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為醫療第一線提供優質的服務,保證醫療任務的完成。
2、貫徹國家財政財務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遵守國家財政紀律。按照《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相應的部門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
3、根據事業計劃和按照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合理的組織收入。根據醫院特點、業務需要和節約原則,精打細算,節約各項開支,監督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據醫院收入增減因素和事業需要、業務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正確、及時的編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預算,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按照國家規定編制和上報預決算。
5、按照醫院財務管理需要和內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設置財務人員工作崗位,按照醫院會計制度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
6、對醫院的財務工作進行研究、布置、檢查、總結,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本單位各項財務制度健全有效。
7、保證房屋及建筑物、設備、家具、材料、現金等國家財產的安全,進行經常的監督和必要的檢查并經常清查庫存,克服浪費和物資積壓,以防止不良現象的發生
8、按照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組織好單位的獎金分配工作。
9、按照國家物價制度,做好本單位的物價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對單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及時向醫院管理層提供全面、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對修建工程、大型設備購置、對外投資,從財務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和論證,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11、負責醫院的經濟管理及其他有關財務制度之掌握和財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