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創造力與創造性人才,二、創造性人才是知識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三、創造性人才的知識結構與能力素質,
歷史的列車已經經由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兩站,現正運行在工業經濟與知識經濟兩站之間,馬上就要到站了。那么,我們這批乘客,為了能適應那里的生活、開創新局面,應該準備些什么呢?那就是個性化的合理知識結構與創造力。
一、什么是創造力與創造性人才
創造力(Creative ability)是個復雜而很具有爭議性的概念,目前,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定義為:根據一定目的,運用一切已知信息,產生出某種新穎、獨特、有社會和個人價值的產品的能力。這里的產品是指以某種形式存在的思維成果,它既可以是一種新概念、新設想、新理論,也可以是一項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該定義根據產品來判別創造力,標準有三:即產品是否新穎、是否獨特、是否有社會或個人價值。“新穎”主要指不墨守陳規、破舊布新、前所未有,這是相對歷史而言,為一種縱向比較;“獨特”主要指不同凡俗、獨出心裁,這是相對他人而言,為一種橫向比較。這兩條標準簡稱新穎獨特性,是創造力的根本特征。“有社會價值”是指對人類、國家和社會的進步具有重要意義,如重大的發明、創造和革新;“有個人價值”則指相對于個體發展有意義,而非挑襲模仿。當然,沒有創造出新穎獨特的產品的人不一定不具有創造力,因為新產品的產生除了與創造能力(創造性思維)本身有關外,還與將創造性觀念轉化為實際產品的知識、技能及保證創造活動順利進行和完成的一般智力背景和個性有關,同時受到機遇、環境等外部因素的影響。所以,創造力具有隱性和顯性兩種狀態,或者說具有狹義性和廣義性,狹義性強調創造性思維本身,創造的可能性;廣義性強調創造出的產品,創造的實現性。
很顯然,當我們考察一個創造性人才時,應從創造力的廣義角度來看,因為具有創造性思維而不能將它變成產品與沒有創造力本身是沒有多大區別的。所以,創造性人才可認為是具有創造性思維和實現轉化能力的人才,或者說具有廣義創造力的人才。因此,創造性人才是復合、全面有鮮明個性特征的新型人才,必須具備個性化的知識結構與能力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