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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員工績效考核細則
績效考核是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降低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高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國企員工績效考核細則,希望對你有幫助。
國企員工績效考核細則 篇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綜合部每周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布,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采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占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干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干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周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范(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周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布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周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周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周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后)
(1)中層干部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周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周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周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系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
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
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國企員工績效考核細則 篇2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項目經理部有關要求,結合項目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項目經理部設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基金專款專用,獎勵基金從總投資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時的安全檢查、事故罰款組成,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或個人,依據有關獎勵辦法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損失的,依據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條 獎勵。
1、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獎。施工前項目經理部主管領導與各施工班組簽定《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以下簡稱“責任狀”)。責任期間,由項目經理部核定,資料齊全,各項責任指標達到“責任狀”中要求,將按“責任狀”實施獎勵。
2、定期檢查安全獎。項目經理部每月對各施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檢查評比,以書面形式下發檢查情況通報,對綜合得分獲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組:(1)通報表彰;(2)頒發安全生產流動紅旗;(3)分別給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組負責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組負責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組負責人500元)(根據所擔負工程任務大小調整獎勵金額)。
每一季度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獎勵。根據當季度每月施工班組和施工班組檢查結果進行匯總評分,施工班組匯總評分加權值0.25,所屬施工班組匯總評分加權值0.75,具體計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組3個月綜合得分之和)/30.25+(所屬施工班組綜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組數/ 30.75。
季度安全生產達標的施工班組參加綜合評比,綜合得分85分(含)以上獎勵基數為0元,得分每遞增1分增加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間不獎不罰;低于75分(含)處罰10000元,得分每遞減1分處罰1000元/分。對受到業主檢查通報表揚(或批評)的單位,項目部將另行給予獎勵(或處罰)。
3、每年末對安全生產中作出突出成績的集體或個人分別給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條 處罰。
(一)違章作業、違規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時的處罰
施工安全檢查中,對發現的一般違章作業、嚴重違章作業、一般事故苗頭、嚴重事故苗頭,根據內部檢查標準,處罰50~200元。具體標準如下:
(二)專職安全員不到位的處罰條款
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履行安全職責。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進行現場檢查時,專職安全員脫崗,每人每次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三)引發安全事故的單位的處罰條款
1、職工傷亡事故經濟處罰:
(1)對發生責任事故的施工班組,按下列條款進行處罰:
發生一次負傷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給單位處以1萬元、主要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發生一次重傷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給單位處以2萬元、主要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
發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給單位處以4萬元、主要責任人元的罰款;
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給單位處以5萬元、主要責任人5000元的罰款。
(2)職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組經濟處罰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2、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經濟處罰:
發生機械設備火災等事故,一次造成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的,給單位處以1~5萬元、主要責任人1000~5000元的罰款。
3、對造成職工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領導,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引發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的受罰條款
根據中鐵建總有關規定,如發生安全事故,除對事發單位責任人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外,還對事故主要責任者進行經濟損失有限賠償,賠償標準如下:
經濟損失1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200至1000元;
經濟損失10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1000至元;
經濟損失50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至4000元;
經濟損失100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6000至10000元。
(五)安全生產包保責任處罰。施工前項目經理部主管領導需與各施工班組簽定《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以下簡稱“責任狀”)。責任期間,由項目經理部核定,未達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標準工地及文明施工標準》和項目經理部有關規定,資料等各項責任指標未達到“責任狀”中要求,將按“責任狀”實施處罰。
(六)安全檢查處罰。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對發現存在的問題由項目安全質量部下發“整改通知”,責任單位未按規定進行整改,給予責任單位主管1000元的處罰;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整改材料的,將對責任單位主管處以500元的罰款;在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檢查安全中對發現存在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進行通報并視情況給予處罰。
(七)項目經理部對下罰款罰至施工班組,受罰單位(個人)的罰款由項目財務部在計價款中直接扣除。
國企員工績效考核細則 篇3
一、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對行政部工作人員在一定時期內擔當的職務工作中所表現出來的能力、工作努力程度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一方面為薪酬調整、職務變更、人員培訓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另一方面促使各個崗位的工作業績達到預期
目標,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以保證企業經營目標得到實現。
二、考核實施細則
(一)考核頻率
行政部的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綜合考核兩種,季度考核由行政部經理負責落實并實施,人力資源部給予指導與配合,年度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實施。
(二)使用范圍
企業行政部工作人員,行政部經理除外。
(三)考核內容
1、工作態度
即積極主動地對待工作,遇到責任范圍內的問題應及時報告,并提出相關解決辦法。其主要包括如下五個方面:
(1)出勤率
(2)工作主動性
(3)工作積極性
(4)合作性
(5)工作責任感
2、工作任務
(1)工作計劃完成率。
(2)業務協作,主要考核其配合他人完成工作的態度及結果,如服務響應時間、服務質量等。
(3)公文處理的及時率。
(4)文稿起草的及時率。
(5)公文處理的差錯率。
(6)企業內部信息通報的完成率、及時率和準確率。
(7)文件管理的規范性。
(8)按時參加企業及部門的相關會議,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9)積極主動地接收領導交辦的工作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
3、工作能力
(1)專業技能
(2)組織協調能力
(3)溝通能力
三、績效考核反饋與申訴
(一)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者應向被考核者反饋考核結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結果,應先行溝通,也可按下列規定進行逐級申訴。
(二)績效考核申訴
1、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被考核者有權向直接上級主管申訴;如果被考核者對直接上級主管的處理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2、人力資源部接到被考核者的申訴后,通過調查和協調,在XX日內告知申訴處理結果。
3、員工如對處理結果仍不滿意,可向總經理申訴。
四、考核結果存檔
行政部門的績效考核結果,于考核下月XX日前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存檔,年度述職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在次年1月XX日前匯總歸檔。
我國企業在員工績效考核方面的缺失
1、操作層面的業務流程缺乏
企業的文字性業務流程要么沒有,即使個別企業建立了流程,也多是基于理念層面的,真正能用于指導員工日常工作的業務流程極為少見。我們認為,基于操作層面的業務流程體現的是一個企業真正的核心競爭力(Prahalad&Hamel,20XX),是一個企業真正區別于其他企業的地方,也是一個企業管理水平的體現,它也將成為員工融入這個企業最重要的指南。同時,操作層面的業務流程也是一個公司發展過程中經驗的總結,是知識積累的過程。操作層面的業務流程一般來講,是獨特的,很難會有兩個企業是完全相同的,而理念層面的流程,如顧客導向、以人為本等,中外企業則幾乎沒有什么太大的差別。經過多年總結并不斷完善的操作層面的業務流程,一般是高效率的,是符合企業的.經營實際的,因而也是最經濟的,只要員工按業務流程的要求操作,其行為則必然是符合公司的要求的,是高效率的。因而,對員工行為的考核,應當是基于操作層面的和業務流程的。
2、操作層面的標準缺乏
操作性的業務流程不僅應當指明員工進行日常業務操作的方法,同時也應當明確說明每一個步驟的要求是什么,必須達到什么樣的標準。這就為員工行為的自我矯正、自動進行結果的對比提供了依據。
企業缺乏標準,使得員工往往工作很努力,卻難以達到主管的要求,根本原因在于員工根本就不清楚主管的標準是什么。這是導致員工的工作經常是多次返工卻仍達不到要求的重要原因,因此,極易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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