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談了兩個客戶,他們都不約而同的提出了如何通過績效考核來解決目前薪酬激勵不足的問題。實際上就績效考核與薪酬兩者之間關系而言,通過績效考核解決薪酬激勵不足有些本末倒置,一個良好運行績效考核體系應該具備以下管理假設。
假設一:企業存在明確的價值取向和目標既然績效考核體系的根本出發點是實現組織目標,那么很顯然的前提條件就是企業要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和目標。有一次在與客戶討論績效考核方案時,客戶說你們這套方案是不錯,很科學也很系統,但是還是不太實用。我表示不解。他接著說,你們只是給出了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標,但是沒有明確考核指標的目標,我還是不能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可能這樣的客戶有些極端,但是中國有多少企業是有著自己明確的價值取向和發展目標的?企業自身不知道何去何從,又談何績效考核?
假設二:員工的職責是明確的既然員工的職責履行情況是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那么很顯然的前提條件是員工的職責是明確的。職責明確不僅是績效考核的前提,也是企業管理的基本要求,然而很多企業顯然也不具備這一條件,尤其是很多的民營企業,規模快速膨脹的過程并沒有建立起一套規范的管理體系,"因人設崗""多頭領導""越級指揮"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一家客戶是典型的家族企業,老板是董事長兼總經理,老板娘管財務,老板娘的妹妹管采購,老板娘的妹夫管市場和銷售,還有其他親戚散步于企業各個角落,照說大家各管一攤也行,但是事實上并非如此,比如老板娘就經常下車間去指揮工人。老板問我向他這樣的企業如何實施績效考核?我開玩笑說不如有時間開個家庭會議,效果可能也不亞于進行一次績效考核。
假設三:管理者存在客觀評價下屬的工作績效的動機既然管理者是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者,那么很顯然的前提條件是管理者存在客觀評價下屬工作績效的動機,也就是說要敢于肩負起一個管理者的基本職責。然而,這樣的前提條件是否具備,對于很多企業依然是打問號。尤其是在很多傳統的國企,當管理者知道績效考核結果直接影響到員工的收入和任免,就自然不自然的把表現欠佳的下屬也給予一個不錯的考核結果,而表現出色的下屬的考核結果也沒有脫穎而出,"息事寧人"是很多管理者的基本管理哲學,萬一不小心因為績效考核得罪了哪個下屬,誰知道會給自己惹出多大的麻煩?企業高管人員總是抱怨自己沒有時間過問績效考核的事情,不會有意識監督下屬管理者在執行績效考核時是否盡責,對于考核結果的審核或者審批從來都是走走過場。這樣的企業,績效考核最后流于形式奇怪嗎?一點都不奇怪。怪人力資源部沒有盡責嗎?不公平!怪咨詢公司設計的方案不科學嗎?不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