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學生班導或輔導員的任務,深入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
2、承擔課程的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輔導課、實驗課、實習課、組織課堂討論等教學工作,協助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參加組織和指導生產實習、社會調查等方面的工作。
3、參與實驗室建設。
4、經批準,擔任某些課程的部分或全部講課工作。
5、與講課教師密切配合,做好教學準備工作。經常與學生聯系,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狀況,做好溝通教與學的工作。
6、擔任教學、科學研究、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參加教學研究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社會服務及其他科學技術工作。
8、根據二級學院和人事處的安排,集中一定時間參加與專業相結合的社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