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精選1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1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休息為法定節假日。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后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依下列規定支給:?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準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后,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參考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后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加班費標準:為20元/小時;調休:累計加班時間10小時可調休一天。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部門員工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詳見值日表)。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后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并分配到各部門(清單詳見后附表格),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xx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主管經理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實報實銷。
住宿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 元/天/人為基準實報實銷。
伙食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 元/天/人基準實報實銷。
出差補助: 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途中,如出現接待費用,先請示領導,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
6.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7.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發票,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新員工入職及培訓
1.新員工入職
1).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檔案。
2).員工入職后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之后辦理五險。
1.新員工入職后培訓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綜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a.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
b.主管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部;
c.綜合部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a.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b.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c.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2
紀律處分
任何違反公司規定的員工都要接受紀律處分。
紀律處分類別:警告(扣績效分2分)、記小過(扣績效分5分)、記大過(扣績效分10分)、解除勞動合同(辭退)。
第一條警告
1、無故不參加訓練、集會、會議、培訓會者;
2、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帶外人進宿舍未遂者;
4、涂寫墻壁、機器設備等有礙觀瞻者;
5、廠證無照片或私自亂貼照片者;
6、用公司座機打私人電話者;
7、損壞公司財物及浪費公司資源(如電燈、電腦下班未關)情節較輕者;
8、檢查、監督(包括品質)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情節較輕者;
9、未到下班時間等候打卡者(同時應按早退處理)
10、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在工作區域內),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12、不按要求分類放置垃圾或報廢品者;
13、不按作業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未造成損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欄張貼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時間無故不到;
16、不按規定戴帶安全防護設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規定的路線行走或私自進入禁區域;
18、未經許可擅自翻閱他人非機密文件、資料者;
19、因監督、監督不力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者;
20、違反公司其它相關管理規定者。
第二條記小過
1、以上各項情節嚴重者;
2、故意刁難、工作不配合或妨礙他人工作者;
3、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者;
4、虛報考勤者;
5、故意阻礙保安人員、稽查人員執行公務者;
6、未經允許翻閱公司機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遙生事,誹謗或誣告他人;
8、未經批準擅自拆卸公司設備(設施)或非電氣作業人員從事電氣作業者;
9、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業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指示的正確方法作業或過失發生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參觀者;
12、出入廠區(含宿舍飯堂)或攜帶物品出入拒絕保安檢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資,或在同事中相互打聽、造謠、散布他人收入,干擾正常工作秩序者;
14、過失造成報表資料失實或虛構獎懲事由者;
15、撕毀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極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規定管控文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8、因監督、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下者;
19、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定者;
第三條記大過
1、以上各項情節嚴重者;
2、在公司內罵人、大聲吵架、形象較壞者;
3、在公司內頂撞上級,影響較壞者;
4、對上級或客人態度粗暴;
5、非為謀取不當得或規避責任仿冒他人簽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報表、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監督、監管不力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從主管人員指導,屢勸不聽者;
8、上班時間喝酒,帶醉意上班、影響壞者;
9、上班時間睡覺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簽到、刷卡者;
11、未經批準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設備及有技術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員或物品損失);
12、行為粗暴,屢勸不改者;
13、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廠區者;
14、在禁止吸煙區吸煙者;
15、遺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規定操作各類機器造成危險者;
17、工作時間接電話,屢勸不改者(公司允許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領導工作的言論情節嚴重者;
19、擅自挪用、損壞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毀公司各類文件、公告、通告或不執行者;
21、違反公司管理中相關規定者;
第四條解除勞動關系(辭退)
1、采用欺詐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如:
1)使用虛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證;
2)虛構簡歷或工作經歷(包括虛填入職時要求填寫的一切資料);
3)使用虛假學歷證明(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特殊崗位操作證等;
4)以其它欺詐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行為。
2、采用威脅等手段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系;
3、試用期內試用不合格者(不予經濟處罰);
4、違反“勞動法”第25條(二)之規定之行為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二)所指“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在廠內、廠外打架或參與聚眾斗毆者;
2)在與同事爭執中出示兇器者;
3)威脅、恐嚇、勒索、毆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級者;
4)盜竊公司財物或員工私人財物;
5)在公司內吸煙致災害事故發生;
6)一個月內上班時間睡覺兩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處罰;
8)一年內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達三次(含)以上;
9)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三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含)以上;
10)拒絕管理人員合理的工作調配,經3次教育后仍拒不執行者;
11)盜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12)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經兩次(含兩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損壞機器、設備、產品,浪費原料等;
12)未經公司書面許可披露或不正當使公司商業機密或技術秘密者〔如盜竅、出賣公司技術圖紙(資料)、客戶資料、采購資料〕
14)聚眾結伙,參與罷工,妨害生產和生活秩序經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礙生產、生活秩序者;
16)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或與公司利益有沖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簽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謀取非份利益或規避責任者;
18)組織、領導、煽動鬧事或罷工者;
19)張貼或散布虛假煽動性文字,圖畫等足以破壞公司與員工關
20)更改報表、公文、表單及其它資料內容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應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制度的行為。
5、違反《勞動法》第25條(三)之規定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法》第25條(三)所指“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為:
1)不按作業指引(含安全操作規程)或上級批示的正確方法作業造成嚴重損失者(如:造成人員殘疾或死亡或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
2)為謀取不當得利,弄虛作假作假、涂改、偽造單據(發票)或原始記錄者;
3)因工作監督、監管不力造成公司經濟損失20xx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利益;
6)貪污受賄、挪用、虧空公款者;
7)其它應視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為;
8)請假前往它處找工作者;
9)拉幫結派制造分裂者;
10)盜用公司印章者;
11)員工違反公司頒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出現時;
12)員工之行為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時,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現金20元,小過一次扣除50元、大過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計為一次小過;三次小過累計為一次大過;
3、記大過達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辭退。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早、中值班由部門主管統一安排。
四、員工的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全體員工。
五、作息時間
每天工作8小時,工作時間為8:00—17:30(其中:中餐時間1個半小時)。因季節或其他原因需調整時間等,公司將及時通知
六、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睡崗等,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點名時未到;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上交現金10元,否則扣罰工資20元,遲到4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工資;如遇特殊情況本人應于點名前電聯主管領導,特殊情況超過2次按遲到論處!
2、早退:指未請示部門主管擅自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5分鐘以內,每次上交現金10元,否則扣罰工資2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3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扣罰未結工資的50%;一月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或累計7天以上,扣罰未結工資的95%。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現金20元,否則扣罰工資50元;
七、請假制度
1、每月公休3天,所有員工公休外的請假由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每超休1天扣2天工資(月工資平均數)
2、連續休假2天以上者報總經理批準!未批準擅自休假者按曠工論處!
3、公休、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未填寫請假條休班者按曠工論處。
4、電話、短信請假者事畢2天內補寫請假條,超期按曠工論處
5、同一部門不得出現兩人及兩人以上同時休假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案防工作,維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用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外國銀行分行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參照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案防管理體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強化法人負責和責任追究,推進案防長效機制建設,實現案防關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風險。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案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或外部人員實施的,侵犯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戶資金或其他財產權益的,涉嫌觸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按規定應當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案件。
第五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組織架構
第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案防工作第一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要求,建立與本機構風險管理、資產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案防管理體系,有效監測、預警和處置案件風險。案防管理體系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會(或理事會等,下同)職責;
(二)監事會職責;
。ㄈ└呒壒芾韺勇氊煟
。ㄋ模┻m當的組織架構;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炔勘O督與檢查。
第七條董事會應當將案件風險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一項重要風險,將董事長列為案件風險防范第一責任人。董事會應當下設合規委員會或承擔合規管理職責的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授權組織指導案防工作。專門委員會中應當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成員。專門委員會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議批準案防工作總體政策,推動案防管理體系建設;
。ǘ┟鞔_高級管理層有關案防職責及權限,確保高級管理層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監測、預警和處置案件風險;
。ㄈ┨岢霭阜拦ぷ髡w要求,審議案防工作報告;
(四)考核評估本機構案防工作有效性;
。ㄎ澹┐_保內審稽核對案防工作進行有效審查和監督。
未設董事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由經營決策機構履行董事會的有關案防工作職責。
第八條監事會或監事應當監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案防工作職責履行情況,監事長是案防工作監督的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高級管理層應當有效管理本機構案件風險,行長(或總經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執行的第一責任人。高級管理層應當明確各部門及分支機構案防工作的職責分工,確保專人負責,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計劃。
第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一名合規總監或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統稱合規總監)負責本機構合規及案防工作。合規總監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范圍,崗位變動要按照監管管轄事前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合規總監向行長報告工作,同時向專門委員會報告工作。
合規總監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
。ㄒ唬┒ㄆ趯彶、檢查和監督執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全面掌握本機構案防工作總體狀況,并定期報告;
。ㄈ┙⑴c各業務條線和分支機構的協調配合機制,形成權責明確、報告路線清晰、運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明確負責合規管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合規部門)為案防工作牽頭部門,將本機構案防工作組織實施作為其重要職責。
合規部門對合規總監負責,其案防方面的具體職責包括:
(一)擬定本機構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規程;
。ǘ┙M織實施、協調落實案防工作決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計劃;
。ㄈ┦占瘏R總案防工作情況,定期分析本機構案防形勢,確定案防工作重點;
。ㄋ模┒酱俑鞑块T及分支機構切實履行案防職責,確保案防管理體系正常運行;
。ㄎ澹└櫬鋵嵄O管部門提出的案防監管要求;
。┒ㄆ诮M織案防工作培訓。
第三章制度及質量控制
第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具體業務部門發起制定業務制度和辦法。業務制度和辦法應當覆蓋全部業務流程,明確責任部門,確保員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違規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制度后評價體系,對各項制度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根據審查結果和業務發展需要及時修訂完善,確保制度涵蓋所有業務領域和環節。
第十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并完善統一授信、分級授權制度以及前、中、后臺職責明確、崗位分離、制約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對各部門及分支機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統,提高通過技術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類管理信息適時、準確生成,對關鍵業務環節實時監控,確保業務的連續性、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第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符合本機構特點的案件風險排查、報告、處置、問責以及整改、后評價等專門制度。
第十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確保業務發展與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能力相匹配,規范各級機構及其員工行為,防止因考核激勵機制不科學誘發員工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檢舉、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和堵截案件的獎勵制度,強化員工參與案防工作的激勵引導,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人員培訓與行為管理
第十九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員工培訓教育作為案防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的員工合規及案防培訓體系,制定合規及案防培訓計劃和重點業務培訓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訓考核機制,并與員工崗位、待遇、職務晉升等掛鉤。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履行職責相匹配的能力、經驗和專業素質。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定期為案防管理人員提供系統的專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一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強化員工職業規范約束,將員工行為管理與操作風險管理有機結合。主要工作至少應當包括:
。ㄒ唬┙⒉⑼晟茊T工管理制度,將員工入職前背景考察、職業操守、八小時內外行為規范等要素納入案防管理范疇;
。ǘ┘哟髮T工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充當資金掮客、洗錢、涉黃、涉賭、涉毒、經商辦企業、過度消費及負債、頻繁請假等異常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并加大對案件易發部位和薄弱環節的檢查力度。
第二十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整體案防工作情況、案防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內外部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根據檢查評價結果促進內控管理自我完善。
第二十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整體移位、突擊檢查等方式開展檢查,合理設定突擊檢查頻率、覆蓋范圍、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質量評價標準,加強對基層網點和一線柜臺的突擊檢查。
第二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通過多種方式與客戶建立獨立的信息反饋渠道,實現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
第六章考核與問責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案防評價制度,對各級機構案防工作進行考核,并作為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己艘刂辽賾敯ò阜拦ぷ鹘M織及質量、內控制度建設、制度執行、內審監督、案發情況、責任追究和整改情況等。
第二十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建立有效的違規及案件問責制度,嚴格責任認定與追究,嚴肅處理違規失職人員,發揮違規懲戒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工作質量控制,業務條線管理、合規管理、內審稽核等負有檢查職責的部門對具體發案業務已做過專項檢查或審計,應發現未能發現問題或發現問題后未及時報告的,應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七章案防工作監管
第二十九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實施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應當按監管管轄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備案。
第三十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第三十一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評估結果作為監管評級和現場檢查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對于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監管和評估中發現的有關案防工作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個別銀行業金融機構組織架構設置不完全適用本辦法有關要求的,相關機構法人應當按監管管轄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提出申請,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決定。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快遞服務行為,確?爝f服務質量,提高客戶的滿意程度,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從而創立企業服務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客戶滿意度是公司生存與發展的支柱,向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既是公司自身發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須承擔的責任,更是社會和行業發展的必然,持續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是公司經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條公司奉行“以客戶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用優質并具特色的服務滿足客戶期望,樹立快遞第一服務品牌”的服務宗旨,把“客戶滿意”作為公司管理活動的終極目標。
第三條在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業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將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設,為客戶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滿意的快遞服務。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營運及營運管理崗位的全體員工。
第二章服務質量規范
第一條公司在充分認識快遞行業特點并兼顧其他行業要求的基礎上,制定了服務質量標準。服務質量標準包括了管理人員服務標準、快遞從業人員服務標準和運輸機動車輛規范,為規范化服務提供共同執行的藍本。
第二條經營管理人員服務質量標準應做到:公正廉潔、誠信務實讓快遞人員放心;熱情禮貌、語言規范讓快遞人員舒心;及時高效、傾力而為讓快遞人員稱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讓快遞人員安心;人本關懷、溫馨入微讓快遞人員順心。
第三條快遞從業人員基本要求:
一、儀態端莊,舉止大方,衣著整潔,發型樸實。
二、按規定著工裝,女性束發。
三、語氣和藹可親,語言文明禮貌。
四、快遞人員應使用規范文明用語:
“您好!我是快遞公司的,您的快件已到,請問今天有時間接收嗎?”、“請問什么時候上門方便?”、“請仔細查收你的快件!”、“對快件有疑問請撥打”、“再見!”。
第四條快遞人員在服務過程中不發生以下所列行為:
一、與顧客約定好時間,卻不按時達到,也沒有及時與顧客聯系的。
二、在送(收)上門過程中私自收取顧客加急費。
三、在送(收)過程中私吞顧客贈品。
四、在送件過程中,沒有等顧客檢查完快件就離開的。
五、在送(收)過程中對顧客言語不禮貌的,以及與顧客發生爭執的。
第五條熱情服務,細致周到。
一、主動解決顧客在送(收)快件后的疑慮。
二、按照顧客要求的時間準時達到,并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遞人員上門時自帶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給顧客增添任何麻煩。
四、因故不能按時到達顧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給顧客打電話或另約時間,以免顧客等待。
第六條誠信服務,童叟無欺。
一、主動了解顧客對服務的需求和期望并盡量予以滿足,因客觀原因不能滿足時,應與顧客溝通,說明原因,提出合理建議,引導“服務提供”與“顧客期望”達成一致。
二、主動告知行業關于由顧客支付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費用的規定。
三、選擇最有利于顧客送(收)件的收費方式,告知顧客并征得顧客的同意。
四、按規定或約定收取送(收)費,自覺主動出具發票。
五、在送件過程中,要主動要求顧客清點所收的快件(貨物),對于代收款的客戶,要當面給顧客驗貨,若有贈品要明白的告知顧客,在顧客無疑問的情況下,方可收款離開。
六、在送代收款顧客的時候,若有顧客在驗貨后因為質量問題拒不付款的情況,不可與顧客發生爭執。
第七條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一、當非主觀原因使服務提供不能滿足顧客訴求時,須如實告知,求得諒解,并友好協商變更服務方案。
二、冷靜對待矛盾或糾紛,耐心
第八條特色服務、創立品牌
一、執行預約服務時應嚴守時間并在規定時間內耐心等候。
二、了解快遞行業的相關知識,在顧客有需求時向其講解。
三、掌握向不同顧客提供差異化服務的技能。
第九條快遞車輛服務質量標準:
一、車身(包括前后保險杠)顏色鮮亮、無明顯擦痕,漆面無脫落或單點脫落但面積不超過1cm2,線條和車門字跡清晰、無缺損。
二、機蓋中央黏貼專用圖案標志平整、無卷邊、無破損。
三、儀表板、內飾板、頂棚、后隔物板完好無傷損且潔凈無積塵。
四、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安全設施有效。
第三章服務質量控制
第一條服務質量控制的目的是確保貫徹公司“安全快捷滿意,誠信規范溫馨,確保顧客滿意,追求持續改進”的質量方針。
第二條公司建立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安營部經理執行、辦公室主任監督、后勤保障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協助的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對服務策劃、服務評審、服務提供、服務監督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各職能單元履行如下職責:
1、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動態地組織調查顧客期望、評審顧客要求、制定服務標準、分析反饋信息,監督糾正措施的執行,保證體系協調運轉。
2、安營部負責貫徹服務規范、監控服務提供過程、執行督察制度和糾正措施、評定快遞員服務質量等級。
3、客戶服務部負責調查顧客期望、擬定服務質量信息調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務質量反饋信息、受理處置顧客投訴、實施服務需求和服務質量評審、提出改進建議、評價并改進辦公環境和秩序?蛻舴⻊辗⻊詹
4、后勤保障部負責提供快遞運輸車輛技術狀況保持、車輛故障或事故救援、車容車貌整改等服務支持。
5、人力資源部負責了解培訓需求、擬定并執行培訓計劃、驗證培訓效果。
第四條公司各崗位尤其是監控崗位管理人員應忠于職守、嚴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范要求做好快遞員的服務工作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時高效地處置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第五條公司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組成聯合稽查組定期就快遞員的執行規范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果如實記錄、分類整理作為快遞員考評和評價管控手段適宜性的基礎數據。
第六條公司對快遞員的服務質量狀況實行等級管理,安營部依據相關記錄對快遞員的服務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快遞員的服務質量等級,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B、C三級。服務質量等級為動態管理,與之相對應的獎懲從《快遞員管理制度》相關條款之規定。
第四章持續改進
第一條公司辦公室應關注服務過程,抓點帶面,通過公司網站、短信、內部刊物、行業刊物、宣傳欄等載體及時表揚先進、暴露不足,營造并保持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氛圍,激勵員工創優爭先。
第二條辦公室及人力資源部、客戶服務部、信息服務部等相關部門要根據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積極策劃、認真組織相應的活動,以保持公司的活力和推進服務質量的持續提高。
第三條客戶服務部要擬定切實可行的服務質量信息調查方案并會同信息服務部予以實施。信息調查的時間間隔應能滿足公司及時獲取階段性服務質量反饋信息的需要。
第四條公司設專人值守公司公眾網站的公開論壇,進行開放式交流溝通并篩選歸納出有效信息以供制定改進措施的參考。
第五條建立隊務會和公司工作例會制度,在不同層面上提供內部交流溝通、互教互學的平臺。各級管理者要開動腦筋充分利用這個平臺,達到提升整體服務質量水平的目的。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深入營運一線去發現培訓需求,在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針對性培訓滿足這種需求,并驗證培訓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條在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或通過正規評審確認存在缺陷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可作修訂。
第二條本制度內容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行業規定相沖突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6
第一條為規范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法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市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有權機關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及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詳見附表)。
第五條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六條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協助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管理工作。第七條金融機構應當在其營業機構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接待要求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的有權機關,及時處理協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國家秘密。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他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在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被凍結或扣劃存款的單位或個人開戶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和賬號、大小寫金額;
(二)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義務人應與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相同;
(三)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凍結或扣劃金額應當是確定的。如發現缺少應附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文書有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內容不符,應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所附的法律文書。有權機關對個人存款戶不能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有權機關提供該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它足以確定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內控制度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的登記制度。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時,應對下列情況進行登記:有權機關名稱,執法人員姓名和證件號碼,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姓名,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相關法律文書名稱及文號,協助結果等。登記表應當在協助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手續時填寫,并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和金融機構經辦人簽字。金融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表,并嚴格保守有關國家秘密。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涉及內控制度中的核實、授權和審批工作時,應當嚴格按內控制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拖延推諉。
第十三條金融機構對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完備的,應當認真協助辦理。在接到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后,不得再扣劃應當協助執行的款項用于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查詢存款手續后,有權機關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機構應當保守秘密。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完畢凍結、扣劃存款手續后,根據業務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單位或個人。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的資料應限于存款資料,包括被查詢單位或個人開戶、存款情況以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資料。對上述資料,金融機構應當如實提供,有權機關根據需要可以抄錄、復制、照相,但不得帶走原件。金融機構協助復制存款資料等支付了成本費用的,可以按相關規定收取工本費。
第十五條有權機關在查詢單位存款情況時,只提供被查詢單位名稱而未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賬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沒有所查詢的賬戶的,應如實告知有權機關。
第十六條凍結單位或個人存款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后可以續凍。有權機關應在凍結期滿前辦理續凍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措施。
第十七條有權機關要求對已被凍結的存款再行凍結的,金融機構不予辦理并應當說明情況。
第十八條在凍結期限內,只有在原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作出解凍決定并出具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才能對已經凍結的存款予以解凍。被凍結存款的單位或個人對凍結提出異議的,金融機構應告知其與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聯系,在存款凍結期限內金融機構不得自行解凍。
第十九條有權機關在凍結、解凍工作中發生錯誤,其上級機關直接作出變更決定或裁定的,金融機構接到變更決定書或裁定書后,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時,應當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的賬戶。有權機關要求提取現金的,金融機構不予協助。
第二十一條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應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同一單位或個人的同一筆存款采取凍結或扣劃措施時,金融機構應當協助最先送達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有權機關辦理凍結、扣劃手續。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金融機構協助凍結、扣劃的具體措施有爭議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有關爭議機關協商后的意見辦理。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7
一、總則
1、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圍:
(1)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章辦理。
(2)本規章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從業人員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員工錄用以寧缺勿濫,行業精英為原則,在核定編制內,錄用能勝任崗位工作,素質較高的人員,公司正式員工一律簽署聘用勞動合同。
2、本著公開招聘、嚴格考核、擇選錄用的原則,采用社會招聘、人才交流機構介紹、本公司員工推薦、個人自薦等形式進行招聘。
3、應聘人員經面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填寫錄用手續并填寫1)入職員工表2)《員工協議;計算機管理—保密協議—同行業競爭—培訓協議》,3)領取工作服,工牌手套,等辦公用品進行登記,進入試用期。
4、試用人員試用期均為1-3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滿后由人事部門填寫《員工轉正檔案表》,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提出鑒定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享受轉正后工資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保險,員工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后,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視員工表現,最長可延遲至員工工作滿半年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5、簽訂勞動合同者,公司每月發放200元保險補助金,(不包括在其他工作單位買有保險者),滿一年者公司按國家政策購買五險。
5、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業績欠佳或嚴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10天者,不發工資。
6、試用人員于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1)個人身份證明
(2)人事資料卡(個人簡歷)
(3)本人免冠登記照片二張
(4)其他如要之文件(如專業資格合格證或學歷證件等)
三、辭職、辭退、解聘
1、公司員工因故提出辭職,應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員工個人辭職應寫《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送人事部門報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人事部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者,人事部門將不予受理。
2、申請辭職者,未經總經理審批之前,須堅守工作崗位、經批準后,不再安排具體工作,該員工應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辦理財物移交手續,其間只發基本工資,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從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起停發薪金。
3、公司辭退員工,由人事部門在征得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意見后,向被辭退員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經人事部經理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時間。
4、公司辭退之員工在辦理所有移交離職手續期間,公司只發給基本工資,免除其它一切待遇,從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起停發薪金。
5、公司辭退員工有特殊原因時(嚴重違法、違紀、嚴重失職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發所有薪金。
6、公司員工需繳納1000元培訓費,前3個月分3次付完。合同期滿,公司退還。合同沒有到期離職不得退還。
6、離職者傭金結算自離職之日起結算。
7、完備離職手續:
1、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公司按曠工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通知書》;
(2)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與公司有關的來往帳目;
(5)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2、員工違約或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其在勞動合同期內產生的有關費用。
3、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此合同(協議)與合同書,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應。
四、勞動合同
1、新員工3個月試用考察期滿,即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
2、合同期限: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工作成績簽定的合同年限為以下2種:
(1)公司與主任、經理級員工簽定2—3年的個人勞動合同。
(2)公司與其他級別員工簽定1年的個人勞動合同。
3、簽定合同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導新聘員工《勞動合同書》;
(2)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
(3)《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簽定后,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4、簽定合同后雙方權益:
(1)員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公司規定的各項薪金及福利待遇;
(2)員工應嚴格遵守合同內各項規定,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
(3)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制度或犯有嚴重過失的員工,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如對合同內容存有異議,應在領取合同后1周內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質詢,雙方協商解決;
(5)協商無法解決者,可向當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總經理同意后,公司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7)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時通知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和合同法規處理。
五、兼職聘用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不同的情況與兼職人員簽定合約,合約期限為一年,可以續簽。
2、兼職人員不需經過試用期限,不定級,每月一次性發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動及春節例外);
3、離職不給予任何補償。
六、實習人員的管理
1、公司錄用的實習人員可分為兩類:1)有薪實習2)無薪實習
2、實習人員不與公司簽定合約,但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實習人員須在人事行政部辦理登記手續。
4、實習人員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但實習期間獨立完成業績傭金不變。
5、實習人員表現特別優異者,經公司認可,可轉為公司員工。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8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間斷和財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門衛值班、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門衛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值日、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或部門值日制度、領導值班、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領導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點和內容
。ㄒ唬、門衛值班、
目的:維護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財產遭受損失、實行分班制,保證24小時有人當班、
值班要點:
1)、保證通訊系統暢通;
2)、防止公司財物失竊;
3)、及時排除公司火災、漏水事故;
4)、監查下班后公司人員進出情況;
5)、接待來賓,保存郵件、
。ǘ、值日、
1)、目的:維護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時聯絡、處理事務、
2)、一般以工作時間為責任時間、
3)、值班要點:
巡察辦公場所保潔情況;打開水等后勤事務;電話記錄、處理、轉送;領導交辦任務、
。ㄈ㈩I導值班
目的:以公司業務工作為主、一般以下班時間或節假日為值班時間、
值班要點:
1)、接待下班后來客;
2)、處理未完成工作;
3)、處置下班后的突發、緊急事件、
4)、值班人員接打值班電話,應記錄來電時間、單位、授話人、主要內容、
5)、值班接待來賓要記錄來訪時間、單位、來訪人、主要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6)、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填寫值班日志、
四、值班規定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地值班室留宿、
2、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聚眾打牌、看電視、嗑睡,不給壞人可乘之機、
3、在規定的時間內加強駝視,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4、接待來賓外松內緊、熱情招呼、緦長年累月查,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鑒別來人意圖,要守口如瓶,不能隨便亂說、
5、值班人員密切關注領導活動行蹤,遇到緊急情況即能取得聯系、須將公安、消防、醫院、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部門及火車、船、飛機、出租車的地址、電話、路線等信息置于明顯處,以備應急需要、
6、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于負責,一方面大膽采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匯報主管領導或和公安部門報警、
五、接聽值班電話應注意:
1、禮貌相待、不論打進、接入,應主動通報公司名稱、職務、姓名,如對方未通報,應客氣詢問清楚、
2、使用語言文明,切忌粗聲粗氣、
3、對重要或較長的電話內容,可請對方復述一遍、
4、對要求打公司領導的電話,首先部清對方的單位名稱、職務、姓名,然后婉轉回答“請您稍等,我給您找一下”之類的話再處置、
5、對打聽事情、咨詢類擔心條態度和藹、禮貌對待、恰到好處地回答、
6、除緊爭情況隨時報告外,一般將若干電話內容集中到一起,有條理地予以報告、
7、加大節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領導帶班,征求下屬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發各有關部門和人員、
8、根據需要,可安排公司司機值班或待班,一有用車要求,能在最短時間內抵達用車地點,如有必要可為其配備移動通訊工具、
9、根據需要,可安排公司單身職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給予適當的加班補貼、
六、附則
1、值日、領導值班為義務值班、門衛值班為正常工作制,必可時可予輪休、
2、本制度由行政部與安保部解釋、補充、執行,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9
一、值班安排
1、醫院總值班工作由院領導輪流總帶班,分醫療總值班、護理總值班、行政總值班等“三條龍”、節假日3天及以上及特殊時期,另外安排職能科長值班,以加大協調落實力度、
2、值班室實行非上班時間值班制度,值班時段為工作日12:00~14:30(6月1日~9月30日期間為15:00)及17:30(6月1日~9月30日期間為18: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節假日)上午班8:00~12:00,下午班12:00~19:00,夜班19:00~次日8:00、
3、醫療總值班人員由臨床、醫技科室行政正、副主任及部分志愿參加的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組成,護理總值班由護士長輪流值班,行政總值班由職能科室工作人員輪流值班、為照顧老同志,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一般不安排值班、
4、醫務科、護理部和辦公室分別負責編排總值班“三條龍”值班表和值班室管理,對新參加值班的人員進行培訓;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應當提前與其他值班人員協商調換,并分別報醫務科、護理部和辦公室、
二、值班人員職責
1、醫療總值班、護理總值班、行政總值班分別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院醫療、護理、行政事務的臨時事宜,及時處置突發、重大事件,傳達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承接未辦事宜,以保證全院正常工作,確保醫院安全、
2、接聽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應及時、認真接聽值班電話,語言文明,禮貌應答,對所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按有關程序報告處理,不得推諉拖延、重要來電或來電事項需要辦理的,應要求對方盡量傳真書面材料;沒有書面材料的,值班人員要填寫電話記錄,按程序報批、一般情況下,涉及業務咨詢的來電,應告其與相關業務科室聯系;涉及新聞采訪事宜、群眾信訪問題的來電,應告其與辦公室聯系;涉及舉報、投訴的來電,應告其與監察室聯系、
3、及時接收和轉辦文電、值班人員如收到傳真或送達的文電,要在值班記錄本上登記,注明收到時間、需要立即辦理的文電,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并按照帶班院領導的要求及時辦理;不需要立即辦理的文電,待上班后交由辦公室處理、
4、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日期、值班人員姓名,簡明扼要記錄值班時發生的事項和處理過程、結果以及需接班人員繼續辦理的事項,所記事項應當按照時間順序排列,字跡清楚,要素齊全,一事一記,標明序號、院辦主任、醫務科科長、護理部主任應每月核查值班記錄、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應按時接班,如因故無法按時接班,應當與當班人員聯系,保證無縫交接,防止值班空白期、當班人員應主動向接班人員交接值班記錄,特別要交代需續辦的事項、接班人員要認真逐項辦理需續辦事項,并記錄辦理情況、
三、值班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接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應急辦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2、值班人員接到院內發生重大醫療糾紛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醫務科、保衛科、應急辦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3、值班人員接到院內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安全辦(保衛科)、應急辦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4、在緊急、重大事件處置過程中,值班人員要積極主動協助有關科室做好聯系、接發傳真等工作、 四、值班紀律
1、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泄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發事件信息、不得在值班室會客、閑談,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值班室、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轉移值班電話,不得利用值班電話聊天、
3、值班人員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要注意防火和電器安全,保持值班室的整潔衛生、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出現脫崗、漏崗、值班電話無人接聽等現象而導致嚴重后果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分、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11
1、目的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防止和杜絕生產安全事故,公司實行各級管理人員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科室和車間各級領導、
3、責任單位
公司辦公室 安全科
4、工作程序
4、1 公司、科室和車間各級領導,嚴格按公司辦公室下發的值班表,執行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4、2 公司領導和各級值班領導,必須準時到生產調度室簽字報到,并告知辦公地點,通訊方式,簽字報到表每月由生產調度室匯總后交安全技術科存檔,保存二年、
4、3 公司值班領導是值班期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嚴格履行職責,掌握生產動態,制止各種違章操作,各種危及安全行為的發生、
4、4 公司科室值班領導,配合公司值班領導做好巡檢工作,巡檢發現安全生產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全面記錄,并在每天調度會進行講評、
4、5 車間值班領導是值班期間本車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4、6 公司值班領導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該記錄每天由安全技術科收取存檔,保存二年、
4、7 安全科每天針對值班記錄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及時反饋各相關單位進行排查、解決,并組織各相關科室進行協助和督導、將解決結果以書面形式遞交公司主管領導,并存檔、
4、8 公司科室值班巡檢記錄由公司辦公室每天收取存檔,保存二年、
4、9 公司辦公室針對巡檢記錄所記載,不能當時處理的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并協助解決、解決結果以書面形式遞交公司主管領導,并存檔、
4、10 公司辦公室針對巡檢記錄所記載的違紀情況,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及時做出處理決定,并通報全公司、
5、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安全科負責解釋、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12
1、目的
為了加強夜間和節假日的安全工作,公司除持續必要的保安守護值班外,實行以下安全值班制度、
2、值班形式
2、1平時值班:常日班下班及休假日期間,由公司倒班班長兼任行政值班工作,負責公司的安全巡檢和保衛工作、
2、2節假日值班應加強值班力量和值班人數,值班人員由安全環保部、維修部、操作部、客戶服務部等組成、另外公司領導及各部門經理進行電話值班,確保手機24小時開通,以便應付緊急狀況需要、
2、3節假日值班按照要求編排值班人員一覽表及其通訊聯絡方式,張貼在中央控制室,告知公司所有人員,并報化工區安監處及海事等政府部門備案、
2、4特殊狀況應急值班:遇有防臺、防汛,及其他特殊狀況發生時,務必根據應急方案,全公司動員,組織各種搶險抗災、警戒守衛、通訊聯絡、后勤供應等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應急值班工作、
3值班職責
3、1負責處理值班期間的安全工作,協調業務生產方面的事宜、
3、2按巡查路線,對值班區域進行每二小時巡查一次,夜間值班在睡前,加巡一次,及時處理不安全因素,并做好巡查記錄、
3、3發生狀況時,組織并參加搶救工作、如發生重大狀況,務必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4值班紀律
4、1值班人員應根據值班表排列名單自覺按期、按時參加值班、
4、2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不遲到,早退,不飲酒,不從事違反值班制度的活動、
4、3因故不能參加當天值班者,應預先向主管經理請假,同時,務必找妥相應人員代替,并與安全環保部取得聯系、
公司對員工的管理與規章制度13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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