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通用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考勤制度1
一、總則
為加強管理,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請各員工遵照執行。
二、考勤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崗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如需調整,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2、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行政人員以考勤記錄為依據,匯總成個人考勤記錄?记谟涗泴⒆鳛閱T工個人工資計算、假期計算以及實施獎懲的依據。
(2)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理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必須事前向經理申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理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標準工資,并扣發當月全勤獎。
(4)員工因公出差由經理批示,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未與公司及時聯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
(5)出差時不打招呼而辦理私事者,不予報銷此次出差費用,辦私事時間將按照曠工處理。
(6)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50元。
3、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一次罰款5元;10-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扣除當月全勤獎金50元;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將予以書面警告,另行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8次,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2)因工作不能按時到公司時,員工須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告知經理,否則,視為缺勤,按相關制度執行。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準者;
(3)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崗位者;
(4)一次遲到30分鐘—2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5小時按曠工1天計算;
(5)處罰辦法:
A、曠工1日,扣除當日標準工資的三倍,并扣發當月全勤獎,記警告一次。
B、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累計24小時),半年內累計曠工4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且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該員工。
5、涉及罰款內容的上報經理,從違紀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請假
1、員工無論何種原因的請假,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指定職崗代理人,辦妥工作交待事宜,按權限報請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申請單》報行政人員登記考勤,無請假手續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每年限請假天數累計20天,超出規定限請天數,除扣除請假天數工資外,另罰款50元/天。
請病假、事假應本人親自履行請假手續,因生病或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請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打電話通知經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報行政人員備案;
2、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計。
3、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計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數基本工資70%發放。
4、請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員工申請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寫請假單,員工申請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鐘告知領導,事后補請假條,如沒告知公司領導,以曠工處理。
5、員工在病假、事假期間,應扣工資:
月基本工資÷30天(31天)×實際請假天數
6、請假批準權限:
A、部門負責人有權批準本部門員工1日以內的請假申請,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B、員工、部門負責人2日(含2日)以上的請假申請,須上報總經理批準,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
2、加班達3小時—4小時以內,計加班半天;達6小時以上,計加班一天。
3、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員工調休,并交行政部門登記考勤。無法安排調休時,給予加班補貼。
4、對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計加班。
5、加班補貼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五、休假
公司每周正常休息日為一天,實行周六、日兩天輪班休息制度。
1、每周正常休息為計薪假,休息前應與相關人辦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崗休假。(新員工試崗期內無調休)
2、員工休假時因未交接清楚而導致工作失誤,由休假者承擔責任,視不同程度給予處罰;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則由接交人承擔責任,并給予處罰。
3、休息期間,休息人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六、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1、婚假、喪假
(1)司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七天帶薪婚假,未滿一年可申請三天帶薪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明)
(2)司齡滿一年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三天,未滿一年可申請一天帶薪喪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帶薪喪假為1-3天。
(3)符合條件的婚、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發。
3、婚假應提前一周向直接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按批準權限報批,報行政人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員工考勤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考勤制度3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 8:00-11:00 ,14:00-17:00 ;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 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 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員工考勤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目的: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
第2條
第3條
第4條
第5條
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基本定義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勤規定 公司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一點半,下午二點半至六點。
第6條 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
第7條
第8條
第9條
具體通知為準。
第三章 管理要求 遲到、早退、曠工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第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罰款10元,第三次罰款20元,依次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浮動工資部分,超過十次(含十次)者,不享受當月績效獎金。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三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及以上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浮動工資部分,且不享受當月績效獎金,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年累計曠工十個工作日者,不享受當年績效獎金。月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十五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 公司經理根據公司員工考勤記錄,統計罰款情況,并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統一扣罰。
第四章 出差管理
第10條 員工出差時應進行審批。
第11條 因公務緊急,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
第12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須經領導審批后,方可按出差處理。
第13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利用火車、汽車
第14條 使用企業交通
第15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主管領導同意。
第16條 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員工帶車出差的,往返途中過路費、油費憑有效發票據實報銷。產生住宿費用及伙食費的,按標準執行。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向總經理審批,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第17條 人身安全事項:出差在外有酗酒斗毆,與公司無關事件導致意外傷害的,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沒有按照出差規定,夜晚游蕩在外導致意外傷害的,公司不給予任何賠償。出差在外,有搶劫、偷竊、詐騙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期間發生的事件和公司無關。
第18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五章 休假審批
第1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年假等。
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請假時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年假: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的年限,公司相應的給予每年給予員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第20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1天書面向總經理請假。
第21條 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請假者,待請假結束后出具相關證明并補辦請假手續;
第22條 員工休假時,應把工作交接給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進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進行的工作。在休假期間需保持電話暢通,不能與公司中斷聯系。
第23條 除產假、病假、工傷假外,其他休假合并時,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第六章 事假
第24條 員工經批準可享有無薪事假,但必須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前提,年累計不得超過10天。
第25條 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平均工資(基本工資、浮動工資、補貼、績效)。
第七章 病假
第26條 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1天書面向總經理請假。因病情突發或嚴重不能親自到公司請假者,可向其主管領導電話說明待核實后,由其他同事代辦請假手續。假期結束附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
第27條 有關醫療期的問題: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休息時間為醫療期。醫療期自員工病休之日開始計算,在規定時間內累計病休時間達到規定醫療期限的,視為醫療期滿。連續病休期間,節假日按病休日計算。
第28條 病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下:員工當年(累計)請病假3日以內享受100%基本工資;員工當年請病假10日以內享受80%基本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5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记谝钥记诳闇,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6
指紋打卡考勤制度(行管版)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公司行管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時間另行調整。
3.1.2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
下午:13:30-14:00;18:00之后3.1.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簽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否則公司不予承認。
3.2請假
3.2.1請假程序
員工申領并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2注意事項
3.2.2.1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權限領導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者予以辭退。
3.2.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2.2.3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2.2.4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信息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2.3請假的核定權限
3.3銷假
3.4.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
3.5臨時外出
3.6.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準,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簽手續。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20xx年4月18日起實施。
5.相關表樣
5.1《請假申請表》
5.2《未打卡補簽申請表》
5.3《外出登記表》
5.4《外勤登記表》
個人請假單
注:員工申領《請假單》,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先休后補辦手續者,經查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后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并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務必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并事后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并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員工考勤制度8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后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鄢斕旃べY。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xx年3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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