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環保工程師工作內容
1、為客戶提供完整的系統方案設計、產品配置及報價;
2、對客戶進行系統設計方案交底,為客戶提供整個系統的設計圖紙;
3、關注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展情況,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方案調整及相關資料制作和提供;
4、對投標方案、評審方案、竣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規范化文本的制定,并根據市場變化、新技術、新的國家或地方規范及時更新。
環保工程師崗位職責
1、進行環境審計監察,作出環境評估,多所發現的環境問題提出治理建議;
2、通過口頭介紹,書面文件,專題討論會,會議和公開聽證會傳達評估結果和治理建議;
3、制定并修改環境技術標準,指南,政策和規章;
4、對企業和公共存在的環境問題提供技術指導與支持,檢測環境規劃方案;
5、修訂與環境相關的法律資料和管理的命令,承擔判決的技術證據部分;
6、調查報道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事故情況;
7、監督環境技術專家和技術,進行環境審計監察,作出環境評估,對所發現的環境問題提出治理建議。
環保工程師崗位要求
1、環境工程、土木建設、化學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豐富環保工程施工設計經驗及現場施工管理經驗;
3、具有較深厚的專業理論基礎和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施工規范;
4、具有獨立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作業流程并能有效控制施工質量;
5、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6、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7、具有國家頒發的相關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