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支付及時性原則。
月薪必須每月支付一次,并且時間要相對固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向員工解釋清楚。員工的薪酬不是企業的施舍,是企業對員工的負債。因為員工已把勞動貸給了企業,企業能否按時兌現,是企業的信譽問題。
月度獎勵工資和附加工資一般都要求隨基礎工資一并發放。季度獎勵工資和年度獎勵工資也相應地要求在績效考核完成之后的某一個時間內進行支付。年薪的結算和年度獎勵工資的支付,最晚不要超過春節假期開始之前,即必須在放假之前將年薪結算款和年度獎勵工資發放到員工手中。
薪酬支付沒有時間規范,往往給人造成員工應得薪酬數額不確定的印象,似乎企業在欺騙員工,或者讓員工感到企業的發展遇到了重大困難,從而影響他們的工作情緒和忠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