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016廣西、青海、貴州三省的企業員工工資指導線的資訊,大家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編收集的相關的工資指導線發布資訊,歡迎大家閱讀!
2016廣西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發布我區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桂人社發〔2016〕59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勞動法》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試點地區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7〕27號)的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區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如下:
一、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8%作為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準線。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比上年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可圍繞基準線進行增長。
二、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12%作為企業工資增長的上線(預警線)。企業經濟效益有較快增長,工資水平可相應增長,但要根據企業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
三、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率3%作為企業工資增長的下線。企業經濟效益較低或虧損時,職工工資水平可圍繞下線適當給予增長。
四、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情況,依據本工資指導線進行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工資水平。在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區間內,對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企業,建議不超過基準線。
五、企業工資指導線原則上適用于廣西境內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和按照企業方式進行經營性活動的各類機構、團體。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貴州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了我省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建議企業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0%,增長上線為15%,增長下線為4%。我省境內所有企業(包括中央在黔企業)均可參照指導線調整在崗職工工資水平。
根據指導意見,對于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企業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與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相當的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可按基準線確定。
對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但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低于全省職工平均工資70%的企業,可按基準線至上線區間確定工資增長幅度。
對于經濟效益較好,但其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水平高于全省職工平均工資2倍的企業,應該低于基準線確定工資增長幅度。
對于經濟效益大幅下降和虧損企業,可參照下線增長工資。虧損嚴重且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其工資可以不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各類企業在安排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時,應參照工資指導線、同行業工資水平、物價水平等,按照《貴州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要求,與職工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理順內部分配關系,完善企業內部職工工資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正常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企業在確定工資增長時,應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崗位職工工資水平。同時,要妥善處理、合理確定企業經營者與職工的工資分配關系及收入比例,職工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的工資也不得增長。
2016青海企業工資指導線發布
青海省關于發布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青海省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青政辦〔2001〕134號)規定,在調查、分析2011年—2015年的全省職工工資增長率、勞動生產率增長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增長率等情況的基礎上,測算出青海省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批準(人社廳發〔2016〕138號),現發布如下:
一、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預警線(上線)為13%,即凡經濟效益增長較快的企業,可以在上線以內合理安排本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水平。
二、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中線)為7%,即凡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參照基準線,合理安排本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水平。
三、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最低線(下線)為3%,即凡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可參照下線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水平。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的企業,職工工資為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上述工資指導線適用于指導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四、全省各類企業應按照工資指導線的要求,充分考慮本企業實現利潤、勞動生產率和人工成本狀況等主要經濟指標,圍繞基準線,在上、下線之間合理安排職工工資增長。要認真落實《青海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把企業工資指導線作為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完善職工民主參與收入分配機制,通過集體協商決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國有企業工資水平已到達本地區上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及以上的,年度工資增長不得超過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國有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增長應低于企業利潤總額增長,并與職工保持合理關系。當年本企業經濟效益和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未增長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酬不得增長。
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應按照《青海省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的規定,依照分級管理、分類調控的原則,認真做好2016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貫徹實施和管理工作,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工資管理政策規定,引導企業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切實發揮工資指導線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作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