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滬上逾八成職工使用帶薪假
上海統計局9日發布調查數據顯示,上海逾八成職工近三年內使用過帶薪休假,其中外資合資企業受訪職工比重最高,而外出旅游成為上海市職工最主要的度假方式。
調查顯示,不同類型單位職工帶薪休假差異較明顯。外資合資企業受訪職工中,有94.6%過去三年中使用過帶薪休假,其中61.1%的職工全部休完;政府機關職工使用帶薪假的比重最低,75.4%的受訪職工過去三年中使用過帶薪休假,低于外企職工近20個百分點,僅15.8%全部休完,低于外企職工45個百分點。
薪資收入水平與使用帶薪休假的比重基本呈正相關。數據顯示,月收入8001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受訪職工使用帶薪休假的比重高達91.5%;月收入5001-8000元的受訪職工中,使用過帶薪休假的比重也占到90%;而在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職工中,使用帶薪休假的比重則跌至67.1%。
如何度過假期?調查顯示,近半數(47.4%)受訪職工在旅途中度過自己的帶薪休假。在月收入8001以上的較高收入者中,選擇“外出旅游”的比例更是達到53.3%。而中等收入(月收入3001-5000元)以及私營企業職工,更傾向于利用帶薪休假來處理私人事務,分別達到42.9%以及42.8%。
而“工作忙”、“申請難”以及“擔心影響前途”則成為滬上職工未休完假的三大原因。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帶薪休假有困難”是影響私營企業職工帶薪休假的主要原因(63.8%),其中,30.7%的職工認為是首要原因。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除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外,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200%給予額外補償。調查顯示,相當一部分單位帶薪休假經濟補償未能嚴格執行。其中,私營企業職工此問題反映尤為普遍,94.4%的職工表示未得到足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