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制度【大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離職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離職制度1
第一條 所有新進員工、在職員工特別是有專門技能要求的員工,均需過經過培訓才能上崗。
第二條 公司通過培訓,來幫助員工了解公司發展狀況;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規章制定;掌握勝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從而達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個商場,一次一位顧客”的目的。
第三條 培訓內容分為教育和訓練兩方面,教育偏重于觀念,而訓練則偏重于操作實務。兩者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達到培訓的目的。
培訓的內容:
一、新進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對新進員工給予友善的歡迎,使他們有賓到如歸的感覺。
2、介紹公司主要領導、同事、和工作環境,工作條件。
3、介紹公司的人事政策、經營理念、規章制度;著重介紹公司的給薪計劃、升遷計劃。
4、介紹所應聘的職務必須具備的素質要求、技能特長、行為準則。
5、當場發放與其工作有關的說明書、考核標準與考核表,讓他們有遵循的軌跡,依樣去做,按部就班,將失誤減至最少。
6、分組討論,讓新進員工暢談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點子或設想,疑問及要求;并請有關資料人士給予指導和解答。
7、現場參觀,熟悉環境。
實際操作,模擬訓練。
老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首先應對老員工的能力和素質、思想和表現作一次調查,找到培訓的重點或必要點。調查的方法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能力、素質、人際關系、知識、技術、態度。
2、調查了解之后,就必須針對重點進行再教育。教育的內容會有許多的不同,可從黨見的缺點開始訓練。老員工常常會出現這樣的缺點:
。1)對工作部門整體性的工作內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動性;
。2)忘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對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夠,總說“照著指示做,可以吧!”
而不愿多投入。
。4)時間管理不徹底。工作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這是工作準則。老員工因為在公司服務時間長,易產生惰性,沒有時間觀念。
(5)人際關系處理不恰當、合作協調能力差、不服從主管指揮。
3、當公司每一項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臺時,應及時對老員工進行培訓,以期達到自覺執行的目的,或對公司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趨勢有較深的了解。
第四條 各種培訓之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第五條 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考核,晉升之參考。
離職
第一條 公司希望所有員工在風采工作的經歷是一段有益的`經驗,并希望所有員工都是本商場事業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員工,但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將會考慮終止與某位員工的聘用:
一、自動提出辭職申請的;
二、觸犯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三、違反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第二條 凡員工辭職,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須提前一個月,其它人員提前15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直接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辭職的審批程序按照《權責劃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條執行。
第三條 核準辭職后,應即辦理交接手續,依次辦完《離職通知書》所列“應辦事項”,憑此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交接手續完全者,公司原銀奉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交接手續不清楚者,兩個月后交還。
如辭職未經核準,或交接手續不清楚,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條 凡因第一條二項、三項而被公司解聘、開除者,由人力資源部填發《離職申請書》、《離職通知書》,經核準后交離職人,依次辦理完所列“應辦事項”后,憑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但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一律不退。
免職處理人員離職后,一律不退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
第五條 如果公司因為裁減人員而解雇員工,公司給予七天有薪水預告期,讓其另謀工作;在交接手續清楚的前提下,離職前一天,公司退還行為保證金和《經濟擔保書》;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人員,發滿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上班天數(包括預告期七天)計算薪水。
第六條 所有離職人員在離開公司后,有義務繼續為公司保守商業機密;如因漏露了機密或其它報復行為致使公司受到損害,本公司有權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索賠。
員工離職制度2
1.制定目的
規范本公司員工離職作業流程,確保離職交接工作順暢進行。
2.適用范圍
公司三職等(含)以下員工的離職作業。
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4.內容
4.1離職類型及申請要求
4.1.1辭職:自動請辭離職
(1) 三職等(含)以上須提前一個月申請
(2) 一、二職等須提前10天申請
4.1.2辭退:解雇離職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應事先通知員工,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4.2離職程序
4.2.1員工辭職,由本人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并按《員工離職申請單》上所列事項詳細填妥后,親自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2若屬辭退情形,則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并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離職原因”欄內“公司因素”的“其它”項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員工本人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3離職流程:離職申請→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簽批→本部門手續辦理→人力資源部手續辦理→財務部手續辦理→(副)總經理簽核→離廠
4.3離職移交
離職人員提出《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移交。
4.3.1離職人員辦理移交時,應由直屬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無適當的'接收人,應暫由該職務的直屬主管進行接收。
4.3.2移交人與接收人在辦理職務移交時,均應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3.3各項移交,由各部門經辦人員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簽核即可,必要時需填寫《工作移交清單》。
4.3.4離職人員原職務上的、代管的或正辦理中的工作、文件資料(公司規章、公文、報表、技術資料、圖樣)等均應列入移交。
4.3.5對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離職人員需向接替人或有關部門交代清楚。
4.3.6離職人員原領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應交還有關部門。
4.3.7移交手續未完備前,應保留移交人當月薪資,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4.3.8移交期限:原則上上述移交應于1~3日內辦妥。
4.3.9移交手續(或移交清單)應由直屬主管詳加審查,不合之處應要求更正。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再發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有虧欠未清者,應由責任人負責追索。
員工離職制度3
1、原則
按“因事設崗,因崗擇人”,“公開聘請,公允競爭,擇優錄用”的聘請原則進行聘請。
2、聘請程序
a、社會聘請:應聘者應持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人事部填寫《求職申請表》,經人事部門進行初試審查。
b、網上聘請:應聘者將個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個人簡歷投入聘請郵箱,經相識部門初選后進行電話通知。人事部初試主要審查一下兩個方面:
。1)證件是否真實、齊備;
(2)按崗位人員職責及素養要求評價應聘者學歷、身高、年齡、形象及素養是否達到所應聘崗位的基本要求。人事部門經審核,對符合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應剛好通知新入職人員到相應部門工作。
3、入職程序
新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是須供應:
。1)身份證復印件
。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新員工須辦理如下手續:
。1)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人事部將存入檔案;
(2)簽寫《員工保證書》一份,由人事部放入該員工檔案;
人事部檢驗收取如下證件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存入檔案)
(2)彩色照片三張(入職表1張,員工卡2張)
4、試用期
試用期時間一般為兩個月,發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等級為見習)
若新員工在試用期工作表現特佳,成果突出,可以考慮縮短其試用期。員工在兩個月試用期滿,寫出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綜合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手續。轉正后員工享受本公司員工工資等級待遇(初級、中級、高級)。
本公司的'正式員工須接受公司的崗位技能級別考核?己顺晒麅灝愓,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賜予晉級或晉升。(詳細方案依照《公司工資績效調整方法》)新員工以辦理入職手續當天時間起先,為計發當月工資的依據。
5、調配
晉級:各個崗位于不同的時間段進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內,工作表現優異,KPI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且全年晉級積分達8分以上者可晉級。
晉升:員工在工作期間,精彩的完成崗位責任,表現突出或對經營有建設性建議或樹立品牌形象、提升公司聲譽有貢獻等,將賜予晉升的嘉獎。在滿意晉級要求的基礎上,工齡不低于2年且有突出的管理資質者,可報名參與晉升職位的申請,在通過培訓考試后,予以晉升。轉崗:員工因個人或其他緣由不能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上接著工作,或因公司須要調到其他崗位。
降級:員工在工作期間不能勝任相應職位的工作,或嚴峻失職者,但認錯看法較好,達不到辭退或解雇程度的,公司將賜予降級懲罰。調配程序:
a、有調配者填寫《人員變動申請表》(按員工調崗晉升辭職辦理程序);
b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相關領導審批;
c、到人事部辦理登記轉換手續,人事部將變動人員名單匯總。
6、辭(離)職
員工因故辭職,必需提前一個月(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申請,上交所在部門直接負責人,由總經理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自動離職凡沒有按要求申請或沒有經過批準同意的辭職,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除作礦工處理外,不予發放工資。
辭退:
a、試用期間,員工因身體不符合崗位要求或經培訓后其工作實力、工作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事部可縮短試用期或即時辭退,不做任何補償。
b、對正式員工則提前一個月,以口頭上及書面形式傳達辭退通知,所在部門在當事人離職當天,將其當月實際出勤狀況列表上報人事部轉交財務計發所得工資。
解雇:員工在工作期間,凡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者,將根據《員工管理制度》處理;對多次重復違規者或犯有嚴峻錯誤的員工,公司有權做出馬上解雇的處理,今后不再錄用。辦理離職手續
(1)辭職人持已審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2)進行工作交接
。3)攜帶辦公室鑰匙、胸卡等物品到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負責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相關手續,一式三份:
。1)人事部一份,由人事部存入檔案
(2)財務部一份,與當月考勤卡一起由該員工送到財務部進行結賬。
7、相關文件
《員工管理制度》
《公司工資績效調整方法》
8、記錄文件/表格
《求職申請表》
《員工入職登記表》
《員工保證書》
《人員變動申請表》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員工離職制度4
入職程序
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
入職者按綜合部要求的時間或持綜合部的錄取通知上崗單到綜合部辦理入職手續;
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管理人員須提供學歷及其他相關證明。(收銀員、吧員、倉管、財務等相關人員需提供本地行政事業單位擔保人并辦理擔保手續)
驗證各種證明文件(學歷證明、身份證、健康證明等)
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到上崗部門報到
離職管理程序
辭職
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計。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試用期員工在入職后的`五天內提出辭職者不結算工資。
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綜合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審批權限:經理級以上員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辭退、勸退
因某種原因,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綜合部核批。
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綜合部核準并備存。
綜合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
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除名/開除
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綜合部,綜合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工資和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自動離職
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員工未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個月(月平均工資)工資標準作為違約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權不發工資和獎金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10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憑此表招聘。
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綜合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臨時員工在職期間,除工傷例外,其請假一律不發工資。
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綜合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聘用。
員工離職制度5
尊敬的領導:
抱歉在此時提出辭職申請。
20xx年7月入職至今,我從一名懵懂的應屆畢業生成長為一名合格的XX銀行員工。期間離不開領導們的殷切關懷和同事們的無私幫助,更離不開總行和部門提供的一次次機會,讓我通過不斷的學習實踐來提升自我。在工作能力不斷提升的同時,團結友愛的'人際關系和輕松和諧的工作氛圍,讓我產生了強烈的歸屬感,一度希望自己能為XX銀行的發展壯大服務終身。
但是,人生就是一場橫跨近一個世紀的旅程,可平淡安穩、閑看花開花落,亦可投身怒海、勇戰猛虎蛟龍。但以我智力之愚笨、品性之懦弱,只有飽經風吹雨打、遍踏密布荊棘、翻越層巒疊嶂,方可豐富閱歷、增強膽識、提升氣度。
然而,最近我愈發覺得自己在工作中遭遇瓶頸,無法如入職之初那樣迅速提升自我,導致工作效率降低,極大地拖累了部門工作進度,對此懊惱不已。為避免自己的精神狀態影響團隊的正常運轉,我特此鄭重提出辭職申請。
我懇請在此辭呈提交之日起4周內完成審查審批和工作交接手續,以使部門有足夠的時間尋找合適的替代人選,填補我離職造成的崗位空缺。在此期間,我也將全力協助接替我的同事完成工作交接,盡力把離職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離開之后,我仍將時刻想念XX銀行的各位領導和同事,懷念在此度過的每一分一秒。
很遺憾不能繼續為XX銀行的發展壯大獻出自己的力量,唯有衷心祝愿部門工作順利開展,領導同事生活順意。
特此申請。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制度6
一、目的:
規范公司與離職員工的離職結算活動,方便工作的.交接,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續性,保護公司免于陷入離職糾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離職(辭職、解聘)。
三、操作規程
1、辭職程序:
①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操作層員工應提前半個月提交辭職申請,管理層員工應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試用期間的人員認為工作不適合自己的期望,須提前三天提交辭職申請書。辭職申請提交其部門經理或上級領導審批。上崗少于5天(包括5天),個人提出離職,公司不予結算工資。②部門經理在收到辭職申請后當天,安排時間與其溝通、面談,掌握其辭職原因及心態,妥善解決提出的問題或困難,努力挽留。如若無法挽留,要征詢其對公司的建議或意見,同時報總辦,由總辦視情況決定是否與其面談,管理層員工要報總經理,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面談或派品質部面談或落實情況。
③員工提交的辭職申請按審批權限獲準,操作層員工由部門經理、品質部、總辦獲準;管理層員工要經總經理批準。
、軉T工辭職獲準后,應到總辦領取《員工離職手續單》并由相關部門填寫,做好交接工作,需交接物品:
a本部門:文件資料交接、工作交接;
b倉庫:工作用品、物品、工具、設備;
c總辦:工資結算、人事關系辦理、檔案調轉、統籌轉移;
d財務部:借款、票據、工資及統籌等;
e各部門手續填寫完畢后把此手續單送交總辦存檔。
2、解聘
、俟居萌顺珜瀯倭犹,對于不適應公司發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解聘。
、谠囉闷趦,員工不適應崗位工作,公司有權隨時予以解聘。
③解聘員工由部門經理及公司總辦考核討論后予以決定,報知總經理。
④主管以上人員的解聘由公司總經理獲準后執行。
、輪T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參照《獎懲條例》中有關除名的情節),公司將予以解聘:
a隨公司發展,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經崗位調整或培訓后,仍不能適應工作者;
b違反考勤紀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5次(含5次),經批評教育無效者;月內無故曠工達3天以上,經批評教育無效者;
c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聚眾鬧事,打架斗毆、賭博,經批評教育無效者;
d玩忽職守,工作自由散漫,不負責任,影響公司團結,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者;
e濫用職權,假公濟私,給公司形象、聲譽造成極大損害者;
f違犯工作紀律,多次教育批評無效者;
g在其他單位有兼職者;
h工作時間利用工具、設備、名譽做私活者;
i身體不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或長期請病假,無法正常上班者;
j泄露公司重要商業機密,給公司經濟,名譽造成重大損失者;
k觸犯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批捕者。
、贈Q定解聘的員工由部門經理寫明解聘原因報總辦,經總辦或總經理批準,辦理相關手續(手續同辭職)。
四、相關規定
1、凡不按公司離職規定程序而離職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離職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及時交接相關工作,否則由其承擔損失后果。
3、離職人員在相關手續未辦理完畢前應繼續堅持崗位,正常上班,否則按曠工記錄考勤。
員工離職制度7
每個正在運作中的公司,都有員工入職或離職,這都要定出相應的正規制度才能更有效的管理,以下提供的是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1.0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確保公司和離職員工的正當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2.0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照本制度辦理。若有特例,須由總經理簽字認可。
3.0內容
3.1離職類別與定義
3.1.1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1.1.1辭職:是指在任職期間內,由員工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雇傭關系的行為。
3.1.1.2辭退: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現、學識、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與員工勞動雇傭關系的行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a、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要求,又無法轉任其它崗位者。
d、參加崗位適應性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無法轉任其它崗位者。
e、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勞動合同協議的。
f、公司因生產經營狀況確需裁減人員的。
g、試用期滿后工作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無法滿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3開除: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公司根據有關規定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予以開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a、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b、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腐化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c、對公司有嚴重欺騙行為的。
d、因觸犯法律而被羈押拘留、勞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泄漏公司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
f、年度內被處以大過處罰達3次的。
g、其它違反公司制度中有關開除類規定者。
h、國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4自動離職:是指在合同期內,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將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并暫時凍結其工資:
a、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達7個工作日,經勸誡無效者。
b、未按正規手續申請離職而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
c、已申請離職但未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公司者。
3.1.2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3.1.2.1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公司根據情況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行為。
3.1.2.2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員工不愿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為。
3.2辭職程序
3.2.1辭職申請的提出
員工申請辭職,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提前30天通知公司(試用期須提前7天通知公司),經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否則,每提前1天離職,均需在工資中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
3.2.2辭職申請的審批
3.2.2.1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就員工提出的辭職申請,需與員工進行積極的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并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經溝通無效,由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將員工辭職申請初步審批后,報行政部審核。
3.2.2.3行政部有責任與辭職員工進行溝通,溝通無效后,由行政部簽字同意離職。
3.2.2.4《員工離職申請表》經最終批準后,由行政部保存,并告知該辭職員工的直屬主管批準結果。由其直屬主管根據批準結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項,并安排該員工于離職日到行政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3辭退程序
3.3.1辭退申請的提出
3.3.1.1公司辭退員工,原則上由其直屬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非員工過失性辭退,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被辭退員工。但必要時,須協商解除勞動關系。
3.3.1.2在辭退員工時,其直屬部門主管須與被辭退員工面談,明確清晰地告知其被辭退原因,并負責解答其與被辭退有關問題,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辭退申請的審批先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再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簽字、副總簽字、總經理簽字。
3.4開除程序
3.4.1開除申請的提出
公司開除員工時,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通知被開除員工。
3.4.2開除申請的審批先由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再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簽字、副總簽字、總經理簽字。
3.5自動離職程序
3.5.1對于未經預告而自動離職的`員工,所屬單位須于當天及時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行政部。
3.5.2屬于員工主動提出自動離職者,須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直屬單位主管簽署后,到行政部辦妥離職手續后方可放行出廠。
3.6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3.6.1屬于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時,行政部應在合同到期2個月前將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人員名單提交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及公司發展需要,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人員名單,并在15天內反饋給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合同續簽事宜,或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通知員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相關離職手續按辭退程序辦理。
3.6.2屬于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時,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通知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否則,每提前1天離職,均需在工資中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相關離職手續按辭職程序辦理。
3.7離職談話
3.7.1員工離職時,該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需與離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a、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及核實管控情形;
b、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c、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d、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e、有權代表公司根據其工作的進展情況確定具體的離開公司日期。
f、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分別保存于公司和員工檔案。
3.7.2員工離職時,行政部應與離職人進行談話,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a、了解員工進職以來的工作業績;
b、解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c、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
3.7.3工作期間內,離職員工不得拒盡接受公司所要求的會談,否則將予以處分。
3.8離職移交
3.8.1工作交接:指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性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并要求接交人在《員工離職申請表》交接部分簽字確認,具體內容如下:
3.8.1.1公司的各項內部文件;
3.8.1.2經管工作詳細說明;
3.8.1.3《客戶信息表》、《供銷關系信息表》(含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其它相關信息)
3.8.1.4培訓資料原件;
3.8.1.5公司的技術資料或職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資料(包括書悶笠倒芾砟檔和電子文檔兩類);
3.8.1.6項目工作情況說明,包括:
a、項目計劃書;
b、項目實施進度說明;
c、項目相關技術資料;
d、其它項目相關情況詳細說明。
3.8.1.7目前工作的進展程度。
3.8.1.8任職期間的工作記錄資料。
3.8.2事物移交:員工在公司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物品的移交,并應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3.8.2.1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交還行政部;
3.8.2.2公司配置的通訊工具;
3.8.2.3各類鑰匙;
3.8.2.4借閱的圖書資料;
3.8.2.5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存儲、保管工具等)。
3.8.3款項移交
3.8.3.1將經手各類項目、業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至財務。
3.8.3.2經手辦理的業務合同(協議)移交至總經理或行政部。
3.8.4以上各項交接均應由交接人、接交人簽字確認,并經行政部審核備案后方可認定為交接完成。
3.8.5在離職手續辦理中,出現部分文件或資料遺失時,采取以下措施:
3.8.5.1出現文件遺失,相關部門有備案的,可以拷貝一份。
3.8.5.2出現文件遺失,其它部門沒有備案的,由移交人回憶文件內容,并將回憶的內容,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審核通過,方可將遺失的文件交接。否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遺失無法追回的,后果由個人承擔,視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門負責人聯合公司高層確定應由移交人承擔的經濟補償額度。
3.8.5.3出現物品、圖書遺失,依據物品、圖書記錄的價格,按本制度規定的賠償標準賠償。無記錄價格的物品和圖書,按市場現行價格最高價賠償。
3.8.6相關部門簽字
3.8.6.1相關部門負責人需要做好本部門與離職員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審核。
3.8.6.2辦理交接手續時,如遇相關部門負責人不在崗,可由相關部門人員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獲得批準后,方可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定代理人代簽。
3.8.6.3員工離職交接,涉及各部門相關交接手續,各部門負責人需本著對公司負責、對個人負責的原則,認真檢查與審查離職員工與本部門涉及的工作事宜;如發現相關部門不負責任,敷衍了事,出現問題,公司將根據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要求相關部門負責人加倍賠償。
3.8.7離職人員必須親自辦理離職手續,并在雙方確定的離職日期辦理完交接手續。
3.8.8離職員工若在未辦理或未辦完移交手續而擅自離開公司者,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責任。
3.9離職結算
3.9.1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并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結算。
3.9.2結算部門:離職人員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部和行政部共同進行。
3.9.3結算項目
3.9.3.1違約金:因開除、辭退、自動離職和違約性辭職產生的違約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違約條款進行核算:
a、《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金;
b、其它違約金。
3.9.3.2賠償金
a、物品損失賠償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購進原價賠償;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額賠償。
b、培訓損失賠償金:培訓費×合同未滿月數/合同期限月數,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3.9.3.3工資
3.9.3.3.1屬于辭退和開除類別的離職員工,在其辦妥離職手續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罰款、水電費、或因員工員工過失造成的經濟賠償等后,即可結算支付其全部應得薪資。
3.9.3.3.2屬于辭職類別的離職員工,在其辦妥離職手續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罰款、水電費、或因員工員工過失造成的經濟賠償等后,可結算支付其離職當月上月尚未結算的薪資,而離職當月薪資及其它項目金額,統一于離職后的第一個工資結算日結算支付。若不能親自結算者,可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填寫《工資結算委托書》委托公司在職員工代理結算。
3.9.3.3.3未辦妥離職手續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權凍結其工資,直到辦妥各項手續為止。
3.9.3.3.4辭職違約金:員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則扣以相應應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資作為辭職違約金,其計算公式如下:
辭職違約金=應提前提出辭職申請日歷天數內的工作日數×日基本工資
3.9.3.3.5若員工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后,繼而提出要求提前辦理離職手續,經部門(單位)主管與行政部批準后,對于提前日期內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應的代通知金,其應扣辭職違約金計算公式如下:
辭職違約金=(應提前提出辭職申請日歷天數內的工作日數—允許提前離職天數內的工作日數)×日基本工資
3.9.3.3.6若員工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后,部門主管根據客觀情況,主動提出同意讓該員工提前辦理離職手續,報行政部批準后,即可不扣辭職違約金。
3.9.3.3.7離職員工所應扣辭職違約金的基本工資天數,由行政部在《員工離職申請表》內明確標注,財務部據此天數在結算時扣除相應基本工資。
3.9.3.4項目損失補償金:項目開發人員違約性離職,其負責的開發任務未能完成和移交,應付公司項目損失補償金。
3.9.3.5公司應付員工的其他款項。
3.9.3.6員工應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3.9.4如員工應付、扣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3.10其它事項
3.10.1在被辭退與開除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根據實際需要,行政部可派保安或其他人員全程監督辦理
3.10.2宿舍管理員在員工辦妥住宿清退手續后,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相應內容,財務部方能結算工資,再通知大門值班保安檢查行李放行。
3.10.3離職人員離廠時間:原則上所有離職員工,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辦妥全部離廠手續,并于當天離廠。特殊情況需繼續在公司食宿者,須在辦理手續時,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批準,但以一個晚上為限,且必須于次日13:00前離廠。特殊情況需延長食宿時間者,需報行政副總經理批準。
3.11本制度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修改亦同。
員工離職制度8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規范人力資源管理,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程序,公司特制定《員工離職制度》。
程序
1、申請
要求離職的員工應在30天之前(不少于30天),向其直屬主管和行政部提交《離職申請表》,并與行政完成《離職問卷》,離職問卷結束后通知人力資源經理、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在得到總經理的最終批準后,將給該員工《離職申請表》。如果通知時間不在30天前,根據合同公司有權扣除該員工的薪資。
2、離職面談
人力資源部有責任與要離職的員工進行面談,以了解其離去的真正原因,提供信息以改善公司管理系統。
3、離職批準
面談后,人力資源部將找出員工要離職的真正原因,通知離職員工辦理物品移交、工作移交,并審批其離職。
4、財物歸還
要離職員工需向行政人事部上交財物歸還清單,包括公司財產信息,機密文件,到期應還款項(財務部確認),系統帳號,貴重物品以及公司其它物品,應歸還到相關部門,并補足遺失部分,否則公司將從未付工資中扣除。財物歸還清單中每項物品應由相關部門主管簽名認可。
5、查實歸還物品后,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總經理共同簽署離職申請表,憑簽署完善后的《離職申請表》、《考勤表》到財務部核算工資,人力資源部并將離職證明交給員工本人
6、工作交接
離職人員務必將責任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完全交于接任人員,此項工作交接由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親自監交;因工作內容未交接完善離職而造成的后果,將追究直屬主任、主管的責任。
7、主管職務以上員工的離職需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8、工資清算
公司財務部對離職人員進行工資結算時須扣除以下項目:
1xx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2.xx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xx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8、未經許可的離職
對擅自離職的員工,公司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并將視其情節付諸法律,尤其是對未消除財務預支款的員工。
附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離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公司亦不再受理其提出的復職要求。
附件:
1、《離職申請表》
2、《離職面談記錄》
3、《xx財物歸還單》
4、《xx離職》
離職證明書
姓名:xx性別:xx部門:
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xx身份證號碼:
到職日期:xx年xx月
離職日期:xx年xx月
離職原因:
離職時職務:
離職時薪酬:
感謝您在慶華化工有限公司服務期間作出貢獻,因為某些原因,您選擇離開我們這個優秀的團隊。謹在此代表慶華化有限公司真誠的表示xx謝謝!
員工離職制度9
為降低員工流失率,規范離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酒店各部門。
一、定義:
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序
(一)主動辭職:
1、范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系。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附件1),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辭職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附件5)。
5、離職交接: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并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附件2),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二)辭退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三)開除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x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審批:審批程序與權限見《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3、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4、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
(四)自動離職:
1、范圍:員工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2、程序:各部門一旦發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即時與該員工聯系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系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后上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日前上報《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附件4)和《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附件3)。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規定自行銷毀。
五、附則
1、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六、附件
1、《酒店離職申請書》
2、《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
3、《酒店離職人員匯總表》
4、《部門人員編制及損益表》
5.《酒店員工辭退規定》
員工離職制度10
1、公司規定,員工申請辭職應滿一年方能辭職,且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提交公司辦理的所有證件、勞保用品,且需領導簽字(清單)。
3、對于離職員工,公司規定實行離廠即給核算工資,但不同的離職方式,結算工資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1)不向公司辭職,私自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發工資)。
。2)向公司辭職但未提前一個月寫辭職報告且立即要走的員工,公司給予結算工資時,以出勤天數結算“基本工資”。
。3)所有手續齊全,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的,離職時結清全部未發工資。
。4)在未滿一年辭職的員工還需承擔公司為其辦理的證件費用(N3證:650元,上崗證:50元等等)。
4、工資按照公司財務規定,工資結算當月月底打到員工的原有工資卡中。
5、試用期(三個月)內員工辭職特別規定。
。1)為防止試用人員隨意、故意或蓄意行為、不辭而別,浪費公司大量人力和物力,故新進員工凡在試用期內15天(含)辭職(退),無任何薪資結算。
。2)試用期辭職的員工以“基本工資”且按出勤天數計薪,在試用期一個月內(含)辭職(退),其薪資公司將以“基本工資”的60%,試用期二個月內(含)的員工“基本工資”按70%,試用期三個月內(含)的員工以“基本工資”80%。
6、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
員工離職制度11
第一條離職形式
離職形式一般分為自然離職與中途離職兩種形式:
。ㄒ唬┳匀浑x職:《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不同意續簽合同、簽訂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產,自然解除雙方勞動關系而形成的離職。
。ǘ┲型倦x職:分為如下三種形式:
1、辭職
。1)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或部門領導認為其不適應現任工作崗位而勸其離開公司,并與公司解除工作關系。
(2)辭職人員應按公司規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俟局匾ぷ魃形刺幚硗戤,須由該員工繼續處理,或該員工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②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壅诮邮芄緦彶,在經濟或其他問題上未做結論的。
、芷渌驎翰灰宿o職的。
2、辭退
辭退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或協議,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公司可隨時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賳T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蹏乐厥、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利用職權為個人謀利。
、輪T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迒T工入職時提供虛假個人情況資料,一經發現的。
、邌T工在任職期間,未經批準在其它公司兼職的。
⑧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泄露公司重大商業秘密的。
、徇B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當年事假超過30天之一者。
、膺`反公司其它規定達到辭退條件者。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公司可辭退,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僖虿』蚍且蚬へ搨t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無適當崗位安排的。
②正式員工不能勝任現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因員工及公司雙方原因,員工與公司雙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而形成的離職。
3、自動離職
。1)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三天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
。2)員工自動離職者,工資不予結算。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員工自動離職后5天內向公司管理部提交《員工自動離職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清查該員工是否有財、物等遺留問題,并予以追繳。
第二條離職補償
符合離職補償條件的員工,根據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發放標準為離職前12個月的個人平均工資。
第三條審批權限
。ㄒ唬┯刹块T經理提出意見,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招聘須經總公司總裁批準。
(三)為便于信息的溝通,員工在離職后,由管理部在辦公平臺上發布公告(注明原工作部門、任職崗位及離職時間、離職原因等事項)。
第四條離職程序
。ㄒ唬╇x職申請
1、辭職
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向所在部門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或通過辦公平臺),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審批表》,按權限進行審批。
2、辭退
需辭退員工的,部門經理根據情況提出辭退建議,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審批表》,按權限進行審批。
。ǘ╇x職溝通
管理部在得知員工離職想法的第一時間內與離職員工積極溝通,對工作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了解員工離職的真正動機、反饋所在部門負責人。
。ㄈ╇x職辦理
離職申請或辭退建議被批準后,由部門經理通知員工辦理崗位工作移交手續,填寫《中誠嘉盛公司員工離職清產表》,進行簽批。
。ㄋ模┕ぷ鹘唤
離職人員與接任人員進行交接,交接手續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由本部門負責人進行監交,工作交接手續包括:
1、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接任人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3、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
4、結算工裝、內部購房等賬務;
5、戶口及人事檔案關系在公司的,應在離職日將戶口、檔案及人事關系轉離公司,不能馬上轉離的,需與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協議、并交納相關費用;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按其約定辦理;
8、完備所在單位規定的其他調離手續。
。ㄎ澹┙Y算費用
1、離職手續辦妥后,離職員工把離職單報管理部備案,并進行薪資的結算。
2、正式離職日期為離職員工薪資的'截止日。
3、離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薪資:應付未付的工資、獎金。
。2)公司未支付員工的其他款項。
4、需扣除離職員工款項: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款。
(2)償還公司為其提前支付的各項管理費用和各項險種的費用。
5、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六)關系解除
1、員工離職手續辦理結束,由管理部負責辦理勞動合同解除的工作。
2、管理部負責辦理員工人事檔案的轉出手續及社會保險的停止辦理工作。
。ㄆ撸╅_具證明
1、根據個人需求,由管理部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八)離職審計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或重要崗位的工作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員工離職制度12
一、入職程序
1、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入職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時間到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3、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學歷證書原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4、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帶領入職員工到上崗部門報到。
二、離職管理程序
1、辭職:
①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谖春瀯趧雍贤'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獎金。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
③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人事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④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輰徟鷻嘞蓿航浝砑壱陨蠁T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辭退、勸退
。1)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人事部核批;
。2)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
。3)人事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除名開除因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人事部,人事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4、自動離職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三、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1、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_______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憑此表招聘。
2、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3、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4、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人事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5、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人事部核準后方可聘用。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離職制度13
為了加強公司對員工離職的管理,完善和規范人事制度,從而體現公司人事管理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離職(辭職、終止聘用)的定義及規定:
1、辭職: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由員工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辭職申請書》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被批準后由行政部調查核實再審批,普通員工最后由主管副總批準,管理人員最后由總經理批準。
2、終止聘用:勸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四種,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說服(或強制)員工執行,開出《終止聘用書》交行政部調查核實后審批,普通員工最后由主管副總批準,管理人員最后由總經理批準。
a、勸退:勸退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公司可勸退員工:
◆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在公司內部沒有合適的工作的;
◆參加崗位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內部沒有合適的工作的。
b、辭退:辭退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員工工作態度、技能、績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與員工聘用關系的行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辭退員工:◆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而不能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 ◆在崗位上工作態度差、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經過崗位培訓后,再上崗工作表現仍然達不到要求的。
c、開除:開除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公司根據有關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予以開除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腐化等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或判刑的;
◆泄漏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
d、自動離職:自動離職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3天以上的行為。辭職、勸退、辭退員工未在報告批準后3個工作日內辦完離職手續者,則行政部亦會將其轉為自動離職。
二、辦理離職手續程序:
1、行政部根據已全部簽批完畢的《辭職申請書》或《終止聘用書》找出員工的所有資料檔案夾放在一起,通知該員工在最后工作日起三天內辦理離職手續;
2、離職員工必須自最后工作日起三天內前來行政部按以下流程辦理手續:
、潘诓块T:離職員工與部門相關管理人員辦理移交工作,退還電腦、移動U盤、對講機等工具并由被移交人簽名確認。部門為其作考勤記錄,附該員工“加班/補假匯總表”及考勤表,并在考勤表上做考勤說明,部門負責人在《考勤表》上簽名確認;
⑵行政部:退工作服、員工證、考勤卡、員工手冊、宿舍鑰匙,領回所交證件,員工在《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上簽名確認已取回之證件;
⑶離職員工憑已簽署確認后的《辭職書》或《終止聘用書》、《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考勤表》到財務結算工資;
、犬斕焐衔甾k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必須于當天搬離員工宿舍,當天下午辦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于第二天搬離員工宿舍;
、蓪τ谧詣与x職處理之員工,待《終止聘用書》簽批完畢后,由行政部開出《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由行政部、保安部共同對該員工之宿舍床位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公司發給該員工的工作物品則由行政部負責收回,并交還相關部門,屬于員工私人物品則由行政部保管,一個月內如員工沒有前來辦理離職手續,則作銷毀處理。檢查人員需在《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上簽名確認所檢查之內容;
、孰x職員工超過三天不來辦理離職手續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員工離職制度14
1、目的:
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有限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3、離職管理
3.1辭職
。1)員工因故辭職,應于XX個月前向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及《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行政人事部。
。4)辭職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辭職答復函》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6)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于二日前提出。
3.2辭退、除名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其部門經理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呈準后,作辭退處理。
。2)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函》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3)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4)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公司者,視為自動離職,作除名處理。除名員工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方可結算薪資。
3.3離職面談
員工辭職、辭退時,該部門負責人與該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2)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
(4)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5)《員工離職面談記錄表》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員工檔案。
4、移交、監交
4.1員工獲準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由行政人事部發給《離職通知書》依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2離職員工應填寫《移交清單》XX式XX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移交清冊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XX份,XX份送行政人事部備查。
4.3移交事項
。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
。2)原物料、財產設備、器具、公章
。3)規章、技術文件、業務等有關資料
員工離職制度15
第一條 目的
為維護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權,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離職種類
一、試用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試用期內離職):指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個人因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滿離職):
指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自然終止。
三、勞動合同期內,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內離職,包括辭職、辭退、擅自離職)。
(一)、辭職:指員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辭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其中: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離職 :指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準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第四條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離職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ㄒ唬、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一)中填入擬離職員工的基本信息。
。ǘ、與集團公司員工和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并做好記錄。
。ㄈ、辦理集團公司員工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離職審批事宜;
。ㄋ模、辦理集團公司批準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ㄎ澹、辦理集團公司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分析集團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二、子公司辦公室
。ㄒ唬、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中填入離職員工的基本信息。
。ǘ⑴c本公司主管(含)以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做好面談記錄;
。ㄈ、負責辦理本公司離職員工的離職審批事宜;
。ㄋ模、辦理本公司批準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五)、辦理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⒎治霰竟久吭碌膯T工離職情況。
第五條 其他部門離職管理職責
一、離職員工所在部門:
。ㄒ唬、接收員工書面辭職申請并提出意見;
(二)、提出與所轄員工除辭職外的'其它種類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建議
。ㄈ⒓优c離職員工的離職面談;
。ㄋ模、辦理獲批離職員工在本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等離職交接。
二、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
審核本公司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及薪酬結算。
三、集團公司審計部:
實施子公司及集團公司離職高管的離職審計。
第六條 離職管理的審批權限
一、子公司負責人:審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員工離職事項。審核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二、集團公司總裁: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以下員工(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三、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的離職事項。
第七條 依法辭職、辭退(非員工過失辭退)、合同期滿離職管理流程及規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員工提出辭職申公司提出辭退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 人力資源部(辦公室)離職面談《員工離職申請單》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離職審計/審批《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辦公室/總經理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裁離職交接《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辦《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 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物品、事項交接清單》薪資核算/社保終止《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離司/離職分析在規定薪資發放日發放薪資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范
。ㄒ唬、離職申請規范及要求:
1、 辭職:
①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
② 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 由員工本人以書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門負責人遞交辭職報告,部門負責人與離職申請人溝通后,仍決定離職的,由部門負責人在收到辭職報告后的兩天內,向本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轉交辭職報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
、 部門負責人收到《員工離職申請單》在兩個工作日內務必與申請離職員 進行面談并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2、 辭退:
由擬辭退員工所在部門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在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已填入擬辭退員工基本信息的《離職申請單》中注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滿離職:
勞動合同期滿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向員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門)發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四):
、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不愿續簽合同,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項并簽名后,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將單交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人。離職面談人與員工面談,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后,將單交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 如公司或部門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續簽合同,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合同項,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由人資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負責人。離職面談人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日前三十天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后,將單交還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離職面談規范及要求: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后,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離職原因并確定能否挽留。
2、部門提出的離職申請,在申請獲批后,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說明辭退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或其違紀事實。
3、離職面談參與人均應做好面談記錄并簽名。
。ㄈ、離職審核規范及要求:
1、《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核后生效,并確定離職日期。審核權限見本制度第六條。離職申請未經批準人簽字同意不得辦理后續離職手續。
2、高管人員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視情況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需進行離職審計。如需進行離職審計,則在離職審計完畢后方可確定離職日。
3、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以前,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ㄋ模、離職交接規范及要求:
1、在離職生效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通知離職管理相關部門及離職員工辦理
離職交接手續,并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附件二)。如離職交接內容較多,在《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物品事項交接清單》(附件三)。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 所在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 (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審核,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 辦公室:收回離職員工胸卡、辦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 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單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2、以上部門如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導致交接不清,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關鍵或特殊崗位員工離職,除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外,還應按相關崗位工作交接規定執行。
第八條 因員工過失被辭退離職、擅自離職管理流程及規范
一、 工作流程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員工違紀事實達到辭退程度擅自離職事項違紀事實 所在部門提交員工違相關規章制度 相關規章制度 紀報告及處理意見做出辭退決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見后報請集團公司、工會通過辭退決定 違紀員工所在公司、集團公司、工會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被辭退離職人簽收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郵件寄離職交接(拒不履行離職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組織進行清查,提交損失報告)《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相關部門《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 相關部門物品事項交接清單》停發薪資、終止社保。追繳擅自離職被辭退離職人所造成的損失!秵T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員工所在部門集團法律顧問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范:
。ㄒ唬、離職意見的提出規范:
員工擅自離崗、曠工或違紀事實達到公司規章制度所訂立的辭退條件或擅自離崗事實成立,由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出具《員工離職申請單》,附書面材料及及辭退依據,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ǘ⒆龀鲛o退決定規范:
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對部門提交的處理意見進行初審,調查,依調查結果對處理意見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后依人事管轄權限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總裁辦公會做出決定并通知工會。
(三)、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規范:
1、辭退決定做出后,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辭退離職員工告知辭退決定和辦理離職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2、書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 被辭退離職人當面簽收。簽收后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簽收件原件存檔。
、 依員工檔案所留地址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寄達。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發信存根存檔。
、 以登報方式告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刊登通知的報紙保留存檔。
(四)、離職交接規范:
1、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離職交接規范及要求辦理離職交接。
2、如離職員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擅自離職行為造成無法辦理離職手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牽頭,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財務部(管理人員需視情況決定是否需集團審計部參與)對其工作事項、物品、借支項、需賠償項等進行核查,同時對其非正常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做出書面報告報所在公司或集團公司。
第九條 離職薪資結算和欠公款、經濟責任清算規范及要求:
1、離職員工薪資結算按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2、由人力資源部經辦人會同離職員工及所在部門、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所涉及的處罰項、借支項、應交社?铐椈蚪o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項、違反服期及競業限制協議所應承擔的違約金進行清算,依實際金額在薪資中扣除后確定最終支付金額。由經辦人、離職員工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第十條、員工離職社保關系轉移規范及要求:
1、員工離職后,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規定轉移社保關系。
2、如因未及時辦理停保事宜導致社保費用產生,由經辦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公司對離職員工的經濟補償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勞動合同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
二、員工擅自離職、因員工過失被辭退等提前中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三、離職員工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十二條 辭職員工對公司的賠償
一、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時,按培訓協議規定進行賠償。
二、競業限制:
三、依法離職員工其薪資不足以沖抵其應支付款項,差額部分向公司進行賠償。
四、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向公司進行賠償。
五、按《勞動合同書》及附件所約定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
六、離職員工拒絕賠償,公司將依法向其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離司和離職證明規范:
離職員工按本制度規定辦理完手續后,方可離司,公司可以應離職員工要求,開具其離職證明(附件五)。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
1、員工離司后,離職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
2、離職員工人事檔案及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保存時間自離職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條 離職分析:
離職管理主管部門每月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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