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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場管理員工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豬場管理員工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豬場管理員工制度1
1、把好飼料原料關,杜絕劣質飼料原料入庫:
2、嚴格按照驗收程序進行驗收入庫的飼料、原料等;驗收人員對飼料的入庫質量負責。
3、感官要求:色澤新鮮一致,禁止發酵、霉變、結塊及異味、異臭的飼料原料入庫;禁止被污染的飼料原料入庫。
4、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13078的規定;
5、制藥工業副產品不應作生豬飼料原料;禁止用畜禽產品及其副產品作為飼料原料。
6、藥物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規范》執行。
7、庫管員對飼料、原料在庫存期的數量,未按相關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質量變異負責。
8、飼料、原料按品種、規格有序整齊地堆放,易于領用、識別、統計。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盜、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動物污染或破壞飼料原料。
10、隨時掌握各豬群的用料進度,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1、采供主管和庫管員應加強與生產主管的溝通,隨時掌握飼料的使用情況,制定合理的庫存數量和飼料原料的'月采購計劃。
12、庫管員應認真記錄飼料原料的領用情況和庫存情況,飼料的庫存低于警戒線(5天用量),庫管員應及時向物資供應部門反映情況,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3、生產豬舍領用飼料由各舍飼養員每天上班時到庫房領取。
14、庫管員必須到場登記各舍領取數量、品種、規格、領取人等。
15、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
豬場管理員工制度2
1、嚴格執行“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等有關標準。
2、引種來源、飲水質量、飼料質量、獸藥使用、防疫、環境衛生條件等方面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3、嚴格執行生產區和生活區相隔離的原則。場內人員、動物和物品運轉采取單一流向、場西凈道和場東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傳播。
4、堅持“全進全出”原則。即、同一畜禽舍單元只飼養同一批次的畜禽,同批進,同批出。
5、免疫接種和疫病控制和撲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發生疫病或懷疑發生疫病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免疫法》及時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6、衛生消毒按照有關標準應制定合理的畜禽舍消毒程序和制度,并認真執行;畜禽舍清洗、消毒完畢后到進畜禽前空舍時間至少2周、關閉并有“謝絕參觀”標志。進出車輛和所有進場人員必須進過消毒后才可進入,外來人員不能隨意進出生產區;工作人員須經健康檢查,進畜禽舍前必須更換干凈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7、日常飼養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飲水、喂料、提供適宜的溫度、光照,保證空氣質量,根據日齡、體重及時調整密度并分群,以便飼養管理。
8、按照有關標準做好病,死畜禽的處理和畜禽場廢棄物處理,建立完善的生產記錄檔案,適時出欄、檢疫。
豬場管理員工制度3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三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7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9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1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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