄增加的內容;
員工刷卡確認“派工單”并接受派工,并向分公司經理借支差旅費;員工在接受派工期間和派工結束后,其行程和工作情況由分公司經理、客戶服務中心、行政部分別進行檢查考核;
員工出差完畢,填寫完成“派工單”的相應欄目,按分公司經理→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行政部經理→財務中心經理的會簽流程,通過公司OA系統以郵件的形式完成會簽;
財務中心根據會簽結果將發生的差旅費劃入分公司經理帳戶;
分公司經理與被派工人員結算差旅費,并根據“派工單”由被派工人員填制“報帳單”,粘貼相應的費用發票等,經分公司經理簽字認可后,由分公司經理月底帶到公司財務中心沖銷備用金。
嚴禁分公司經理代分公司員工報賬。
第三十四條、嚴禁分公司坐支貨款,如發生坐收坐支的,一經查實,立即對分公司經理進行革職并追究責任。
第三十五條、分公司到總公司報賬核銷由分公司經理辦理;分公司經理報賬,安總公司員工報銷程序辦理。分公司經理的派工,由其直接上級或公司總經理填寫“派工單”。
第三十五條、分公司發生的業務費用,由分公司經理向公司總經理申請批準,報賬時應附經批準的業務開支申請單。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08月15日起生效執行,由財務中心、行政部負責解釋。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3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4
一、目 的:明確出差流程,確定出差各項補貼標準,有效控制出差費用,規范出差管理。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溫州市力德實業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出差審批流程
1、公司人員出差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經部門經理確認,部門人員出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分管副總審批即可;部門負責人出差,需由分管副總確認,總經理審批;副總出差由總經理簽批。
2、若出差人員需要預支差旅費,必須持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經審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總簽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須由總經理簽字,總經理不在,可由分管副總代簽。
3、出差人員出差前,必須將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在出差途中,確因工作需要,調整出差地點和時間,應事先征得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同意,并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費不予報銷,超出時間按曠工處理。
4、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員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時間,并進行有效監控。
四、 差旅費報銷標準(見附表)
1、交通費
(1)依票據報銷。出差人員以乘坐普通車、船、火車座票、硬臥為主,坐車時間超過8個小時者,可以乘坐上一級標準。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需報總經理批準(外地需電話聯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補辦手續),否則超額費用自負。
(2)市內公車費:按出差補貼標準進行報銷。
2、住宿費
(1)住宿費報銷限于在該地停留兩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則上要求當日返回;住宿費以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超出部分自負。
(2)長期出差:確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鄰)出差天數超過7天以上者,住宿標準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員工住宿標準下浮15%(異性員工住宿標準不變)。
3、通訊費:為便于公務聯系,享有通訊費的`員工手機一律不得擅自關機,否則不享有當日通訊費。
4、特殊情況報銷標準
(1)赴外地開會(學習)者,若會議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已由主辦單位統一開支,或支付的會議費中已包含伙食費、住宿費內容的,不再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費。
(2)出差人員若住宿費、伙食費及車旅費已由客戶、公司業務相關單位支付的,不允許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報銷,違者,一經查實,酌情處以1-2倍罰款。
(3)陪同領導(專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出差、接待賓客、代表領導出席會議或參加活動按票據實報實銷,但要在報銷單上加以說明或附會議通知。
(4)出差超過6小時,不足24小時,按職務補貼/24小時x實際出差的時間;
(5)出差家鄉無差旅補貼,僅報當日公交車費;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人員差畢報銷差旅費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確認考勤(即出差時間)后,方可到財務部憑《出差申請單》及票據根據財務制度報銷。
2、出差人員差畢,必須一周內向財務部門報銷結帳,多退少補,不得拖帳,不足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以財務審核日期為準,超過報銷期限,要進行處罰,15日內(含)按出差費用金額20%扣除結帳,30日內(含)按出差費用金額30%扣除結帳,30日以上不予報銷,并追回欠款。
3、差旅費報銷單據要求單據齊全(指車票及住宿發票),粘貼整齊,分類有序,時間地點相符,其單據由出差人員所在部門經理負責核對,財務部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4、如果報銷項目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執行,事后不予以報銷。
5、審批責任:出差報銷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審批或審核者把關不嚴造成差錯,要首先追究審批者或審核者責任,并酌情處以差錯部分1-2倍的罰款。
六、出差紀律
1、每次出差以車、船、機票的日期為準計算:員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須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須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個小時上班。
七、附則
1、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若有異議或不完善之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2、本制度若有與以往制度相抵觸之處,均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5
為規范公司加班、出差、請假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員工紀律》,特制訂本規定。
一、加班與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及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因工作性質和崗位職責要求,在確定薪資水平及獎勵計劃時已計入可能發生的超時工作報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資;經批準的加班可給予補休假。
2.公司因業務需要,可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或節假日期間加班,公司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補休假。
3.出差或客戶應酬等交際活動不計加班。
二、出差制度
1、 出差定義
因公司業務需要前往日常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國家、省、市、地區被視為出差。出差按地區分為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按時間長短分為當日往返和需要逗留24小時以上的出差。
2、 出差規定
(1)員工需提前向上級主管提出出差申請,并作好工作安排,保證離開期間不會給工作帶來任何影響。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如下規定:
注意言行舉止,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
避免與出差目的無關的活動;
出差在外期間應與上級主管保持聯系,通報工作進程。如有行程變動,應立即報上級主管批準方可執行;
出差任務完成后應及時返回;
出差回來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工作情況。
3、報銷規定
(1)出差費用報銷僅限于規定的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與業務有關的費用和公司出差政策允許的報銷項目。任何個人消費由員工本人承擔。
(2)所有報銷費用均應出具合法的發票或收據,除非特殊情況并經批準,杜絕報銷白條。
(3)員工應在出差結束后一周內填寫“報銷申請表”,經上級主管審批后至財務部復核報銷。
(4)出差補貼因出差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不同。24小時內能夠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次補助15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次補助25元。24小時內不能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天補助12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天補助20元。因工出國,國內行程每天補助20元,國外行程,每天補助50元。
三、 假期管理
員工可享受本制度規定的重要節假日,期間照常支付薪金。員工在轉正后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以上假期均為有薪假期,發給基本薪金。
1、國家法定假日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元旦 1月1日
春節 3天(不固定)
清明節1天
勞動節 5月1日
端午節1天(不固定)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仲秋節1天(不固定)
2、病假與醫療期
(1)員工的病假按相關考核辦法醫療期的有關規定扣薪。病假按連續天數計。
(2)員工需在病假的第一天通知其所在部門主管,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如在24小時內未能通知,則按曠工處理。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3)員工病愈返崗的'當日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交所在部門存檔。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提供醫院的醫療證明,以作備案。
(4)1次病假(非工傷)連續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因病退職手續。
3、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有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
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 10天。
任一方未達到晚婚年齡 3天。
再婚 3天。
員工須在結婚登記辦理后一年內連續休完婚假,如在使用婚假前離開公司,婚假則作廢;榧倨陂g發放基本薪金。
4、產假及相關假期
(1)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如遇難產或多胞胎的,在提交醫院證明后,可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發放基本薪金。
(2)產假期間公司將填補其空缺職位,假期結束后,公司內如有同等薪資和職位存在,將優先考慮;否則,公司將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3)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假期內發放基本薪金。
(4)帶薪陪產假為3天,須在孩子出生30天內使用。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帶基本薪金喪假3天。喪假須在葬禮前后一周內使用。
6、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請假半天以內由班長批準,半天以上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兩日以上的報公司領導批準,請假十天以上的須提前一周申請。
(2)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當月薪金。
(3))事假連續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
7、補休假
員工因加班(經批準)積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時候申請休補休假,或以補休假沖抵其他休假,如病假、事假。
8、請假流程
員工申請以上假期,均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有關人員批準后方可生效。如因突發事件未能按上述流程請假,則應在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在恢復正常上班后的當日補辦有關手續。探親假、年休假由人力資源部批準,中層干部請假一律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由公司領導批準。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6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出差時應填寫《出差審批單》。
二、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三、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四、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
五、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30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六、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七、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7
第一條 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方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其次條 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國家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大路局或汽
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根據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 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 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8
一、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使公司出差人員在費用開支時清楚化、合理化和規范化,并做到報銷時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以及加強公司差旅費用管理,統一報銷標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市出差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開展業務人員
1、出差定義:指外出本市(濟寧)的地區進行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活動
2、出差審批:部門負責人在決定派遣人員出差前,嚴格評估出差的必要性,出差前要先填《公出單》。
3、出差人員當日填寫《銷售人員業務報表》,以及提報次日的行程記錄等相關信息,并填寫《出差計劃表》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借據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借支總額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后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并結清余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于當月工資中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五、銷售人員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提供收據、發票,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六、出差補助標準:餐費:15元/天,車費實報實銷
七、報銷范圍
1、交通費用:一般情況下以實際工作需要去的目的地,需乘坐公共交通汽車,出差回公司后應及時整理報銷憑據,并填寫報銷清單,經部門經理核查后報總經理審批,然后交財務報銷。
2、報銷時要上交《業務員出差客戶登記表》否則不給予報銷。
3、出差后下午4:30之前需返回公司,否則記半天曠工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日起執行
說明:申請表應于出差前交于上級領導批準后內勤部備案
出差計劃申請表
姓名: 職務: 部門: 工號
出差地址:
費用預算:
日期:
姓名: 區域: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9
一、出差制度
第一條 經理出差,必須經主管領導及有關經理同意;其他人員出差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
第二條 出差要填寫《出差申請報告表》,出差報告包括:工作任務、往返時間、到達地點。該表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查批準后,交辦公室留存,憑出差報告表,填寫借款單,并經辦公室主任簽批后列財務處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條 出差應遵守的事項
1、必須按計劃前往目的地,無特殊原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有變動需事先請示并獲批準。
2、乘坐火車必須按正常路線,不得無故繞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繞道者,需事先由領導批準,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本人承擔。
3、乘坐飛機人員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領導特許方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 出差結束,應寫出詳細的出差匯報,送有關領導審閱。
第五條 出差回來上班后四天內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前須由部長審核簽字。
第六條 出差期間,嚴禁用公費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嚴禁收受禮品,不得請求代購商品,對違反者各級領導有責任給予批評教育,所需費用一律由本人承擔。
第七條 出差時間不超過7天,不補休,在國家法定假日出差的可補休同等時間。
二、出差管理辦法
第八條 為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培養員工廉潔、勤勉、守紀、高效的`精神,制定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九條 員工出差按如下程序辦理:
1、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審核。
2、憑《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預支一定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付款。
3、差旅費中,"實報"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數額,對特殊情況應由出差人出具證明,否則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處理。
第十條 出差審批程序和權限如下:
1、國內出差:一日以內由經理核準,超過一日由總經理核準。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 國內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雜費等。
1、交通費需依票根或發票認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費用。
2、住宿費需依憑證按上述標準核報,本公司備有住宿場所時不支付住宿費。
3、伙食補助、雜費、特別費等依憑證視情況報銷。
第十二條 因時間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據業務需要,必須乘坐出租車時,須經理同意。
第十三條 國外出差旅費分交通費、生活費及特別費,其支付標準憑相關票據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國考察、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補120元(人民幣)生活費。
第十五條 出國人員出國前應提出出國申請計劃書,并于回國后十日內提出出國人員工作計劃檢查報告。
第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以下艙位。
部門總監、副總監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硬臥、輪船三等以下艙位,行程在18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飛機經濟艙。
員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車硬臥、硬座及輪船三等以下艙位。
第十七條 奉令調遣人員,可依照以上條文報銷。
三、特別旅費處理
第十八條 出席招待會、客戶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駐外機構時,不支付住宿費。
第十九條 參加研討會、招待客戶、隨客出差等產生的差旅費憑票據實報實銷。
第二十條 出差不允許私人旅行,不得已情況下,報主管批準。
第二十一條 職員出國出差期間依照本公司國外差旅費規定,憑票據實報實銷。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0
一、總則
1. 為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特制訂此制度,各部門員工因公出差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2.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
3. 本制度涉及的“主管領導”指有權批準員工出差的領導;
4. 本制度涉及主管領導審核批準的事項中,主管領導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替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5. 本制度中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
6. 本制度中涉及費用的報銷由行政人事部進行初次審核,由出納部進行復核,對于費用的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7. 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8.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行政人事部;
9. 本制度所涉及的表單見附件;
10.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
二、員工市內、外出差簽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員工在出差前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核表”,經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2.出差員工(高級管理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考勤登記。
3.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出差員工違反此規定者,不予報銷差旅費,并視其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差旅費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審核表”到財會部門按規定辦理差旅費預支,預支金額為核準金額的`80%。
5.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部門批準行政人事部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6.員工出差核準權限:
a.市內出差須經直屬領導核準;
b.市外出差須經總經理或其授權職務代理人核準。
7.市外及省外出差時間:
a.出差人員報銷生活補貼或誤餐費后,不再報銷其它進餐費用;
b. 如有業務招待需要電話請示項目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開支,有業務招待的當日生活補貼減半;反之有業務單位招待其進餐的 ,當日生活補貼減半。
C. 出差當日18點以后乘車的,當天不得計算報銷生活補貼,出差返程當日10點以前到武漢也不得計算報銷生活補貼。
d. 住宿天數嚴格按在外留宿時間計算報銷,出差人員要據實提供住宿發票不得虛報,無發票不予以報銷;途中(火車、汽車等)過夜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出差結束后應在7個工作日之內辦理出差費用核銷及提交相關報告。
三、員工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市內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員工在市內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市內出差,公司按實報銷公共交通費用;自備車輛可報銷寄放費。
2.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僮∷拶M、誤餐費按費用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誤餐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诮浑H費用額度由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
、鄄盥觅M用一律憑證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懿煌墑e的員工共同出差,住宿、交通工具可按高級別員工標準執行,其他費用標準不變。
、輬箐N住宿費需附清單。
、奘型狻⑹⊥獬霾顟獔箐N住宿費而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一半支付。
出差當日返回不報銷住宿費。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1
1、總則
1.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xxx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xxx本制度涉及審核批準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出差規定:
2.1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乘坐出租車的需權責部門核準可乘坐出租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匯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出差審核程序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短信或網絡社交工具申請)。并按核準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準); xxx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審核;超xxx日由總經理批準。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xxx日則分管總經理批準,超過xxx日以上則總經理批準(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絡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后批準給付出差旅費。
4、出差時間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xxx小時以上的按xxx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xxx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3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xxx小時為準。
4.4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 、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序,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財務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序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xxx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xxx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xxx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準并由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序5.3.1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辦公室審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
5.3.3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5.3.4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審核。
5.3.5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準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準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xxx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準。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后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6、客戶現場的安全
6.1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設備;
6.2檢修設備盡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其它注意事項
7.1應確保手機始終處于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設備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出差途中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文件、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背包做到包不離身,置于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2
1. 本地出差補助標準:因企業業務需要去外地,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補助天數按到達本市的日期減去離開本市交通票據日期的實際天數計算。在此期間發生的順路回家探親不包括在內。因企業需要在本地辦理業務(6小時以上),或雖然去外地出差介在當日內往返,視為本地出差,本地出差補助午餐和晚餐費用,合計不應超過30元。
2. 異地一般出差補助標準如下表所示:(由礦方提供住宿的另計) 表1
3. 說明:交通工具標準為各級員工使用的最高標準,不得超標準使用,否則超標準部分的費用由本人承擔。本著節約開支的原則,可享受飛機經濟倉的員工應可能以火車(汽車)為交通工具,由于特殊情況,需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須事先請示企業總經理批準,并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各級員工因公出差的長途交通費實報實銷。從企業到車站,機場及出差目的地市內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其他均含在住宿、膳食費里。
4.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膳食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按出差費用清單配合票據作為報銷依據。
5.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出差,在企業車輛閑置可由行政部門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車站,車費實報實銷;企業其他人員一律本人選擇交通工具前往。
6. 通信費用等各項費用,均計算在出差費用中。
7. 在異地出差時,原則是要求出差地方公司安排住宿,確有困難向公司說明情況后,按實際情況執行。異地出差補助標準經總經理批準后,可按當地的物價水平進行調整,但幅度不能超過50%,若遇特殊情況,實付費用超過了補助標準,當事人要寫明理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8. 礦山施工出差:考慮異地礦山施工困難,如果礦方提供食宿,可按每人每天100元補助包干,如遇節假日,可用于以后換休,不計加班,換休需提前寫換休條,經經理同意后換休。如礦山不提供食宿期間,本著節約出差費用。多人出差應統一安排食宿,其余按表1執行,9. 企業員工出差需要填寫出差任務單。出差任務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向財務部借款。借款金額可按出差預算的1.1~1.3倍,出差人員應提前一天將借款單填好并通知財務部,因未提前通知財務而未能及時借到差旅費者,自行負責墊付。
10. 企業員工必須在出差返回企業所在地的`3日內(不含法定假日)報銷出差費用,逾期未報銷者,按每日1%的滯納金從應報銷差旅費總額中扣除。(滯納金=1%×借支差旅費)
11. 企業視各級人員出差時間的長短及抵達本市時間規定出差人返回企業所在地之日起可以休息的時間,具體如下。
12. 出差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差旅費報銷單,按報銷單要求進行填寫,字跡工整清晰,相關憑證貼在與差旅費報銷單大小一致的紙上,經出納核對,再由總經理簽字后,由財務部門報銷。在進行報銷時,就出示出差派遣單,施工報告,驗收單,后交予綜合部保管。財務方能給予報銷。
13.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盡之處,經商議后及時變更。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3
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狀況,本著既勤儉節省、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方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殊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殊費系指因公支付郵
三、員工因公出差
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準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馬上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工程、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層次: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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