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勵制度(4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獎勵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1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經濟處罰:罰款等。
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2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崗位描述、工作目標、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具體獎懲內容
(一)工作態度和思想素質類
(二)任職能力和工作業績類
5.18獎懲結果的其它應用:
5.19.1獎懲結果將作為員工日?己说膮⒖紨祿,將與員工在公司的晉升調薪息息相關;
5.19.2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予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崗;
5.20獎懲過程的其它注意事項:
5.20.1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事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懲流程》。
5.20.2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主管/經理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5.20.3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六、獎勵的投訴和懲罰的申訴
6.1行政人事部在發布獎勵通告后一周內接受全體員工的投訴;若發現獎勵當事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時,將撤回相關獎勵,并按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2行政人事部需對投訴員工進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實準確,可根據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若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作誹謗處理。
6.3人事部在發布懲罰通告前應與當事人確認,以簽字認可為準;若當事人對懲罰有異議,可提出申訴,由行政人事副經理派專人重新核實,重新確認懲罰事項;若當事人對重議后的懲罰仍有異議,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訴,以董事的最后判決為準。
6.4人事部將獎懲的相關文件歸檔,作為員工年終考核的證據之一。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3
一、 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 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 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 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五、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 重量級處罰:
1、 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 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 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4
為加強公司新產品開發、技術工藝改進和產品銷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奠定技術基礎并提高技術研發進度,縮短技術研發成果轉變周期,形成以產品帶動銷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創新獎勵制度。
一、基本原則、評定范圍及內容
1、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民主、客觀公正、重視結果、講究高效的原則,以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嚴謹性和公正性。
2、促進公司產品的研發以及工藝創新,滿足市場對新產品的需求, 豐富公司系列產品同時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可逐年獲得總收益的相應提成。
3、對公司產品質量、技術工藝、設備工具、管理和營銷模式、新市場開拓取得突破性進展,銷售業績的提升做出重大貢獻的技術項目成果可申請年度科技創新獎。
4、鼓勵公司員工利用現有平臺和技術資料,開展發明創造并申請技術專利,對公司發展起到推動作用并產生經濟效益的,可申請技術發明和年度創新成果獎勵。
5、研究開發出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直接用于企業的生產過程后,明顯提高了生產效率和產品的'質量,為企業創造了直接經濟效益的。
6、對引進的新產品或新技術進行吸收并加以開發創新,設計出在技術上有明顯改進或創新的新產品或新工藝,提升企業年度銷售額的。
7、公司產品部及市場人員應積極參與創新活動,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創意產品資訊及建議,產品部匯總后于每月5日前組織討論。各位員工提交的文案備檔留存,作為年底“科技創新獎”評選參考。
二、專利技術發明和科技創新成果的專項獎勵
1、為鼓勵廣大員工積極申請專利,凡申請專利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在受理當年,由公司給予職務發明人一定金額的獎勵。
2、專利申請統計期限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間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核發紙質專利證書的。
3、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的,授權當年12月31日前由專利權人給予發明專利職務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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