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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薪酬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5 10:07:54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優)薪酬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優)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1

          1、除實驗工作人員和經領導批準的人員外,他人不得進入。

          2、實驗室內一切供水、供電線路管道的固定裝置均由水、電工裝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動。

          3、要求控溫、控濕的實驗室內,應注意觀察情況,發現不合要求,應立即采取措施。

          4、嚴禁不了解儀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觸精密儀器。

          5、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對室內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等的'實驗室更應加強管理,嚴格按實驗規程操作。

          6、實驗人員應該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間不能擅離崗位。

          7、實驗工作中儀器設備發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寫使用記錄,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實驗完畢后和下班離室時應切斷電源(必需通電的除外),水源、氣源、清理實驗場所,并關熄照明電、電風扇等,關好門窗。

          9、樣品保管人、資料保管人應妥善保管樣品和資料,謹防蟲蛀、霉變和遺失。

          10、工作人員對發給的實驗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不得轉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11、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及時處理實驗過程中使用過的器皿、廢液、廢物等。

          12、實驗室衛生采取包干制,責任和范圍明確到人,定期清掃。

        薪酬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與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與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與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與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與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 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與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 集團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 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鷗江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與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 各類補貼:

          6.5.1 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 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9.1 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與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與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與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 =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20.83

          10.4 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上海戶籍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1.2非上海戶籍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后也可按上海戶籍員工同等標準繳納。

          11.3其他非上海戶籍員工一律繳納上海綜合保險。

          12、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保險公司薪酬管理行為,發揮薪酬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保險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參照有關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因向公司提供服務而從公司獲得的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

          本指引所稱的工作人員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包括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獨立監事及工作顧問等。

          本指引所稱董事是指在保險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不包括職工監事,高管人員僅限于總公司高管人員。

          本指引所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對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有直接或重大影響的人員。關鍵崗位人員范圍由公司確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總公司直接從事銷售業務或投資業務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第三條 本指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國有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茖W合理。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發展戰略,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和合理的薪酬基準。

         。ǘ┮幏秶乐敗1kU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規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確保薪酬管理過程合規、嚴謹。

          (三)穩健有效。保險公司薪酬體系應當既能有效激勵工作人員,又與合規和風險管理相銜接,有利于防范風險和提高合規水平。

         。ㄋ模┕竭m當。保險公司薪酬政策應當平衡股東、管理層、員工、被保險人及其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符合我國國情和保險業發展實際。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本指引所指的保險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ㄒ唬┗拘匠辏

         。ǘ┛冃匠;

         。ㄈ└@允杖牒徒蜓a貼;

         。ㄋ模┲虚L期激勵。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實際和市場水平,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

          第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績效薪酬應當根據當年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績效薪酬應當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目標績效薪酬應當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險公司設立保底獎金的,應當只適用于入職第一年的員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條 保險公司支付給工作人員的福利和津補貼,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標準執行。

          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給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得超過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資保險公司股東另行支付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受前兩款限制。

          第九條 中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性質的激勵措施和現金激勵等。保險公司實行中長期激勵的,應當報經中國保監會備案。

          保險公司中長期激勵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合理確定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水平。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中國保監會按照有關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定限制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

          保險公司不得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額度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情況保持一致。保險公司應當定期根據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對延期支付制度進行調整。

          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應當包括適用人員范圍、條件、期限、比例、風險及損失情形、程序、停發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應當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不低于50%。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的持續時間確定績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則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當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結果確定的下兩個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過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則。

          第十四條 發生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規定情形的風險及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停發相關責任人員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第四章 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指標科學完備、流程清晰規范、結果與實際薪酬密切關聯的績效考核機制。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和每一工作崗位的考核指標。總體業績指標應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業務單位、管理部門和崗位。

          崗位考核指標應當明確、清晰,充分體現該崗位的'業績貢獻和風險合規要求,并盡可能量化,便于比對和評價,同時與業務單位和公司總體績效相掛鉤。

          績效考核指標應當符合崗位特點,不與崗位職責相沖突?冃Э己诉^程中,風險合規指標既可以作為構成性指標,也可以作為調節性指標,但應當保證與績效考核結果顯著相關。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和風險合規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的選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戰略。風險合規指標應當重點反映以下風險:

          (一)償付能力充足率;

         。ǘ┕局卫盹L險指標;

         。ㄈ﹥瓤仫L險指標;

         。ㄋ模┖弦庯L險指標;

          (五)資金運用風險指標;

         。I務經營風險指標;

         。ㄆ撸┴攧诊L險指標。

          每類風險指標的構成參照中國保監會有關分類監管的規定確定。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風險合規指標由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和有關監管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規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層層負責、逐級考評”的原則明確考核人、考核對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確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當根據保監會分類監管確定的風險類別進行調整。

          分類監管確定為C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類監管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礎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于平均值。連續被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逐年下浮,直至與公司部門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相當。但該公司新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前兩個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條款限制。

          分類監管被確定為A、B類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據分類監管部分指標評價結果對相應崗位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進行調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應當區分以下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ㄒ唬┒隆⒈O事和高管人員;

          (二)關鍵崗位人員;

          (三)其他崗位人員;

          (四)不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和常任顧問的工作報酬或費用等。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職責時,應當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獨立發表意見,避免受管理層不當影響。

          董事會應當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內容進行審核:

         。ㄒ唬┬匠旯芾淼幕局贫;

          (二)年度薪酬激勵方案和年度薪酬預算總額;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個人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考核結果和薪酬發放情況;

          (四)按照監管規定提交的薪酬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充分發揮薪酬委員會的輔助決策作用。薪酬委員會應當對董事會議案進行充分研究和討論,向董事會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對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及關聯性征求其他相關專業委員會意見。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

          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等部門負責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為董事會及其薪酬委員會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風險、合規管理和審計部門應當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關的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目標提出意見,促進保險公司薪酬與風險相掛鉤。

          前款所列部門工作人員的薪酬應當與其所監控業務領域的合規和風險狀況關聯,但相對獨立于該領域的財務績效。其薪酬水平應當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能夠吸引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違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發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勵項目或者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對違規發放的薪酬應當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六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實施監管,不直接干預薪酬水平。監管內容重點包括:

         。ㄒ唬┬匠旯芾沓绦虻耐陚湫浴⒁幏缎约捌鋱绦星闆r;

         。ǘ┛冃Э己酥笜嗽O計和績效目標設定對公司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年對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自我評價,撰寫薪酬管理報告,按照規定的審核程序和時限提交中國保監會。薪酬管理報告的內容包括:

         。ㄒ唬┬匠旯芾碇贫群土鞒淌欠裢陚、規范;

          (二)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崗位績效考核指標是否能夠充分并準確反映崗位貢獻和風險合規狀況;

         。ㄈ┛冃Э己诉^程和結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勵工作人員和樹立以績效和風險為導向的企業文化;

         。ㄋ模┕径、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與公司績效、業務質量以及業務結構是否匹配,是否對風險具有較強的敏感性,是否會激勵過度冒險行為或導致風險損失;

         。ㄎ澹┦欠翊嬖诠芾硎М敾虿环媳O管規定的行為;

          (六)其他對公司戰略或風險有重要影響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國保監會可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說明、監管談話、風險提示、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反饋監管意見、要求公司作為重大事項公開披露等措施進行處理:

          (一)中途改變績效考核指標或績效目標,致使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實際薪酬總額高于原指標考核結果的;

         。ǘ┬匠晁脚c公司風險狀況嚴重不匹配或顯著高于市場同等規模和業績水平公司的;

         。ㄈ┬匠旯芾硇袨椴环媳O管規定的;

         。ㄋ模┬匠旯芾碜栽u與公司實際情形不一致的;

         。ㄎ澹┢渌赡艽嬖诨驅е嘛L險,需要進行風險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組織進行監管評價。

          監管評價可以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協助進行,保險公司應當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窗幢O管規定作出說明或提交相關報告資料的;

         。ǘ┛冃Э己艘约皥笏偷膱蟾尜Y料弄虛作假的。

          保險公司及相關人員發生上述行為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照《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及其它監管規定予以處罰。

          中介機構在為保險公司服務過程中故意提供明顯不實信息,致使保險公司做出錯誤決策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在行業內公布該中介機構名稱,其他保險公司不得接受該機構的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由救助機構和保險監管部門確定:

         。ㄒ唬┮延芍袊kU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機構實施救助或參與風險處置的;

         。ǘ┍恢袊1O會依法接管的;

         。ㄈ┥暾埰飘a或被關停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薪酬管理制度4

          一、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三、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四、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5

          新準則所稱的“職工”比較寬泛,與《勞動法》中的“勞動者”相比,既有重合又有拓展,包括三類人員:

          1.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

          2.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3.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

          職工薪酬是企業因職工提供服務而支付或放棄的所有對價,企業在確定應當作為職工薪酬進行確認和計量的項目時,需要綜合考慮,確保企業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成性和準確性。

          職工薪酬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構成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為了補償職工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等。

          2.職工福利費,主要指尚未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或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內設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機構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以及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3.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各地方政府或企業年金計劃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改善職工文化生活、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和業務素質,用于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支出。

          6.非貨幣性福利,是指企業以自己的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無償使用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如提供給企業高管人員使用的住房,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向職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辭退福利),是指企業由于分離辦社會職能、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重組、改組計劃、職工不能勝任等原因,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裁減而提出補償建議的計劃中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是指除上述七種薪酬以外的其他為獲得職工提供服務而給予的薪酬,比如企業提供給職工以權益工具形式結算的認股權、以現金形式結算但以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的現金股票增值權等。

        薪酬管理制度6

          1.薪酬的含義

          薪酬作為等價交換的結果,包括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所作出的杰出貢獻而獲得的各種經濟回報形式。

          根據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分為兩種類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經濟性報酬:工資,津貼,獎金和各種福利等。非經濟性報酬則不能以金錢的形式表現,如參與決策的機會,較大的職業發展空間,良好的工作氛圍與工作環境等。

          薪酬≠工資≠報酬,在 現代分配制度中,對人力資源實行的是工資制,對人力資本實行的是薪酬制。報酬強調的權利,薪酬強調對等。

          薪酬=崗位工資+年終獎+人力資本持股+職務消費+福利補貼

          2.薪酬的構成:

          基本薪酬:根據員工所具備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資歷,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

          基本薪酬變動取決于三因素:1)社會經濟發展導致基本生活費用的變化,如通貨膨脹;2)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職位升遷。

          可變薪酬:根據員工是否達到或超過某一事先確立的績效標準而浮動的報酬?冃藴始瓤梢允菃T工個人績效也可以是組織績效或是部門績效。

          作用:1)對于組織提高效率;2)實現組織目標;3)加強部門協調。

          福利:國家福利和組織自愿福利。我國法定福利項目包括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法定休假等。

          組織自愿福利:企業年金計劃,補充的健康保險計劃,心理咨詢服務,子女教育補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員工方面:1)提供經濟保障;2)產生激勵。

          組織方面:1)吸引和留住人才;2)控制經營成本。

          社會方面:薪酬構成了全社會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決定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則引發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薪酬設定的主要制約因素

          內部因素:1)本單位業務性質與內容;2)組織的經營情況與財政實力;3)組織管理哲學和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組織分配思想,價值觀,目標追求,價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1)勞動力市場的供需關系與競爭狀況;2)地區及行業的特點與慣例;3)當地生活水平;4)國家的有關法令和法規。

          5.薪酬管理及主要內容

          薪酬管理服從于企業的經營戰略,要為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僅是讓員工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還要引導員工的工作行為,激發工作的熱情;給員工發放工資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層次的活動。

          薪酬體系的確定:

          1.確定制定組織基本薪酬的基礎:

          (1)職位薪酬體系以及工作本身的價值來確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體系

          (3)能力薪酬體系;

          2.確定薪酬水平:是組織支付給各職位,各部門或整個組織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決定了外部競爭力;結合市場競爭和組織能力,來決定采取領先型,追隨型,滯后型還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確定薪酬結構:同一組織內部不同職位或不同技能等級所獲得的薪酬之間的相互關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現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和福利。薪酬構成是指薪金報酬的各組部分在薪酬總體中的結構和比例。

          特殊群體的薪酬:需要根據不同員工群體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預算,薪酬溝通等問題。薪酬調整是指企業根據內外部各種因素的`變化,對薪酬水平,薪酬結構和薪酬形式進行相應的活動。薪酬控制是指企業對支付的薪酬總額進行預算和監控,以維持正常的薪酬成本開支,避免給企業帶來過重的財務負擔。

          6.薪酬管理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業,同一地區或同等規模的不同組織中的類似崗位;

          2)內部公平性:同一組織內部不同崗位所獲得的薪酬應該與所作出的貢獻成正比;

          3)個人公平性:與其他人獲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勵原則:按貢獻分配,實現真正的公平。

          競爭性原則:組織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場平均水平。

          經濟性原則:必須考慮企業的支付能力,盡量控制勞動力成本,在競爭力,激勵性和經濟性之間尋求一個平衡。

          合法性原則:最低工資規定,反歧視法和社會保險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與作業

          薪酬管理對整體的組織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體現;

          2)薪酬戰略是組織基本戰略之一:一個組織有許多子戰略:市場戰略,技術戰略,人才戰略等,其中的薪酬戰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優秀人才;

          2)對各類員工的積極肯定;

          3)合理控制企業人工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產品競爭力;

          4)謀求與員工共同成長;

          5)薪酬管理影響組織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與其他人力資源管理環節的關系:

          1)薪酬管理與工作分析的關系;

          2)薪酬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的關系;

          3)薪酬管理與招聘錄用的關系;

          4)薪酬管理與績效管理的關系;

          5)薪酬管理與員工關系管理的關系。

        薪酬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增強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內部良性競爭,達到全員參與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服裝廠全體員工。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獎懲內容的核實調查,負責獎懲通報的擬制,并負責檔案的記載。

          3.2財務部負責獎懲的實施。

          4、文件內容

          4.1員工獎懲和記功記過。業績分反映員工能力和績效,功過反映員工態度、品行和紀律性。

          4.1.1獎勵種類分為:記大功、記小功、嘉獎、通報表揚。

          4.1.2處罰種類分為:記大過、記小過、記警告、記警示。

          4.1.3以上獎懲與經濟掛鉤并納入員工檔案。

          4.2獎勵細則

          4.2.1主人翁獎:具有強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識,能夠積極主動地發現、告知或協助處理其他崗位工作缺項。

          4.2.2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指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能將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應用于實際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門和個人。

          4.2.3優秀員工獎:年度工作中表現突出,績效考核優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進獎(此獎項針對部門及個人):公司部門及員工在對外銜接、聯絡、展示中表現優異,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者。

          4.3評比辦法:

          4.3.1所有獎項均由各部門向行政部遞交獎勵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料;行政部接申請后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獎勵。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實時評選,申請時間、受獎部門或人員、受獎次數不限

          4.3.2優秀員工獎:每年1月按全年銷售業績、全年獎懲記錄評選上年度得獎者獎勵措施針對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等獎項,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等級。

          4.3.3公司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1000元;連續兩年獲得優秀員工者薪資向上浮動一級。

          4.5處罰細則

          4.5.1公司員工,所有A類處罰均為記大過一次

          4.5.2B類處罰均為記小過一次

          4.5.3C類處罰均為記警告一次

          4.5.4D類為警示,每兩次警示為警告一次,每兩次警告為小過一次,每兩次小過為大過一次

          4.5.5員工記大過一次,取消年終獎,取消福利升級,工資晉級

          4.5.6員工記大過兩次,降級一級

          4.5.7全年無任何處罰,晉級一級

          4.5.8員工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5天

          4.5.9員工全年累積病假不得超過8天(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4.5.10事病假超過限制一律按曠工處理

          4.5.11確有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5.12請假者必須以書面告知,口頭傳達一律無效。

          A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當月狀態工資及部門獎金50%,當事人記大過一次,同時下調一級工資,取消年終獎,部門其他人員記小過一次。

          B類處罰:給予當事人扣除當月狀態工資50%,并扣除部門資金30%,當事人記小過一次。

          C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狀態工資30%,部門獎金10%,并當事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D類處罰:扣除當事者當月狀態工資20%,部門當月獎金5%,并給予警示。

          4.5.13財務部處罰行為

          A類

          4.5.13.1未經總經理簽字認可或授權支付公司資金。

          4.5.13.2未經總經理授權同意私自動用公司印章。

          4.5.13.3曠工者。

          4.5.13.4私帶貨物出庫者。

          B類

          4.5.13.5在收到銷售部交來各賣場對賬單之日起7天內(含星期天)必須開出增收款發票,30天內必須收到貨款。

          4.5.13.6每月第二周和最后一周,隨同資金周報附送銀行對帳單。

          4.5.13.7每周六上午12點前必須提交資金周報。

          4.5.13.8未按規定嚴格審核者。

          4.5.13.9未按三小時答復制答復者。

          4.5.13.10未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并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5.13.11每月7號前未送交報表者(6份)。

          4.5.13.12其他由總經理另行規定條款。

          4.5.13.13合同審查不嚴,具有明顯的財務方面的漏洞并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5.13.14泄漏機密者。

          C類

          4.5.13.15當天的報表當天未完成。

          4.5.13.16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報表者。

          4.5.13.17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聽音樂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4.5.13.18發錯貨物或打錯發貨單者。

          4.5.13.19私自放無關人員入庫者。

          4.5.13.20未按規定收發貨品者。

          4.5.13.21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4.5.13.23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后。

          4.5.13.24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4.5.13.25竄崗者。

          4.5.13.26侮辱他人者。

          4.5.14銷售部處罰行為

          A類

          4.5.14.1私自收受現金者。

          4.5.14.2未經總經理批準,超越權限,給予折扣者。

          4.5.14.3有攻擊、侮辱客戶行為,或影響惡劣者。

          4.5.14.4人身攻擊以及和營業員發生爭吵者。

          4.5.14.5有不誠實行為者,弄虛作假者。

          4.5.14.6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B類

          4.5.14.7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計劃者。

          4.5.14.8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對帳者。

          4.5.14.9未能及時進行營銷調節措施者。

          4.5.14.10未能及時進行人員調整者。

          4.5.14.11未能及時提供相關技術報表者。

          4.5.14.12向營業員透露公司相關機密者。

          4.5.14.13未能按規定三小時答復制答復者。

          4.5.14.14未能按規定處罰下屬人員者。

          4.5.14.15未能及時調撥貨品保證銷售者。

          4.5.14.16未能及時提供保障服務影響銷售者。

          C類:

          4.5.14.17未按規定外出申報行蹤者(走時登記、回時核銷,并撰寫報告)。

          4.5.14.18當天工作內容當天未完成者。

          4.5.14.19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4.5.14.20未按規定調撥貨品者。

          4.5.14.21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4.5.14.22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或其他安排者。

          4.5.14.23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D類

          4.5.14.24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后。

          4.5.14.25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4.5.14.26竄崗者。

          4.5.14.27侮辱他人者。

          4.5.15貨品部處罰行為

          A類

          4.5.15.1私受廠商回扣者,損害公司利益者。

          4.5.15.2泄露公司機密者。

          4.5.15.3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4.5.15.4故意將不合格產品混入合格品者。

          4.5.15.5未經總經理授權,給予廠商承諾者。

          B類

          4.5.15.6未能按程序工作者。

          4.5.15.7未能及時調整貨品者。

          4.5.15.8未能按三小時答復制工作者。

          4.5.15.9出差未按規定匯報匯蹤者。

          4.5.15.10未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4.5.15.11檢驗貨品不及時者。

          4.5.15.12未按規定時限上貨者。

          4.5.15.13未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者。

          4.5.15.14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者。

          C類

          4.5.15.15當天工作在當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4.5.15.16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工作無關者。

          4.5.15.17未按規定程序質檢貨品者。

          4.5.15.18未按規定程序存放貨品者。

          4.5.15.19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5.20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4.5.15.21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后。

          4.5.15.22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4.5.15.23竄崗者。

          4.5.15.24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處罰行為

          A類

          4.5.16.1未能及時處理緊急事件者。

          4.5.16.2有攻擊侮辱客戶行為、影響惡劣者。

          4.5.16.3有不誠實行為,弄虛作假者。

          B類

          4.5.16.4對其他部門監督不力者。

          4.5.16.5未能完成規定完成的報表者。

          4.5.16.6未能及時提供保障,影響工作者。

          4.5.16.7對違規人員未按規定處罰者。

          4.5.16.8未能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工作者。

          4.5.16.9泄露機密者。

          C類

          4.5.16.10未按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內容)。

          4.5.16.11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已無關工作者。

          4.5.16.12挑撥是非者,議論他人者。

          4.5.16.13遲到早退者。

          4.5.16.14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6.15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4.5.16.16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5、引用文件無

          6、記錄《獎懲通報》

          7、其它

          7.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7.2本規定自總經理批復之日起實施。

        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企業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是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企業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企業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企業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企業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對企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企業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薪酬管理制度9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的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薪酬體系。

          1.2結合本地區、行業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的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的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的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的相鄰薪點的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的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的薪酬薪點。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的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附表一《公司職業通道與工資級別對照表》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的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的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的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后員工的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的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的第二個月體現。

          7.2正常年度調薪是公司根據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外部薪酬水平變動情況及員工個人績效、能力、任職的'實際情況進行的例行性薪酬調整,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一次。正常年度調整并非全員普調;薪酬調整幅度,還需根據公司的效益狀況、社會上同行業薪酬變化情況、通脹情況來確定。調整時,主要以員工上年度每月績效考核的工作績效為依據,同時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7.3異動調薪是指因員工具體擔當的職位發生變化而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3.1調整的基本條件為:因公司需要或員工個人因素發生職位晉升、職位調整、職務兼任、獎懲、解職等異動,根據公司制度需進行薪酬調整。

          7.3.2中層以下員工的異動調整由該員工的直接主管填寫《異動單》提出薪酬調整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初審,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若為新任崗位,則在新任崗位上試用三個月合格后調整工資)。

          7.3.3中層管理人員的異動調整,由主管領導提出,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

          7.4特別調薪是指員工具有特別貢獻、具有突出績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有了突發性的變化,而對部分職位、部分人員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5特別調整的工資級別控制,以保證薪酬水平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合理性,既能留住優秀人才又不打破內部總體平衡的原則,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員工的崗位工資晉級。進行特別調薪的基本條件為:

          7.5.1本集團公司內(含本公司)被評為優秀的員工。

          7.5.2員工做出特別貢獻或業績,可使公司長遠受益時。

          7.5.3對于避免重大事故發揮了關鍵作用的人員。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人員。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嚴格管理,使企業避免了重大損失的人員。

          7.5.6生產部門全年績效考核結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生產三部的員工)。

          7.5.7經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或經本公司考核獲得相應技能資格,其專業技能水平達到相應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的技術人員;或其他專業技能人員。具體文件《員工技術職稱評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如不調整薪酬,則面臨關鍵崗位、關鍵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況發生時,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調整時間還相差二個月以上。

          7.6定期普調。一般情況下,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所在城市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2—3年提出調薪方案,報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審批。

          7.7危機調薪。當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可啟動危機降薪方案,經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批準后,可降低員工的薪酬標準。

          7.8職位晉升與工資級別調整需依據公司《員工職位晉升與工資晉級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談判工資。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慮實行特殊人才談判工資機制。特殊人才標準主要為:市場上稀缺的管理、技術及銷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專業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資水平由雙方根據人才市場供求關系,最新市場勞動力價格情況、同行業工資水平、個人工作業績、個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對特殊人才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考核,如個人工作業績及能力明顯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標準,或已非市場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薪酬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造價咨詢業務管理,拓展公司造價(預算、結算)業務市場,明確公司投標業務人員的工作職責,提高造價咨詢工作效率,明確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造價人員。

          三、薪酬組成及獎勵制度

          (一)、固定工資(底薪)、加班費、提成工資、福利、績效獎、職務工資、保險,其他。根據各人選擇的計薪方案(以上所列幾種工資的組合)結合公司制度計算。每個人的計薪方案一經確定,不能隨便變更,必須經部門負責及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后方可變更。

          1、保底工資:

          各專業造價員保底工資4000元/月,輔助造價員保底工資2500元/月,年【季】度計算,達不到保底工資,按保底工資發放,超過則按實際發放。

          2、提成工資

          造價咨詢的生產提成以該項目最后造價為基數標準核算,提成計算是以作業合同項目的工程總造價為計算基礎,確定提成比例,各人應得提成是以其各自完成的工程造價與該項目的各專業提成比例的乘積計算。

          3、每單位工程(按建筑安裝、市政、公路、水利四大專業)的提成最低標準為100元/次。

          4、項目負責人單獨提取本項目提成總額中的10%,作為項目的總體協調費用,全過程負責該項目,包括(并不限于)項目的收款、作業人員的提成計算以及審核核對工作。各項目需形成責任協議(蓋誰的章誰負責),項目內部可合適訂立獎懲措施。

          5、提成工資的發放方式:

          預算成果打印蓋章送業主時支付以預算總價計算的提成的30%。 審核報告文件審定時支付以審核價格計算的提成的30%。 項目完全完成之后并收回來款項后發余款,并結合獎懲方案。 未核對工程量清單前,提成按標準80%發放,核對后發放余下的20%。

          6、以上系數為可疊加系數。

         。ǘ、獎罰條款產:

          1、每個人的業績按季度累計完成工程超過5千萬的予以獎勵500~1000元;年終獎按照個人為單位計算.1億為0.03‰, 3億為0.025‰,5億以上為0.02‰。(計算基礎為審核后的建安費,分段累加計算)

          2、咨詢作業價和最終價相差10%以上,其提成按標準乘0.8系數;相差15%以上,其提成按標準乘0.6系數;20%以上無提成費用。園林差值可放寬*1.5,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3、無本專業造價員證書提成按此標準乘0.9系數,醫社保照常繳交。

          因某證書注冊于其他單位致公司無法使用,社保由其注冊公司繳交,公司不予繳納,并由員工填寫,自愿不交納醫社保申請,不管是否已取得證書,提成按此標準乘0.9系數計算;

          4、部門經理根據個人能力合理安排項目責任人,被安排人員在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各種理由推脫;

          5、作業成果要求:

         。1)、合格品:內審和外審造價誤差在±3%以內,資料歸檔完整;

          (2)、造價基數:為業主或政審批部門或收費結算確認的該項目造價作為提成的基數,不得將項目投資拆分計算基數,基數僅指項目責任人自身完成的.工作部分;

          (3)、提成包括項目獎勵、加班、交通電話等所有生產中發生的費用;

         。4)、非項目責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壞帳,生產提成正常發放,若因項目責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項目收入打折,生產提成按打折同比例發放。

         。5)、若因項目責任人成果問題導致項目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取消提成發放,并對項目責任人員予以500~2000元的處罰處理;

          (6)、鋼筋建模導出砼、模板:建筑面積10000m2以下250元/幢,10000m2以上300元/幢,特殊情況另行調整;

          四、差旅補貼:

          1、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出差人員每人每天150元標準以下憑據報銷;

          3、出差人員自行坐合適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一般以公共汽車、動車為主。如公司派車則不另行交通補貼報銷;

          4.其他未詳細單列的,按公司規定執行。

          五、違章處罰制度

          作業人員故意不遵守規章制度,違章違法給公司造成的經濟與名譽損失,公司保留對作業人員依法追償、經濟處罰,直至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薪酬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目,公司實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工作績效表現確定不固定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勞動報酬有異議,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周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周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于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持、售后服務技術支持以及系統成套項目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市場銷售工作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確定:

         、 固定工資根據員工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系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系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后,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后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系數),考勤系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文件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于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轉正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級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級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后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周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計算公式如下:

          略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準,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

        薪酬管理制度12

          1.目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薪酬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1、建立一種以崗位為基礎,以工資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

          2、把員工的薪資收入與崗位責任、工資績效密切的結合起來。

          3、實現薪資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制定原則

          本規定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

          四、管理機構

          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要領導:董事長、總經理

          委員會成員:財務部、人力資源部

          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2、薪酬委員會職責:

          董事長、總經理職責

          2.1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

          2.2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

          2.3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2.4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人力資源部職責:

          2.5負責組織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介紹,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2.6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提交的考勤、考核資料。

          2.7負責協助及復審財務核算員工工資及獎金。

          財務部職責:

          2.8擬定薪資年度預算,提出員工薪資調整議案。

          2.9負責對人力資源部提交的員工考勤、績效等資金進行工資的核算、復審、報批及發放。

          五、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六、崗位職級劃分

          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總監級;二層級:B經理級;三層級:C中級管理級。

          四層級:D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傳達科技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

          職級

          對應崗位

          1

          A總監級

          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各分管副總、總監

          2

          B經理級

          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各部門副經理、分公司副總經理

          3

          C中級管理者

          Php、java、集成、dephi等中、高級研發工程師、全盤財務

          4

          D專員級

          助理工程師、技術支持、推廣專員、財務、出納、行政人事專員、客服專員、文案、策劃專員、銷售員等等

          2、A、B崗位層級分別為8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4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深圳市傳達科技有限公司職級薪資表》。

          七、薪資體系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定崗定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匯總后,報公司總經辦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董事長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高級技術或者特殊崗位

          年薪標準: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假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后,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度(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為依據)

          3、月薪制:除實現年薪工資以外的規定員工,本制度適用于月薪制。

          4、日薪制

          日工資制的人員不屬于公司的規定員工,標準是根據工作性質不同由相關使用部門擬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七、薪酬組成

          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績效獎金+全勤獎金+話費補助+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技能津貼+其他

          1、職級工資:是根據對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

          職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即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崗位工資:是指對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或主管級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予以的津貼。

          職級工資標準

          類別

          1級

          2級

          3級

          4級

          5級

          6級

          7級

          8級

          9級

          10級

          經理級人員

          3500

          3700

          3900

          4100

          4300

          4500

          4700

          4900

          5100

          5300

          專業技術人員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11000

          12000

          中級管理人員

          3000

          3200

          3400

          3600

          3800

          4000

          4200

          4400

          業務人員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4000

          4100

          行政后勤人員

          3000

          3100

          3100

          3300

          3400

          3500

          3600

          3800

          2、管理津貼

          經理級以上的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的,按照時間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經理職務的,也發放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事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職務

          職務津貼

          總裁助理

          1000

          總經理助理

          1000

          財務經理/副理

          1000

          研發經理

          20xx

          項目經理

          20xx

          銷售經理/副理

          1000

          商務經理/副理

          500

          策劃經理/副理

          500

          客戶經理/副理

          500

          技術支持經理/副理

          500

          行政人事經理/副理

          500

          3、技能津貼

          僅針對研發類中高級員工給予一定的技能津貼。

          職位

          職務

          6級

          5級

          4級

          3級

          2級

          1級

          研發類

          項目經理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美工/平面設計

          3500

          3000

          2500

          20xx

          1500

          1000

          java工程師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PHP工程師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集成工程師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dephi工程師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xx

          前端工程師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4、獎金津貼

          獎金津貼分為全勤獎金、工齡獎、及績效獎金

          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給予每人當月100元全勤獎。

          工齡獎: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工齡為一級,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工齡為二級,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以此類推,每年滿一年,工齡增長一級,每月工齡工資增長50元,上不封頂。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

          研發部根據每完成一個項目為一個績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門以月底為考核周期。

          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傳達科技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5、員工福利

          包括住房補貼、餐費補貼、通訊補貼、出差補貼、生日津貼、五險一金等等。

          員工享受福利的條件

          5.1、住房津貼、午餐津貼:員工入職后從事相關崗位即可享受。

          5.2、通訊津貼:主管級及以上的管理人員或者經常外出人員根據職級及標準享受。

          5.3、出差津貼:因公出差員工按照《出差管理辦法》執行。

          5.4、生日津貼:轉正后的員工,在職期間每年生日享受生日津貼100元。即日以紅包形式發放。

          5.5、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深戶、非深戶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相關福利標準見附件《傳達科技員工福利津貼表》

          6、職員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詳見《傳達科技業務提成管理制度》。

          8、職員薪酬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薪酬“補雜”項補發。

          九、試用期薪酬

          8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的60-80%。

          8.2試用期間員工,不享受績效獎金。

          8.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獎金金額根據績效評定標準核算。

          十、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固定時間內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根據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執行。

          十一、薪酬的支付

          1、薪酬計算方法:

          A、當月應發工資=月工資合計/當月應勤天數x當月實勤天數+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其他應扣款項

          B、月工資合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工齡獎金+話費補助+餐費補貼+住宿補貼+技能津貼

          C、職級工資=基礎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崗位工資

          D、當月應勤天數=每月總天數—周末總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E、當月實勤天數=當月應勤天數—請假天數。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支付時間:

          A、正常發放:每月15-2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B、工資發放部門和形式:所有人員工資由財務部統一發放,以工資卡(工商銀行)和現金兩種形式。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具體參見《傳達科技假期管理規定》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年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婚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D、陪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E、喪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G、病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十二、薪酬保密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贏利與發展積極提供貢獻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金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到嫉妒起見,特推行薪金保密管理辦法。

          人力行政部、財務部等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任何泄露、探聽他人薪酬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處100—500元的處罰。

          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

          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十三、附件

          1、《深圳市傳達科技有限公司職級薪資表》

        薪酬管理制度14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范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范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后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范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于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倜啃r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壑芰⒅苋蘸凸炯偃占影喙べY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芊ǘ偃占影喙べY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項目: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僭鹿べY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谟嬎闳涨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苋展べY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準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通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于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于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托,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托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集團)總公司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上海市工資支付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薪酬的構成

          第三條 薪酬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五部分構成。

         。ㄒ唬⿳徫还べY、津補貼屬于標準工資部分,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和中長期激勵屬于浮動工資部分。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屬于即期收入,中長期激勵屬于長期收入。

         。ǘ⿳徫还べY是與員工崗位責任相適應的崗位報酬,在崗享受,換崗調整,離崗取消。

          績效工資(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及集團公司經營業績相適應的績效報酬。

          津補貼是對特殊崗位工作員工給予的津補貼。

          中長期激勵是指對員工的工作業績以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股權激勵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三)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應當科學合理的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四條 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ㄒ唬┘瘓F公司出具書面加班通知的;

          (二)員工主動加班,事后得到集團公司書面認可的;

         。ㄈ﹩T工提出書面加班申請,集團公司批準的。

          第六條 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原則

         。ㄒ唬┱9ぷ魅眨ㄖ芤恢林芪澹┘影,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補休代替。

         。ǘ┬菹⑷眨ㄖ芰c周日)加班,可按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或次月完成,最晚在當年12月31日前補休結束;未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ㄈ┓ǘü澕偃占影啵凑毡救苏9ぷ魅諛藴使べY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加班工資基數按照標準工資計算,標準工資不得低于集團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章 工資管理規定

          第八條 員工工資執行日薪月結制,月制度工作時間20.83天,月計薪天數21.75天(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員工出勤按實際天數統計(包含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第九條 員工當月的工資依據上月的考勤結算。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十一條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工資計發到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其工資應當在辦理完工作交接同時支付。

          第十二條 工資支付時間

          員工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并向員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約定的工資支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者公休日,應當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工資支付方式

          工資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按規定核定、結算,銀行代發,特殊情況下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十四條 工資中扣除的費用項目

         。ㄒ唬┐鄞U個人所得稅;

         。ǘ┐鄞U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ㄈ┐鄞U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ㄋ模┤鼻诳郯l工資;

         。ㄎ澹┢渌梢幎ɑ蚣瘓F公司規定的扣除項目。

          第五章 各種假別的工資扣減標準

          第十五條 凡涉及扣發工資的,以標準工資為基數扣發。

          第十六條 曠工、事假

          曠工一日,扣發一日工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十七條 病假

         。ㄒ唬┎〖1個月以內及滿1個月后進入醫療期的工資,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二)醫療期滿在等待處理結果之前,參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八條 工傷

          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傷津貼。

          第十九條 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休上述假和路程假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 產假、節育假

         。ㄒ唬┡畣T工休產假、男員工休護理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執行。

         。ǘ┕澯倨陂g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標準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該員工正常工作日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其他扣發工資的情況

          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給集團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損害集團公司榮譽的,集團公司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員工應向集團公司繳納的賠償、補償等費用。

          第六章 工資總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總額的管理。分、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統一管理下,制定和運行本公司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分、子公司每年底將當年的'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和下年度的工資總額預算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七條 年度工資預算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可以通過一定程序進行調整。

          第二十八條 分、子公司要認真填報《勞動工資月報表》,準確、及時地反映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九條 分、子公司要積極配合填寫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工資情況調查表等,以便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七章 工資保密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集團公司執行工資保密制度,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是公司級的保密內容。

          第三十一條 了解員工工資標準和實發工資的人員是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故意泄露秘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因疏忽大意泄露秘密的,視為失職或不勝任本職工作。

          第三十二條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有執行工資保密制度的義務,有不打聽他人工資、不擴散工資保密內容、制止他人泄密等責任。故意竊獲保密內容并向他人擴散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 員工查詢自己的工資,憑工資存折或工資條,先到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查詢是否屬于登記、核算或發放錯誤;發放沒有錯誤仍有疑問的,再到人力資源部查詢工資標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勞動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分子公司、改制單位可依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從XX年1月1日起執行,以往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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