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辦法1
一、指導思想
(一)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和教師主體地位。結合教師工作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等特點,師德為先,過程、結果并重。
(二)優化管理:完善工作規范和評價實施體系,優化管理流程,建設公正秩序,營造公平氛圍。實事求是,民主公開,講求實效。
(三)深化改革:進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和效績改革,將考核結果作為教師績效獎勵、評職聘任、評優評先、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促進發展:進一步強化過程激勵,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調動干部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教師不斷提高師德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促進自主發展。
二、考核辦法
依據教育部頒發的“小學教師標準”、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和人事部門考核要求,結合學校和教師隊伍實際,制定本辦法?己霜剟钪剡^程,也關注結果;重規范,也鼓勵特色;重實績,也倡導奉獻。
(一)工作規范:學校組織中層部門負責人結合管理目標、職責要求,分部門制定工作規范,完善工作程序。
(二)評價標準:
教師評價標準主要包括過程性評價標準和水平性評價標準。過程性評價標準主要有基礎性評價標準和警示性評價標準,前者指向教師工作規范達標,后者指向教師禁止行為;水平性評價標準主要有提高性評價標準和校長獎勵評價標準,前者指向教師單項績效,后者指向教師綜合績效。各類標準分部門具體編制。
1、基礎性評價標準:各部門根據工作內容及工作規范,實施單項或綜合等級考評。
優 秀:執行規范要求,完成相應任務,在一方面或幾方面有值得借鑒的特色。
良 好:執行規范要求,完成相應任務,在一方面或幾方面有值得借鑒的特點。
合 格:基本符合規范要求,完成相應任務。
不合格:多項不符合規范要求,或未完成任務。
2、提高性評價標準:各部門制定適宜的加分細則。
單項或綜合評價為優每次加0.2—0.3分。
單項或綜合評價為良每次加0.1—0.2分。
教師工作經驗、成果、特色等獲得一次校、區、市、省、國家級良好影響,依次加0.5分、1分、2分、4分、8分。
其他可作為加分的項目。
3、警示性評價標準:各部門制定工作失誤或責任事故扣分細則。
工作失誤:工作不規范經提示及時整改,未造成負面影響,每次扣0.1—0.2分。
三級事故:工作不規范經提示不整改,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每次扣0.5-1分。
二級事故:工作不規范經提示不整改,造成較大負面影響,每次扣1-5分。
一級事故:工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當月部門基礎考核為0分。
4、校長獎勵標準:
(1)師德良好,具有很強的大局意識和協作精神;
(2)在以下項目內容的某一方面或幾個方面有做出了突出貢獻或發揮了突出表
率作用,有典型事例、印證材料:愛崗敬業、嚴于律己、勤奮學習、大膽創新、
熱愛集體、團結協作、廉潔從教、因材施教、關愛學生、全面育人(也可以是
與教育教學相關的其他項目內容)。
(三)考核辦法
各類考核分月實施,學期小結,學年綜合。校長獎勵性評價學年末實施?己艘允聦崬橐罁啙嵜髁,注重操作性。
1、學月考核:分部門進行。
(1)學月評分:各部門組織常規檢查或抽查,了解家長、學生反饋,開展單項或綜合工作評價,并分別按評價等級加分或扣分。等級合格及以上可以獲得基礎分滿分;提高性評價加分不設上限;警示性評價扣分有上限,當月扣減分數不超過該部門當月基礎分值(師德考評除外)。
A部門學月考核基礎分值:教學3分,德育2.5分,科研2分,辦公室1.5分,后勤1分。合計10分,全年累計100分。
B考核權限:
加分:單次加分0.5分以內,部門考核、分管批準;0.5分及以上的加分,部門考核、分管審定、行政會議確認。
扣分:工作失誤由部門考核認定;三級事故由部門考核審定、分管批準;二級事故由部門考核,分管領導審核、校長批準;一級事故由部門考核、分管領導審核、行政會研究認定。
(2)教師學月過程性評價得分:教師學月基礎分值減去扣分。
(3)教師學月水平性評價得分:學月加分累計。
2、學期考核:分部門小結,辦公室匯總。
(1)教師學期過程性評價得分:分部門累計教師學月過程性評價得分。
(2)教師學期水平性評價得分:累計教師學月水平性評價得分。
3、學年考核:結合教師總結申報、自評,實施綜合評價,落實校長獎勵性評價。
(1)學年末,教師進行自我總結、評價,填寫學年綜合評價申報表。
(2)學校組織考核工作小組,根據教師自評和過程考核情況開展綜合評價,核定教師過程性、水平性累計得分;評定校長獎:根據教師申報或部門推薦,研究確定候選人(或候選團隊),根據貢獻大小和影響程度確定獲獎等級,開展全校評議,滿意率85%以上,可以獲得校長獎勵。
(3)公示、溝通考核結果。
注:教師任一學月師德考核不合格,學年過程性評價、學年水平性評價均為0分。
三、獎勵辦法
教師工作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一)適用范圍:全體在編在崗教師(含上掛和處借)。
(二)經費來源:上級教師績效撥款。
(三)分配比例:
1、基礎性績效:總額從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
2、獎勵性績效:總額從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確定具體比例為:
(1)教師學年過程性評價獎勵:總額約為年度獎勵性績效總額的60%。
(2)教師學年水平性評價獎勵:總額約為年度獎勵性績效總額的15%。
(3)教師學年全勤獎勵:總額約為年度獎勵性績效總額的20%。
(4)校長獎勵:額度約為年度獎勵性績效總額的5%。
(四)獎勵辦法
1、基礎性績效: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規定任務、學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A性績效工資具體分配方案另定,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2、獎勵性績效:根據對教師過程表現、工作水平與實際貢獻的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的不同,適當拉開差距。
(1)教師學年過程性評價獎勵:教師學年過程性評價獎勵總額÷全校教師學年過程性評價總分×教師學年過程性評價得分=教師學年過程性評價獎勵
(2)教師學年水平性評價獎勵:教師學年水平性評價獎勵總額÷全校教師學年水平性評價總分×教師學年水平性評價得分=教師學年水平性評價獎勵
(3)學年全勤獎勵:行政中心按學年統計,分上下學期計算全勤獎(每學期遲到不超過3次,病假不超過3天)報行政會研究審核實施。
(4)校長獎勵:結合貢獻和表率作用大小分一、二、三等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分配方案結合當學年實際另定,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根據考核結果,上報年度優秀,因名額有限而并列,由學校研究確定。
四、保障條件:
1、成立教師工作考核獎勵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行政成員、部分教師代表任成員,全面領導和實施教師考核獎勵工作;學校辦公室負責牽頭和協調。
2、有關考核部門和人員嚴格執行紀律,公開、公平、公正實施,主動接受監督。對失職或違規者,將予以批評并扣發獎勵。
3、各位教師認真總結,積極申報有關獎勵項目。
4、加強考核獎勵工作過程和結果的溝通,尊重事實,加分全校公示,扣分知會本人,一級事故全校通報。
5、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教師績效考核辦法2
為發揮班主任在班級教育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并為班主任聘任、評優及發放班主任津貼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辦法:
1、班主任考核分為《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兩部分,分別占50%和50%。
2、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結合的`方法;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分為班級綜合考核分。
3、班主任考核分數=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分×50%﹢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分×50%。
二、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內容: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并按時上交者得5分,遲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能認真組織好每周一次的班隊活動課,每學期不得少于15次,班隊活動課時間不得少于40分鐘,要求班隊活動課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滿分15分,每舉行一次得1分,少一次倒扣1分。(以班隊活動記錄為依據)
3、每天上好晨間談話課,并及時做好記錄。滿分30分,少上一次扣0。5分(以學校抽查和晨談記錄為依據)
4、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每學期對50%的學生作一次家訪或與家長書面聯系一次,每家訪或書面聯系一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全學期最多加分不超過60分。(以上交的家校聯系卡為依據)
5、每周一的升國旗儀式,能認真組織學生參加,紀律嚴明、秩序井然,每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常規檢查和班級日志為依據)
6、能做好對班干部的選拔、培養和指導工作,經常了解班風,學風情況。每月至少能組織1次班級學生干部會議,每學期不得少于5次,要求有會議記錄,每組織一次得1分,少開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會議記錄為依據)
7、能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每參加一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
8、能按時參加學校組織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每參加一次得2分,遲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學校常規檢查和會議記錄為依據)
9、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并按時上交者加5分,遲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積極撰寫有關教育管理方面的論文,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或評比中獲獎,縣級每篇加3分,市級每篇加5分,省級每篇加8分,國家級每篇加10分。
11、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得7分,國家級二等獎(省級一等獎)得6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得5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縣級一等獎)得4分,市級三等獎(縣級二等獎)得3分,縣級三等獎(鎮級一等獎)得2分,鎮級二等獎得1分。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最多加分不超過20分。(以競賽公布的結果為準)
12、能科學、規范管理班級,無重大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得2分。如果發生重大違紀違法現象,扣5分。
13、學生好人好事受到社會相關組織表彰,得5分。
三、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內容:
1、出勤:學生出勤情況,遲到、早退和曠課情況。(以學校抽查和值日教師檢查結果為依據)
2、衛生:教室內外、地面、墻壁、走廊及衛生責任區等處衛生情況。(以學校衛生大檢查和少先隊衛生檢查結果為依據)
3、兩操及集會:升旗、廣播操、眼保健操學生出勤率和紀律情況。(以體育組檢查和學校抽查結果為依據)
4、紀律:
①上課、課間、課外活動時的紀律情況。(以學校抽查和紅領巾監督崗檢查結果為依據)
、趷圩o花草、樹木、環境,節約水電等資源情況;(以學校抽查和紅領巾監督
崗檢查結果為依據)
、蹛圩o電力、消防等公共設施,愛護課桌板凳、門窗壁畫等公共財產情況;(以紅領巾監督崗檢查和總務處期末檢查結果為依據)
、苋粘P袨槭欠褚幏,紅領巾、校牌是否佩戴并規范等情況。(以學校抽查和紅領巾監督崗檢查結果為依據)
。ㄒ陨纤捻椕恐芸己艘淮,分年段以分數高低分為三個等級,一等得10分,二等得8分,三等得6分。)
5、教室布置:教室的環境布置情況,要求做到教室布置個性化,激勵用語規范化,文具擺放條理化,潔具放置隱蔽化,“三表”懸掛合理化,教室周圍清潔化
。獲一等獎得10分,二等獎得8分,三等獎得6分。(以學校檢查結果為依據)
6、黑板報:每月按規定出好一期黑板報。獲一等獎得10分,二等獎得8。5分,三等獎得7分。(以學校檢查結果為依據)
7、參賽:參加各種校內競賽活動(含校運動會),獲一等獎得10分,二等獎得8分,三等獎得6分。不同獎項可累計,同一獎項以最高獎統計。(以競賽公布的結果為準)
四、班主任津貼發放:
班主任津貼發放按以下辦法進行:
1、班主任津貼由月考核津貼、學期考核津貼二部分組成。
2、班主任考核津貼:月考核津貼分為三個等級,一等比例占班級數的20%,二等比例占班級數的30%,其余為三等;學期考核津貼分為四個等級,優的比例占班級數的20%,良的比例占班級數的30%,
學期考核分為60分以下的為不及格。
3、班主任月考核津貼一等為25元,二等為22元,三等為18元。學期考核津貼優為60元,良為55元,及格為45元,不及格為0元。
五、班主任的獎罰:
1、根據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績,學校每學年組織一次優秀班主任的評比,班主任考核總分名列前10名者,有資格參加優秀班主任的評選。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況者,學校將不發放學期考核津貼。
。1)、不能經常深入班級、深入學生,不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學生、家長意見較大者;
。2)、因失職、瀆職造成班級較大事故者或對班級學生中出現的違紀行為教育處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負責而導致班級班風、學風差或不服從學校安排而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者。
。4)有體罰或變相體罰班中學生的行為者。
。5)學期考核不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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