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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督導崗位職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崗位職責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一份完整的崗位職責應該包括部門名稱、直接上級、下屬部門、管理權限、管理職能、主要職責等。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崗位職責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便利店督導崗位職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便利店督導崗位職責1
第一條總則
為了維護我司便利店品牌形象,加強商業品牌以及運營標準管理,規范終端運作,實現連鎖經營的高度統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轄區所有便利店。
第三條督導管理原則
本制度所稱督導管理是指監督和指導連鎖店的經營行為和活動規范,在品牌管理、運營標準、商品管理、終端銷售、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指導、規范和監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務,督導對象包含轄區所有便利店.
第四條督導管理原則
督導管理以提升各便利店對連鎖運營規范要求的執行能力和執行效果為目標,以監督、指導為主要手段,以扣分和處罰為必要的輔助措施.
第五條督導方式
督導管理的工作方式可以分為巡店督導、駐點督導、“影子顧客"。
巡店督導:區域督導應視區域各門店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可安排不定次數、不成規律的突擊檢查和駐店督導.各項綜合運營能力薄弱的門店應給予較多關注,應適當增加每個月的巡店次數或駐店時長。每個月的巡店路線和駐店時間應盡量安排多變、不成規律,檢查方式多樣化,且對自己的巡店計劃內容密,目的是為了能對門店起到突擊檢查并掌握一線真實情況的作用。
駐店督導:區域督導每個月對區域內的門店進行最少一次的駐店督導,每次駐店的時長可通過每個月整個區域工作的分解來安排.離店后也應與各門店保持工作聯系,對各門店的工作不斷跟蹤與指導。督導工作不是只有駐店時才開展.
“影子顧客":即神秘顧客,指公司聘請的、經過專門培訓的購物者.其以顧客的身份、立場和態度來對便利店的服務、業務操作、員工精神面貌、商品質量以及門店陳列等方面進行客觀的監督與評估、信息反饋!坝白宇櫩汀倍綄Х答佭^來的結果由非油業務部統一協調、處理,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第六條督導分類
以督導的主要內容來劃分,可以分為日常性督導和專題性督導。
日常性督導:就是非油業務部、各分公司以及便利店得相關督導人員對所負責的督導區域、門店進行日常性工作督導,督導內容按公司規定的督導內容和規定執行。
專題性督導:就是在某一特定時期或者對某一專題內容進行督導行為,一般由業務部下發專題督導活動通知,執行計劃與操作標準、督導方式由業務部統一規劃、協調、管理和控制。
督導的要求與標準
第七條督導人員的責任和權力
連鎖運營的規范性要求通過公司內部運營管理手冊、訓練手冊以及網站公布、提供服務器下載、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知會分公司、區域以及連鎖門店;同時各項督導標準應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分公司/區域及連鎖門店。
第八條業務部督導人員為督導管理工作的.主要執行人,此外由業務部臨時授權的其他相關人員亦可承擔督導職責.
第九條督導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根據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以及發展規劃,負責監督各分公司、各區域、各門店的運營行為與運營活動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標準與規范,并及時提供幫助與指導,對違規或不利行為進行糾正或處罰;同時負責監督業務部對連鎖門店服務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調查連鎖門店的滿意度,向對應部門反饋合理化建議;規范和幫助符合企業發展思路的運營行為,提升企業連鎖運營、執行能力,協助企業戰略發展目標的達成。
第十條監督人員的權利
檢查權:督導人員有權對各連鎖門店經營的規范性、品牌形象的統一性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指導權:督導人員可以根據連鎖店的需求提供運營規范、操作標準技術上的指導和支持.
督促權:對于連鎖店違反特許經營合同約定、違背連鎖運營規范要求等違規行為,督導人員有權督促立即整改,并下達“連鎖店整改督促函”.
扣分/處罰權:對于《連鎖督導標準》中明文規定的違規行為,督導人員有權根據此對違規連鎖店進行扣分或經濟處罰等.
第十一條督導人員的義務
督導人員有義務對所有連鎖店進行運營操作規范和執行標準上的指導,有責任對先進經驗和運營方法進行總結和推廣。有責任和義務協調各相關部門對連鎖店提供必需的服務、指導和支持。
第十二條罰則
督導人員行使處罰權應以公司運營管理制度、《連鎖督導標準》、《特許經營合同》和已經書面明示給連鎖店的函件、通知或規范性要求,結合現場事實為依據,以及時糾正、快速整改為目的,以公開、公平、透明為原則,做出公正的建議和處罰。
第十三條申訴處理
對于各連鎖店發生《連鎖督導標準》和《特許經營合同》中的違規行為,督導人員可行使在“駐店督導檢查信息反饋表"進行扣分或開具“連鎖店檢查處罰單".
在督導的考評過程中,各連鎖店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或對考評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于接收“連鎖店檢查處罰單”后三個工作日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被處罰的連鎖店直接向業務部主管申訴。申訴材料中須附能證實行為未違規的
充分證據,或明確違規事實的責任不能由其承擔的充分證據,并明確造成違規事實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
第十四條評估考評辦法
經公司運營審查申訴材料屬實或處罰過重時,及時知會業務部主管,并協調處理,當意見不一致時由運營中心責任人對該處罰予以判定如何解決。
一、現場觀察法
督導人員通過現場的仔細觀察,發現各便利店的衛生、商品陳列、店員的形象以及待客禮儀、銷售服務等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并詳細的記錄下來。
二、提問或訪談法
督導人員現場提問,現場回答。此種評估考核的結果仍然要記錄在督查表上,作為有效考核。此種方法一般用來調查門店員工對門店管理的操作規范、工作標準以及商品陳列等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情況。
三、筆試或現場操作法
在特殊情況下,如需調查門店員工對相關知識與能力的掌握情況時,可以進行筆試或現場操作的考核.
四、互相調換督導的考核方法
同時,為了保證督導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分公司督導人員可以互相調換,督導人員之間互相監督,如同一地方不同時期由不同人員去督導的方法.
便利店督導崗位職責2
崗位職責:
。. 運營好店內良好的銷售業績;
2. 嚴格控制店內的損耗;
3. 維持店內整齊生動的陳列;
4. 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員工工作的高效率;
5. 維持商場良好的顧客服務;
6. 加強防火、防盜、防工傷、安全保衛的工作;
。. 審核店內預算和店內支出。
主要工作:
。. 全面負責門店管理及運作;
2. 制訂門店銷售計劃、補貨要貨計劃、人員使用計劃,并指導落實;
3. 傳達并執行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計劃;
4. 負責與其他部門的業務聯系溝通;
。. 負責門店各崗位人員的選撥和考評;
。. 指導營業員和收銀員業務工作,努力提高銷售、服務業績;
7. 倡導并督促實行銷售為主、服務第一的經營觀念,營造熱情、禮貌、整潔、舒適的`購物環境;
8. 嚴格控制損耗率、人事成本、營運成本,樹立“低成本”的經營觀念;
9. 進行庫存管理,保證充足的貨品、準確的存貨及訂單的及時發放;
10. 督促門店的促銷活動;
11. 保障營運安全,嚴格清潔、防火、防盜的日常管理和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
12. 負責全店人員局部銷售和服務的培訓;
13. 授權值班店長助理管理店內事務;
14. 負責店內其他日常事務。
輔助工作:
1. 指導其它門店人員的在職培訓;
2. 協助公司有關公共事務的處理;
。. 向公司反饋有關營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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