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制度1
1.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各項規章的正常執行,健全處罰機制,規范違規、違法員工行為完善機制,增進處罰透明度,樹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圍,鼓勵和引導員工忠于職守;考核員工績效,以提供薪資調整的參考依據。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3.權責
3.1由各部門負責處罰提報,但是跨部門處罰由人力資源部提報。
3.2人力資源部負責全廠員工的.處罰審核、呈報和統計記錄工作。
3.3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重大處罰建議的審批。
4.定義(略)
5.內容
5.1處罰實施要求:
5.1.1各級管理人員對員工的處罰,應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適度,做到賞罰分明。
5.1.2各級管理人員對員工的處罰,應對事不對人,不因親緣關系而處理結果不同,否則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執行或退件處理。如果有親緣關系,相關管理人員應采取回避。
5.1.3各級管理人員對員工的處罰,應有依據,不得隨便處罰,否則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執行或退件處理。
5.2處罰類別:
5.2.2懲罰類別:A、口頭警告B、警告C、小過D、大過E、開除/辭退
5.2.3兩次口頭警告記警告一次,兩次警告記小過一次,依此類推,員工可以功過相抵。
5.3處罰辦法如下:
類別
懲罰辦法
口頭警告
一次處罰20元并且當月考核予以扣1分
警告
一次處罰50元、當月績效考核扣3分、扣發25%年終獎
小過
一次處罰100元、當月績效考核扣5分、扣發50%年終獎
大過
一次處罰200元、當月績效考核扣8分、扣發年終獎
開除/辭退
立刻解除,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4處罰事項:
5.4.1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口頭警告:
5.4.1.1無故不參加早會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褲或赤腳等上崗操作或進入工作現場者。
5.4.1.3在廠區/車間/辦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絕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飯不依秩序排隊者,不遵守飯堂衛生,殘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點者。
5.4.1.5因工作失誤、不足以記警告但需進行批評教育者。
5.4.1.6在宿舍內不講文明,私自換床位者。
5.4.1.7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破壞環境衛生者。
5.4.1.8因管理、督導不夠,致使部屬在行為、工作上犯錯之干部。
5.4.1.9因個人行為舉止不當情節輕微不足以記警告但需進行批評教育者。
5.4.1.10不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廠牌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者。
5.4.1.11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者。
5.4.1.12經公司認定有違反其它管理要求,情節輕微者。
5.4.2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警告:
5.4.2.1執行力差,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5.4.2.2無故不參或其它會議者。
5.4.2.3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串崗、私自換崗或代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4.2.4不服從現場工作調動或工作分配,不服從指揮,消極怠工者。
5.4.2.5妨礙現場工作秩序,違反操作規程或工藝,阻延工作進度,情節較輕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職或指揮失誤導致生產(工作)延誤、返工等損失輕微者。
5.4.2.7在工作期間聊天、嬉戲,疏忽工作者。
5.4.2.8違反和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不愛護公共衛生,如涂寫墻壁、損害公物、亂丟垃圾和隨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責,相互推諉,不能配合相關部門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監督職責者。
5.6.2.11利用公司設備、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費公物(如水、電、辦公用品、材料等),情節較輕者。
5.4.2.12工作不力、未盡職責、積壓文件、延誤時效致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5.4.2.13未經允許,擅自作業,對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響者。
5.4.2.14換班時,未經許可不待接班人到達,擅自先行離去者。
5.4.2.15調職時,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財物損失或影響工作進程者。
5.4.2.16故意踐踏或坐臥在產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傷發生后一小時內,未在兩天內提交書面工傷報告的直屬干部。
5.4.2.18言、行不禮貌,造成一定不良影響者。
5.4.2.19超越自已權限,獨斷專行而招致財物損失者。
5.4.2.20浪費水、電等資源者;無故倒掉飯、菜浪費糧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經查一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佩戴廠牌及工作證者。
5.4.2.22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5.4.2.23未做好客戶接待工作者,客戶來訪來電未做好詳細登記者。
5.4.2.24經公司認定有其他情節較輕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小過:
5.4.3.1未經核準,擅自翻閱公司技術、營業秘密者。
5.4.3.2未經允許,擅自作業,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損失者。
5.4.3.3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導致安全事故者。
5.4.3.4緩報安全事故導致不良后果之直屬干部。
5.4.3.5毀壞我公司公告、標志、重要文書或財物者(需照價賠償損失)
5.4.3.6故意損壞公物、丟失機具、工具、儀器者(需照價賠償)。
5.4.3.7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經制止不服者。
5.4.3.8對于盜竊、火災或其它災害發生防范不力或處理不當者。
5.4.3.9維護人員不及時進行電機安裝、,造成生產受阻者。
5.4.3.10各級主管因管理、督導不當,造成生產延誤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級主管未能做好單位間聯系,或錯誤傳遞迅息,致使生產中斷或使公司蒙受損失,后果較輕者。
5.4.3.12無正當理由,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時間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覺者;違反宿舍、餐廳管理規范者。
5.4.3.14違反工業安全衛生條例者。
5.4.3.15工作時間內睡覺、偷閑怠工、打牌打麻將或做與工作無關之事且影響他人者。
5.4.3.16在廠內行為粗暴、卑劣、污言穢語、侮辱他人,隱瞞、捏造、謊報事實以圖利自已或制造事端、偽證,惡言中傷同仁者。
5.4.3.17因個人失職或監督不善造成較大或災害事故者。
5.4.3.18違反宿舍管理規章,亂接電源開關及未經人力資源部同意而帶外來人員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損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經公司認定有其它情節較重且須記小過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記大過:
5.4.4.1有意欺騙、蒙蔽上司情節嚴重者。
5.4.4.2弄虛作假、虛報產量、虛報加班加點者或偽造考勤記錄。
5.4.4.3借廠牌與非本公司員工使用,將其帶入宿舍或工作區內逗留者。
5.4.4.4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機器設備、儀器者,造成公司財物嚴重受損時。
5.4.4.6未經允許,擅自作業,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較大損失者。
5.4.4.7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導致較大安全事故者。
5.4.4.8進出公司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不接受門衛正當檢查而強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發覺部屬違反公司重大規定,未做處理及呈報者。
5.4.4.10隱瞞或謊報安全事故之相關人員和直屬干部。
5.4.4.11不服從或拒絕聽從主管職務內之正常指揮或無故拒絕上級指派之任務,經領導勸導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內拉幫結派,對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礙者。
5.4.4.13在公司內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嚴重者。
5.4.4.14私自散發刊物,張貼標語,非法組織,擅自涂改撕毀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級命令或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產或事務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5.4.4.17因故意或嚴重過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或人員傷害損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經許可,擅自攜帶違禁品入廠區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動用器材、嚴重違反生產安全操作規程者。
5.4.4.20當月內曠工2次(含)或連續曠工2天(含)者或遲到、早退累計達6次(含)者。
5.4.4.21
如有偽造事實,騙取獎勵,查實后撤消其獎勵,同時給予記大過處分。
5.4.4.22經公司認定有其它情節較大或損害較重需記大過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跡之一或類似者,予以開除/辭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給予經濟補償金:
5.4.5.1偽造個人主要經歷或填寫不真實資料而欺騙廠方被錄用者。
5.4.5.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5.4.5.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治理規定、勞動合同和嚴重違反公司各項管理規定者。
5.4.5.4對公司負責人,各級主管或其它員工及其家屬,有恐嚇、強暴脅迫或重大侮辱,并產生不良后果者。
5.4.5.5受通緝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5.4.5.6故意破壞安全設施,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導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責任事故者。
5.4.5.7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術與營業秘密或協助同類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6.5.8造謠惑眾,破壞團結,煽動或要脅他人鬧事怠工、罷工或參與非法罷工、怠工者;或聚眾要脅,妨害生產秩序進度者。
5.4.5.9在廠區內散布謠言或張貼傳發煽動性之文字及宣傳單,破壞勞資關系者。
5.4.5.10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賄賂達1000元及以上者、營私舞弊者。
5.4.5.11盜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5.4.5.12在廠內賭博、酗酒、詐騙、搗亂等情節嚴重者。
5.4.5.13私自攜帶刀槍、化學品等危險物品出入工廠者。
5.4.5.1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或其它有損我公司信譽行為者。
5.4.5.15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簽章并損害公司利益者。
5.4.5.16未經核準,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從事與我公司利益沖突之工作,損害公司利益,情節嚴重者。
5.4.5.17頑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者。
5.4.5.18員工被合理調動工作,無故拒絕接受合理調派工作三次或不服從管理三次者。
5.4.5.19經人事部資料顯示無故曠工連續3天(含)或一年內累計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廠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或不當行為造成對方身體造成嚴重傷害者。
5.4.5.21故意毀壞公司財產,銷毀資料,或使公司遭受損失1000元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頑劣、行為不良、屢誡不改,年度累計三次大過且未有記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脅上級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時間內睡覺或擅自離崗一個月累計達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當之行為,妨害生產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壞員工與公司關系者。
5.4.5.26嚴重違反公司各種安全管制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
5.4.5.27其它嚴重違反公司或法律的行為。
5.5連帶責任處罰:
5.5.1對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造成不良聲譽的事情的直屬主管或相關人員做連帶責任處罰,連帶處罰為經濟處罰手段,不納入行政處罰。
5.5.1.1因個人工作失誤,導致公司造成損失金額上萬的,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2報價有誤,金額上萬,復核人負連帶責任,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3倉庫人員在發貨時出貨有誤,給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4在盤點工作時,發現倉庫貨物與實物嚴重不符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5司機因私借用公車外出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6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7廠內發生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盜竊,人員明知而不制止時,保安隊長負連帶責任。
5.5.1.8因管理不善,廠內任何部門或生產車間發生火災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9因生產管理不善,造成車間產生大量廢品或重大品質事故時,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0車間發生工傷事故,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如需相關部門人員幫忙,而故意不予配合時,相關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1前臺接待客戶時,嚴重怠慢客戶,讓客戶投訴到副總經理,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2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人力資源部人員知情不處理者,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如需相關部門人員幫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時,其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3因工作交接不力,造成嚴重損失,交接方負連帶責任。
5.5.1.14因請假交接不力,代理人需致電請假人咨詢詳細情況,而請假人故意多次拒接電話或故意關機(如有電話回復說明情況除外),導致重大工作嚴重延誤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請假人負連帶責任。
5.5.1.15上班時間在廠內聚賭、打牌、打麻將,在禁止吸煙區或易燃物品區抽煙或點火時,直屬部門主管在場而不制止時,直屬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5.5.1.16業務員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營業)機密,其直屬主管負連帶責任。
5.5.2連帶處理方式:
5.5.2.1影響后果輕微時,處罰20元。
5.5.2.2影響后果一般時,處罰50元。
5.5.2.3影響后果較嚴重,處罰100元。
5.5.2.4影響后果很嚴重,處罰150元。
5.5.2.5影響后果很惡劣,處罰200元,并降薪(依實際情況扣50-200元)1個月處罰。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制度2
一、目的
xxxx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對員工違紀行為處罰,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X的所有員工。
2、涉及員工違反部門業務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門管理制度或是相關考核制度為準,涉及行政處罰的,以本制度為準。
3、涉及員工個人行為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經濟處罰,以本規定經濟處罰為準。
三、說明
1、公司期望所有員工都能熱愛工作、勤勉敬業、遵守勞動紀律、生產紀律、保密紀律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
2、如有員工未能遵守規定,員工直接上級有責任對其進行培訓、糾正,如該員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錯誤已達到違紀辭退的范圍,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分別以口頭教育、書面警告、解聘,并根據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要求違紀者給予相應的賠償。
3、累計三次口頭警告等于一次書面警告;累計三次書面警告,公司給予解聘處理。
四、違紀處罰操作程序
1、員工違紀時,所在部門提供詳細的事實依據,直接主管與違紀員工進行溝通,指出違紀的危害,并做出處理建議;
2、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核對違紀事實;
3、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部門
空缺崗位
部門審批權限
人力資源審批權限
子公司總經理
創力總經理
生產人員
操作工
主管+部長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
非生產人員
專員/職員
主管+部長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
總經理
主管/副部長
部長+總監/副總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總監
總經理
部長
總監/副總
人力部長+總監
總經理
總經理
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
總經理
總監
總經理
總經理
子公司總經理
總監
總經理+董事長
xxxx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處理由被指導人兩級主管審核后按照審批權限進行。
4、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有效期均為一年,有效期內的任何指導記錄都將作為員工的周年工作表現評估的重要依據,有效期內的書面指導將直接影響被指導人的升職及年度調薪。
五、口頭警告
xxxx對員工下列行為(包括以下行為,但不限于),將處以口頭警告。
1、在車間工作時,不穿戴勞保用品的。
2、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于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未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的員工)。
3、未經允許,隨意將外人帶入公司或工作間。
4、在一個自然月內無故曠工一次(未達到30分鐘的)或者累計未達到一天的。
5、參加會議、培訓等未有正當理由并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語粗俗,衣冠不整,工作期間行為不雅有損公司形象的。
7、隨地吐痰、到處亂寫、亂畫的,到處亂扔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者。
8、在工作期間聚眾閑聊,高聲喧嘩影響公共環境和他人工作的。
9、在上班時間內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小說、上網聊天、打打鬧鬧等等。
10、不按操作規程使用工藝裝備者。
11、不服從保安人員正當指揮者。
12、未按規定停放車輛者;在車間內騎車影響工作秩序者
13、背后攻擊他人,搬弄是非。
14、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者。
15、翻越公司院墻的。(屬偷盜行為的給予辭退)。
16、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1000元以下損失的。
17、工作場所工作臺面臟、亂、差影響公司良好形象的。
18、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19、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20、在作息時間,未經同意擅自闖入異性宿舍逗留者。
21、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累計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
22、下屬人員明知上級領導失職或隱瞞過錯,并庇護上級領導過錯的。
23、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未造成公司損失的。
六、書面警告
xxxx對員工下列行為(包括以下行為,但不限于),將處以書面指導
1、上班時間睡覺;
2、在一個自然月內無故曠工二次或者累計一天的
3、違反公司安全規定或從事能引發事故的危險活動
4、蓄意失職,或拒絕接受上司合理和合法的命令,或拒絕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工具、物資、設備損壞、丟失及浪費材料、水電能源等,導致各類經濟損失
6、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看視頻等非工作行為的
7、用公司時間從事私人活動或未經主管同意擅離職守
8、在禁止吸煙的地方吸煙,及在工作時間飲酒(不包括工作時間同客戶喝酒)
9、替他人(雙發當事人)代打考勤卡(如果公司實施)。
10、考勤(所有當事人)弄虛作假的,經濟處罰按照曠工規定處理。
11、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的。
12、無理取鬧,聚眾鬧事,當眾互相爭吵,謾罵等,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3、未按公司正常程序,隨意更改公司、部門組織、制度、規定和流程的
14、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損失的'。
15、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6、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7、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3個月內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于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
18、不履行公司正常程序,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而私自招聘或解雇員工的。
19、在為創力服務期間,不得為同行業或是相關行業兼職的。
20、三次口頭警告作為一次書面警告(1年有效期內)
七、解聘
xxxx對員工下列行為(包括以下行為,但不限于),將辭退
2、在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無故曠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計超過(含)三天。
3、一年之內受過三次書面警告的。
4、詆毀公司名譽和信用,給公司造成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
5、損公肥私,行賄。
6、各種不誠實行為、各類弄虛作假。諸如盜竊(無論價值多少,無論所盜物所屬公司或其他同事),涂改或虛報各種業務開支票據,偽造個人資料或其他欺騙公司的行為;未經允許動用、出售或是購買公司財產(公司產品、辦公用品、車輛等);留存公司促銷貨物或禮品。
7、考勤弄虛作假的,情節嚴重的,經濟處罰按照曠工規定處理。
8、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的,情節嚴重的。
9、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間接向他人透露有關公司業務財務、交易詳情、技術繪圖、數據等,向傳播媒介透露公司經濟情況等。
10、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6個月內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于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
11、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標準操作規范,造成工具、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事故或給公司帶來其他經濟損失;無證駕駛或私自動用機動車、叉車,造成不良后果,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
12、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超過10000元(含)以上損失的。
13、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4、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5、違反上級主管的指示或者違反安全紀律引發重大事故者。
16、在公司內賭博、從事非法經營或相關違法亂紀活動的。
17、本人打架斗毆、恐嚇、報復、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為或煽動他人鬧事、怠工或指使他人對公司員工進行恐嚇、報復、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為造成嚴重后果者。
18、對于兼職的,經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19、違反勞動合同或是其他相關協議相關條款的。
20、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包含但不限于拘留、拘役、判刑等)。
八、經濟處罰
懲罰類型
經濟處罰
是否通報
備注
口頭警告
10-50元
通報批評
書面警告
100-500元
通報批評
xxxx產生經濟損失的,按照相關制度賠償或是處罰
xxxx取消年度績效考核獎金
解聘
當月工資緩發
通報批評
取消年終獎
xxxx未羅列完全的處罰,可以參照相近的條款進行處理
xxxx涉及個人罰款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實發工資的20%
xxxx因個人失誤或是失職造成的賠償,可以不受20%的約束
九、生效和解釋
1、本規定經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后頒布生效。
2、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公司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修正。
3、之前公司內其他與本規定相悖之規定,均以本規定為準。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制度3
處罰過失類別分為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和嚴重過失三類。
輕微過失
1、無故遲到或早退。
2、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生行為。
3、當班時不按規定著裝、修飾、不佩戴胸卡,衣著不整潔。
4、工作時哼歌曲、吹口哨、跺腳,在辦公場所有客戶在場時雙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頭發或衣物、抓癢、挖耳、摳鼻孔、化妝、照鏡子、敲桌子、打響指等有失職業風度的動作。
5、非當班時間,無故在別墅內和工作場所逗留閑逛。
6、因責任心不強失職,造成百元以內公共財產損失。
7、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8、當班時吃東西,不按規定時間就餐。
9、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0、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員工餐廳、宿舍、浴室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按重大或嚴重過失處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戶明顯不悅的。
13、當班時不接受領導的合理安排,不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
14、輕度違反公司其它規定。
15、輕度違反工作規范的任一條款。
16、工作餐時,浪費糧食,初次違犯者。
17、違反工作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18、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中度過失
1、無故曠工,怠工或拒絕工作。
2、當班時串崗、閑聊、干私事、打私人電話。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
4、拾遺不報占為已有。
5、未經同意更換班次。
6、有意違反公司規定,不能服從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臨時性工作。
7、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不管不問或謊報消息。
8、超過工作范圍與賓客過份親近,謀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職,造成賓客或公司財物被盜、損壞。
10、因維修、保管、供應不善等責任造成工作重大損失和影響。
11、與賓客或同事爭吵,粗言穢語,編造傳播有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謠言,挑撥關系,無事生非。
12、未經批準,私自進入別墅或公寓屋內,擅自使用屋內設施。
13、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內的財產損失。
14、重度違反公司其它規定。
15、嚴重違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則的任一條款。
16、在工作時間外,從事賭博、色情活動,被公安部門罰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間偷打聲訊信息臺,用電話聊天的,或者參加電臺舉辦的有獎問答等娛樂節目的。
18、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的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嚴重過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將按解除勞動合同中第十二項,第三十九條辦理,并不給予經濟補償。
1、一個自然年度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
2、提供醫院虛假證明,騙取病假或醫療期,達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決,被法院強制執行拘留3天。
4、觸犯國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為客戶提供服務、日常采買或為公司購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對方現金回扣、實物饋贈,現金數額達到300元(含)以上,實物價值折合500元(市場零售價)以上。
6、在自己崗位工作的`權限之外,承諾并實際對外出租公司的車輛、物品,數額達到300元。
7、私自開具租單,為住戶提供房屋租賃,所收租金或傭金竊為己有,數額達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負有管理責任的重大火災、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發生被上級和相關部門追究責任,財產直接損失在1萬元以上。
9、拒絕自己主管人員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當日的工作任務,影響住戶正常生活,對公司的的聲譽造成嚴重的損害。
10、隱瞞事實真相,在與公司相關業務或自己崗位相關聯系的經濟實體內,并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擔任法定代表人;虺蔀樵摻M織的股東,或從事與自己崗位技能相關的第二職業,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收入。
11、擅離工作崗位,或出現工作失職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權限范圍,違反操作規程,或遇緊急情況未采取正當措施,個人負主要責任,給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損失。
12、詆毀公司內他人聲譽,無中生有,搬弄是非,經民事訴訟,法院裁定事實成立,負有重大責任者。
13、道德敗壞,品質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當利益未得到滿足,故意編造謠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頭傳播散布等方式,經相關部門來查,認定查無實據,但卻對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惡劣影響,并對當事人造成事實傷害。
14、當班時有任何在公司內賭博、侮辱、毆打賓客、同事、聚眾斗毆、酗酒滋事行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毀壞公司財物300元,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間查詢股票價格,買賣交易股票,并已經過部門警告一次,仍繼續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機密。
18、涂改公司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從中牟利200元以上。
19、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嚴重的,并造成嚴重后果,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的。
20、違反公司上網規定,情節嚴重的。
21、主觀故意丟失或撕毀工作單。
21、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相近類似的條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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