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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效考評制度

        發布時間:2017-07-25編輯:湘榮

        績效考評制度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務:本季度內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評的工作不超過3個,由任務布置者進行考評;
        (2)、崗位工作:崗位職責中描述的工作內容,由直接上級進行考評;
        (3)、工作態度: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80分,重要任務滿分90分,崗位工作、工作態度分別為45分。對于沒有“重要任務”項的崗位,原則上其他兩項的分數乘以200%為總分。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員工對“崗位工作”和“工作態度”部分進行自評,自評不計入總分;
        3、直接上級一般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5、具體考評步驟在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五、保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文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公司的績效考評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
        2、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原則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進行;
        3、考評負責人在第一次開展考評工作前要參加考評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4、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在本制度基礎上由人力資源部、考評負責人及被考評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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