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總監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的勞動人事管理工作。
2、協助人力資源總監協調與業主及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
3、協助人力資源總監編制定員方案,組織員工的招聘、考核、獎懲、調動等工作。
4、協助人力資源總監草擬或修訂員工《勞動合同》,負責合同的簽定、續簽、簽證工作。
5、負責制訂、落實、檢查人事部的年度、月度和每周的工作計劃。
6、負責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督促檢查《職工手冊》和酒店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配合培訓部,做好員工培訓工作。
7、負責制定勞動工資年度預算及提出工資調整方案。
8、負責檢查、監督、落實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國家政策及酒店規章制度。
9、負責草擬并執行有關人事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
10、負責審批有關人事的各類表格、書面材料及備忘錄。
11、負責處理各種員工投訴。
12、負責籌劃并舉辦各類大型員工活動(如:生日慶典、員工大會等)。
13、代表人力資源總監出席酒店內外有關人事工作的會議或活動。
14、負責建立并完善“管理人員替補梯隊系統”。
15、負責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與勞動工資相關的各項工作。
16、負責完成人力資源總監臨時委派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